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飲酒禮儀與禁忌
藏族飲酒禮儀與禁忌
藏族是一個十分講究禮儀的民族,在大多數藏區(qū),平時倘有客至,敬茶不敬酒。但逢年過節(jié)和喜慶時,如果客人來家,則必須敬酒。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藏族飲酒禮儀與禁忌,希望能夠幫到大家哦!
藏族飲酒禮儀與禁忌
民風純樸,禮讓謙恭、尊老愛幼、誠信無欺是藏族自古傳下來的純良禮俗。敦煌古藏文文南中,在記述吐蕃歷史上第一代贊普從天而降作天下之主時這樣描繪了藏地和民風:“在天之中央,大地之中心,世界之心臟,雪山一切河流之源頭,山高土潔,地域美好,人知為善,心生英勇,風俗純良……以彎腰表致敬,以頂足為禮,對上等人用敬語說話……”。敦煌古藏文文獻中,有一份專門論述待上接物、處事修養(yǎng)的長篇倫理學文獻《禮儀問答寫卷》,提出了為人之道、為政之道、為友之道、為子之道的廣泛倫理關系。如在闡述為人之道時,《寫卷》云:
“弟問:何為做人之道?何為非做人之道?
兄云:做人之道為公證、孝敬、和藹、溫順、憐憫、不怒報恩 、知恥、謹慎勤奮。
雖不聰慧機智,如有這些,一切人皆能中意,親屬亦安泰。非做人之道是偏袒、暴戾、輕浮、無恥、忘恩、無同情心、易怒、驕傲、懶惰。身上若有這些毛病,一切人皆不會中意。”
松贊干布制定的《十六凈法》中,把孝敬父母、恭敬有德、尊長敬老、誠愛親友、正直無欺等作為重要內容,對藏族的倫理禮儀習俗的形成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藏族的飲食禮儀深刻地反映著藏族的倫理精神。平時,家人和鄰里和睦相處,尊老愛幼,誠信待人。家中釀了好酒,頭道酒“羌批”(酒新chang--phud)敬獻神靈后,首先由老人品嘗。每年收割新糧食,嘗新也是老人們的“專利”。日常家庭就餐,由主婦掌勺分發(fā)食物時,首先是為長者盛,然后全家圍聚火塘旁進餐,其樂融融。藏族人十分好客,待客熱情周道,若有賓朋登門,定會傾其所有,拿出好酒好茶好菜盛情款待。
藏族飲茶和飲酒禮俗很多。平時在家喝茶各自用自己的茶碗,不能隨便用他人的碗。喝茶時,碗中的茶不能隨便喝干,而是喝一半或一大半,斟滿后再喝,最后結束喝茶時也不能全部喝干,而要留下少許,表示茶永遠喝不完,財富充足,寓意頗深。若客人到來,女主人會取出珍藏的擦拭得光亮照人的瓷碗擺放于客人面前,端起茶壺輕輕搖晃數次(壺底須低于桌面),斟滿酥油茶后雙手端碗躬身獻給客人??腿私硬韬蟛荒芗贝掖覐埧诰惋嫞蔷従彺甸_浮油,飲啜數次后碗內留下約一半,將茶碗放于桌上,女主人會續(xù)滿,客人不能立刻端起就飲,而是在主人一次次敦請下邊同主人拉話邊慢慢啜飲。客人每次飲茶后主人會很快添滿,使茶碗保持盈滿狀態(tài)。 客人至, 一般需飲茶3碗,只喝一碗就不吉利,藏諺道:“一碗成仇!”喝茶時不能必出“唏、唏”的聲音,更不能將碗里的茶部喝光,否則會被視為沒有教養(yǎng)。
藏族飲酒的禮儀和習俗極為豐富。每釀新酒,必先以“酒新”敬神,然后依循“長幼有序”的古訓首先向家中的長才敬酒,其后家人才能暢飲。在節(jié)日婚慶或眾多人聚會場合,飲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長者敬獻,然后按順時外方向依次敬酒。敬酒者一般應用雙手捧酒杯舉過頭頂,敬獻給受酒者,特別對長者更是如此。而受酒者先雙手接過酒杯,然后用左手托住,再用右手的無名指輕輕地蘸上杯中的酒,向空中彈一下,如此反復三次,有的人口中還要輕聲念出“扎西德勒平松措……”等吉樣的祝詞,然后再飲。彈酒三次是對天、地、神的敬奉和對佛法僧三寶的祈祝。
飲酒時不能一飲而盡,而要遵循“松珍夏達”的“三口一杯”制。在彈酒敬神后,受酒者應先飲一口,敬酒者續(xù)滿酒杯,受酒者第三次飲一口斟滿后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滴酒不剩者,才是最有誠意的。聚會飲酒時酒器是大家共用的,能在一起飲酒者,其關第可視為一家人,親同手足,因此飲酒時不能分用酒具,否則被視為外或瞧不起。在過去,屠夫、鐵匠、天葬師等所謂從事“下層職業(yè)”者一般不與大家共用酒杯,他們總是自帶碗杯,各自單獨飲用。
有酒就有歌,聚會飲酒時,歌是必不可少的。向他人敬酒時,敬酒人一般要唱酒歌。若不唱,受酒者可以拒絕飲用。敬酒人獻上酒,受酒者接過酒杯,即可要求敬酒人唱酒歌。有時敬酒者斟滿杯中酒,走到賓客前即開始唱酒歌, 唱到一半時,再將酒杯敬上,唱完酒歌再履行彈酒儀式及飲酒。在許多地區(qū)還流行罰酒制度,一般分“角羌”(mgyogs--chang)、“過羌”(vgor--chang),“替羌”(thigs--chang)等形式。所謂“角羌”意為快酒,即在敬酒者尚未唱完酒歌之前,飲酒人提前將杯中酒過快飲干。唱酒歌時,杯中沒酒認為是不禮貌的,故而需罰酒一壞。所謂“過羌”意為慢酒,即在敬酒人已唱完歌之后,飲酒人還未飲完杯中之酒,被視為反應遲鈍,也要罰酒。“替羌”意為滴酒,即在敬酒者唱完酒歌時,飲酒人也正好將杯中酒飲掉,但在杯底還剩有少許酒, 哪怕是幾滴,也要罰酒。人們認為杯中剩酒,是對敬酒者的不尊重或是無誠意,對這樣的人要給予懲罰。不會飲酒的人,可以說理由,一般不會強迫飲酒,而藏族社會上很少有不會飲酒之人。如果敬酒者唱過灑歌后,有人偷偷地將酒倒掉,將被視為極端無禮的行為,會招致來歷的處罰。以上罰酒是對飲酒者而言的。若敬酒人唱酒歌時將歌詞唱錯或是忘記歌詞等,也要罰酒一杯。有時,敬酒者唱的酒歌極其出色,飲酒人可以接過酒杯,反過來向敬酒者獻酒,這杯酒則稱為“勒羌”(legs--chang),意為好酒,表示對敬酒者歌唱的贊賞,在座者會一致要求唱歌者飲下這杯好酒。飲酒接近尾聲時,若將酒器中的酒倒在酒杯中,正好滿了,則為大吉大利的征兆。酒器中往往還能空出幾滴酒,則將其倒入手中,抹到自己的頭頂上,認為會給自己帶來福分與吉祥。飲酒給歡聚的人們帶來無窮的樂趣。人們會想方設法制造各種機會使對方陷入圈套,讓他多喝酒,或是多唱酒歌。
藏族酒歌曲調悠揚,優(yōu)美動聽,內容多為祝福,贊美之辭。敬酒人有時邊唱邊舞,聲情并茂,也有即舉演唱的,詼諧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