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關探討論文(2)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關探討論文
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相關探討論文篇二
《青少年犯罪的特點及其心理分析》
摘要:近幾年來,我國青少年犯罪已成為全社會注目的一個社會問題。青少年犯罪不僅人數不斷增多,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泛,在全部犯罪人員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而且殺人、搶劫、強奸、惡性傷害等案件所占比重越來越大。這不得不引起我們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重視。本文從不同的角度闡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且分析了他們犯罪的心理因素。
關鍵詞:青少年 犯罪 心理分析
作者簡介:梁軍,甘肅聯合大學政法系教師,講師職稱,2009年蘭州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畢業(yè)。
中圖分類號:D9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1)07-283-02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最新資料統計表明,我國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據南方某市教育局老師估計,跨??鐓^(qū)的校園敲詐勒索事件占到整個校園敲詐勒索滋擾事件的60%左右,有關調查顯示有50%以上的“問題少年”。愈演愈烈的校園暴力已經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斷發(fā)生,給我們的家庭和學校教育現狀帶來了警示。眾所周知的藥家鑫案又給我們每個家庭每所學校甚至每個人都帶來怎樣的反思?“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圍內被列為吸毒、販毒、環(huán)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國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數呈現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發(fā)展的趨勢,對社會穩(wěn)定造成很大的危害。當然,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音有很多,其呈現出的特點也是多樣化的。本文就綜合考慮闡述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點。
一、青少年犯罪呈現的特點
(一)犯罪呈現“瘋狂性”和“突發(fā)性”
青少年時期正處于人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的時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會進化過程中沒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輕人逞強好勝,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中,常常帶有很大程度的瘋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動機往往比較簡單,其目的單一,隨意性強。一般來說,較少有預謀,沒有經過事前的周密考慮和精心的策劃,常常是受到某種因素的誘發(fā)和刺激,或一時的感情沖動而突然犯罪,這種突發(fā)性行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沖動,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僅僅是為了偷點錢去上網而殺人。
(二)組織結構的團伙性和犯罪結合的偶然性
從組織結構看,一般都是臨時糾合,時聚時散性的,而且這種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團伙性犯罪。這與有組織、有策劃的團伙性犯罪有所區(qū)別。這種偶然性的糾合也往往隨著一個犯罪活動的終結而自行解體。如: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這個學校的學生為了對抗黑社會對他們正常的學校生活的干擾,組織了一個組織,并購買了一只獵槍來保護自己。他們弄的這個團伙是一種偶合性的臨時糾合,而并非有組織、有策劃的團伙,雖說他們能是偶合性的團伙,但他們對社會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對于這樣的團伙,學校要是發(fā)現一個及時解決一個,把他們都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中。
(三)犯罪動機的單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誕性
青少年犯罪的動機往往是出于好勝好奇,對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爭強好勝。他們的行為多數是模仿電視、電影中的某個鏡頭和情節(jié),有的是同學或朋友之間所謂的爭強好勝,顯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有的出發(fā)點是為了偷錢,卻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后果,這也可見青少年犯罪行為的嚴重盲目性和不計后果性。
(四)犯罪心理的報復性和犯罪心態(tài)和逆反性
青少年雖年幼無知,但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主,能夠獲得平等的權利和尊重,不愿意受管束,這種心理隨年齡的增長有時會越來越強烈,特別是他們具有一些不良行為而被管教時,他們輕則對抗,重則予以報復。
(五)青少年違法犯罪呈現出“四高一低”的趨勢
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歲至18周歲年齡段強奸、搶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歲至25周歲年齡段盜竊、搶劫犯罪比例偏高;農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違法犯罪年齡低,潛伏著巨大的社會危害性。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我國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現象的調查中發(fā)現,青少年犯罪中絕大多數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個人身上也會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現。
(一)“攀比嫉妒”心理
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個重要原因。總覺得社會對他來說不公平,別人有的自己卻沒有,產生一種“相對剝奪感”。于是就有奪回“應得”的欲望和沖動。如“某中學一位年僅13歲的中學生張某,家庭條件也不錯,但是因為同班同學有一輛輕騎摩托車,張某要父母也給他買一輛,未能如愿,于是他就開始想辦法,在某一天中午十二時許,張某趁鄰居曾某家無人,翻窗進入屋內,盜得現金3850元,2000元首飾。張某正準備享受其得來的勝利品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就張某而言一個年僅13歲的中學生,對于同班同學的一輛輕騎摩托車,就能產生如此大的攀比嫉妒心理,這是非??膳碌摹,F在的孩子生活非常優(yōu)越,他們怕吃苦,怕受累,不愿干活,提起學習就搖頭,連學生最起碼的作業(yè)有時候也得讓家長代勞。輪到自己打掃衛(wèi)生、大掃除之類的,家長們得拿著掃帚去“義務勞動”,這些家長的行為真讓人費解。
(二)“孤注一擲”心理
這相當于賭徒的心理。他們把人生看成是一場賭博,認為“賭注越大,得利越多”。甚至認為“這年頭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些青少年心理一般都孤僻,不愛與人溝通,他們往往發(fā)生在單親家庭。他們缺乏父愛和母愛,缺乏人生坐標的指引,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不考慮別的因素,我行我素,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對于社會公德、法律、公約等一概不看、不問、不知。對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經觸犯法律也不知道,自己應該負什么責任也不知道,這些青少年的存在對社會的危害性特別大,建議社會多關心、開導這些青少年。這些青少年的存在對社會的危害性特別大,建議社會多關心、開導這些青少年。
(三)“濃縮人生”的心理
一些青少年心理深處有這樣的想法“艱苦一輩子,不如瀟灑走一回”,“吃苦一輩子,不如享受一陣子”,“多活幾年受苦受累,不如少活幾年圖個快活”。有的人甚至認為“只要今天能享盡天下福,過上神仙般的日子,即使明天與世無緣也值得”。在青少年犯罪團伙中絕大多數承認自己是為圖一時享受、刺激和痛快。這些青少年都是“享樂主義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們的宗旨。他們大多都沒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話那就是“吃喝玩樂”。這種人和“寄生蟲”沒什么分別,只知道寄生在社會身上,從不對社會做什么貢獻,吃喝玩樂虛度自己的一生,這樣的心理不值得推薦。
(四)“青春期的浮躁”心理
個別進入青春發(fā)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環(huán)境的影響,好奇心強,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實現,就情緒浮燥,感情沖動,喪失理智,就走向極端,不惜挺而走險。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機關抓獲一少女,不僅自己賣淫,而且還介紹容留他人賣淫”。像這樣的一位生理進入發(fā)育期的女孩子,對“性”有無知感、探索感。脾氣暴躁屬于發(fā)育期綜合癥,某件事情,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對于能賺錢的行業(yè),不識別它的好壞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賺錢就干,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確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樹立科學、健康、進步和有益的性觀念,提高他們在性問題上的辨別力、鑒賞力和選擇力。在一個開放的社會里,我們不僅受自己傳統文化的影響,而且必然收到外來文化的沖擊,性的各種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傳授科學的性知識,非科學的東西就會影響他們”。只有向青少年傳授正確的性知識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會減少社會上的青少年“性”犯罪。
(五)“法不責眾”心理
一些青少年認為“法不責眾”,“法也不難治眾”。中國這么大,違法犯罪經常出現,“混水摸魚,被抓獲的是少數”。在調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明知違法,觸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僥幸。有的甚至認為我不夠法定年齡,即使進去了,我還是盡快出來,不相信,甚至認為不可能會繩之以法。如:小強和小明均出生于1994年,2010年兩人因涉嫌搶劫被逮捕。后來,兩人分別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1年。聽到判決,兩人傻了,不是說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負刑事責任嗎?我國《刑法》的十七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她的家人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這個案件中的兩位少年已經犯了罪,犯罪以后認為自己不是成年人,不夠刑事處罰年齡,這是明顯的無知性,這是“法盲”的表現,他們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樣規(guī)定的,也不學習法律,最終導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晚了。
(六)對某種事物的“好奇”心理
由于社會上的閱歷淺,辨別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確的、良性的、積極向上的誘導,好奇心驅使青少年去干某種事情,去體驗某種享受。如:一位品學兼優(yōu)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結果淪落到以賣淫換取毒資的地步。這個案例中的少女喬某,只是因為看到別人吸毒,心想,這是什么味呀?這種心理驅使她去嘗試,結果上了癮,不能自拔,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七)“貪慕虛榮”心理
因貪慕虛榮而走向犯罪是近年來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F在青少年受西方資本主義享樂觀的深刻影響,認為自己這一代就應該吃好、穿好、玩好。處在這種負面的陰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費的虛榮心的強烈驅使下就開始偷、搶、騙等等,利用各種手段滿足自己的強烈愿望。
綜上所述,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從思想上根本不考慮這件事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這些后果嚴重不嚴重。這些嚴重的后果對自己有沒有影響,有些青少年在他們的思維中就沒有罪與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邊瞎胡鬧,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我們的家庭、學校以及整個社會不得不重視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宣傳的進一步落實,或許會對根本上解決青少年犯罪的問題,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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