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養(yǎng)生篇(2)
房事養(yǎng)生篇
五、擇子七忌
1、農(nóng)歷每月的最后一天和初一;每月的初七、初八、二十二、二十三;小月的十五、大月的十六;天地以合陰陽,男女交合損氣。所以這些忌日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可能會因各種原因致殘。
2、雷風,天地感動以合陰陽,血脈涌,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必常生癰腫。
3、新飲酒、飲食,谷氣未行,腹中脹滿,小便白濁,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必癲狂。
4、剛小便完精氣竭,經(jīng)脈不通,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性情陰森不善。
5、勞倦重擔,志氣未安,筋酸腰痛,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或夭折或殘
6、新沐浴,發(fā)膚未干,令人短氣,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有殘疾。
7、盛怒之后,經(jīng)脈痛,當合不合,交合擇子,日后所生子女有內(nèi)傷。
六、擇日優(yōu)生
古代養(yǎng)生家天老說:人生在陰陽五行變化之中,各自不同,有尊卑貴賤之分,皆因父母交合之因。
陰陽不得其時,日后生子女屬中等人也;得其時,但不合宿,日后生子女屬中生等人也;不得時,也不合宿,則為凡夫矣。
農(nóng)歷每月初二日,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為王相日。
得時,為交合良時:指半夜后,雞鳴之前(寅時:按北京時間3—5點)。
若欲求子,待女人月經(jīng)凈后排卵期內(nèi),選擇優(yōu)生日。半夜后,雞鳴前,在太陽孕育升起之前,男女徐徐戲之,演精,日后生子女有壽有賢,為上等人。
其優(yōu)生日,是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四季之月戊己。
上述優(yōu)生日是交合擇子的最佳時間。
一年12個月:
春天前兩個月的甲日、乙日,最后一個月的戊日、己日;
夏天前兩個月的丙日、丁日,最后一個月的戊日、己日;
秋天前兩個月的庚日、辛日,最后一個月的戊日、己日;
冬天前兩個月的壬日、癸日,最后一個月的戊日、己日.
養(yǎng)生房事禁忌
即便是合法的夫婦間的性生活、性行為,也有許多禁忌,這多數(shù)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慮。俗以為淫欲過度,會損傷身體。前文已經(jīng)講過,人們對于精液的認識是很神秘的,以為那里面含有某種精氣、元神,一滴精水,萬滴血水,精液是比血液更珍貴的東西,因而房事過多會損神折壽的。俗話說,“色是刮骨鋼刀”,“貪花,不滿三十”就是這個意思。房事年齡的大小,體質(zhì)的強弱,也有關(guān)系,臺灣俗諺“驚死暝暝一,不驚死暝暝七”,是說怕死的一晚上只交合一次,不怕死的一晚上交合七次。誰不怕死,所以男女房事過度就成為一種禁忌了。還有一種說法是“二更更,三暝暝,四數(shù)錢,五燒香,六拜年”,意思是,二十歲時每更可交合一次;三十歲時一晚上可交合一次;四十歲就要像一五一十數(shù)錢那樣,每五夜交合一次;五十歲時就要像初一、十五燒香那樣,每半月一次;到了六十歲就要像一年一度的拜年那樣,一年只能交合一次。這些規(guī)勸節(jié)欲的俗諺是有一定的養(yǎng)生健身的道理的。在民間,也確實起著禁忌淫欲過度的告誡作用,直至現(xiàn)今,社會中仍有不少事業(yè)心強,成就欲大的人,每每以禁約房事來逼促自我上進。甚至有禁欲、節(jié)欲可以直接影響到貨幣、糧食、物質(zhì)增長的迷信思想存在,俗以為禁絕房事可以使精力得到儲存,并因此而影響到其他事物也產(chǎn)生類似的效應。
還有的時候,房事雖不過多,也會損傷身體的。如在身體勞累困乏時是禁忌房事的。俗話說“百里行房事者病,行房百里者死”。意思就是遠行前后禁忌行房事。走遠路后再房事會生病的,而行房事后再走遠路就更危險。行房事的危害還與人的情緒有關(guān)。一般心情郁悶、憤怒的時候是禁忌房事的。因為情緒悶躁、惱怒是肝火太盛的表現(xiàn),此時行房事,會火上澆油,傷肝損脾的。另外,受到驚嚇之后,情緒緊張,也不能行房事。還有吃得太飽或空肚腹時也不宜行房事。俗以為醉飽后行房事會損傷五臟,空腹時行房事會大傷元神。凡有病,或病未痊愈時都禁忌房事,俗以為癆病者,性行為的要求很強烈且頻繁無克制,然而癆病者最忌行房事,雖已養(yǎng)好痊愈,看上去很強健了,仍要斷欲一年以上,否則,將無可救藥。生瘡出痘后,如未完全復原,千萬不可行房事,否則,瘡破痘發(fā),無可收拾。眼疾未愈或始愈,不可行房事,否則眼會失明。傷筋動骨的,要養(yǎng)好傷后再斷欲兩個月才行。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即是一百天才能復原的意思。那么行房事則需要再加上七十天才行。否則百日內(nèi)行房必死,剛過百日就行房也會導致殘廢。行房的場所忌陰冷,竹席上忌行房事。因竹子性寒冷,犯者易感寒氣,將來會落得腰酸腿疼。臺灣民間有忌與白虎女子行房事的禁例。白虎指女陰無毛者。其由或為對少女的保護作用,或以成年女子陰戶無毛為異常兇象,故禁忌之。
行房事時男女的精力十分集中,事后,雙方都松懈下來,需要休息。此時是本身防御力量最虛弱的時刻,因而也就有許多禁忌,以保障房事后不會發(fā)生災難。民間以為行房后,最忌飲涼水,尤其是剛從井中打上來的“井巴涼”(水)。喝涼茶,扇扇子也不行。行房后,暑天不可貪涼,冷天不可冒風雨,否則男縮陽,女縮乳,四腳冰冷,不是落疾病,便是會死亡。婦女行房后,忌馬上乳嬰,恐血氣受損,對嬰兒也有不利。
不潔房事禁忌
中國民間有性行為不潔的觀念。其不潔之來源,主要是婦女不潔的觀念引起的。婦女之月經(jīng),被視為“血污”,俗以為是不潔的。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就指出:“女子陰類也,以血為主,其血上應太陰,下應海潮,月有盈虧,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jīng)……女人入月,惡液腥穢,故君子遠之,為其不潔,能損陽生病也。”所以男子以此卑視女子,說女子是不潔的。除了在月經(jīng)時禁忌行房事外,也視一般房事為不潔的行為,常常小心避忌之。
褻瀆房事禁忌
由于認為性行為是不潔的,所以又產(chǎn)生出性行為會褻瀆神明的觀念。于是在鬼神常在的地方,或者鬼神出沒的時間里,在與鬼神交往(遭遇)的場合下,或者涉及到鬼神意志的方面都是禁忌行房事的,惟恐褻瀆了鬼神,使人們自己遭受不幸。例如在日蝕、月蝕、暴風、驟雨、地震、電閃、雷鳴、水災、旱災、雹災、蝗災、瘟疫等情況下會有房事禁忌的心理反映。以為此時行房事是對天意的違背,是對天神的不敬,是對鬼神意志的褻瀆?;蛟S那災厄正是由于這種褻瀆才來臨的,或許還會因這種褻瀆而繼續(xù)發(fā)展下去,惡化下去。因此,人們在這些情況下禁忌房事,并幻想由自己的節(jié)欲而能感動上蒼,感動神靈、鬼魅,使它們不再降下災難。
另外,在宗祠里、祖堂上、廟宇內(nèi)、宮觀中、神龕下、井灶旁、墳墓地、棺柩處等位置都是嚴禁行房事的。因為這些地方都是鬼靈神明常居地或出入處,男女如在此交合,勢必會褻瀆、觸犯了鬼神精靈。如果惹得它們惱怒起來,是會給人類降下災禍的。
日時房事禁忌
中國傳統(tǒng)的觀念,把男女分歸為陽、陰,男歸陽,女歸陰。男女交合方可繁衍后代,所謂“孤陰不生,孤陽不長”。然而,男女交合必以時,才能達到陰陽調(diào)和,否則,陰陽不調(diào),不但不能有利于后代的繁衍,還會生出許多禍患來。所以男女行房事也要有陰陽時日方面的禁忌。
民間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禁忌房事,如冬至、夏至前后半月內(nèi)禁忌房事,據(jù)信,冬至陽氣尚微,夏至陰氣尚微,如草木萌生,易于傷伐,陰陽不能調(diào)和,雖說指的是自然界里的陰陽二氣,也怕感染了男女體內(nèi)的血氣精神,這時候行房事恐怕不能配合節(jié)氣而走泄了精血,導致神氣疲乏,引來禍災。每個月的初一、十五是月廓虧空之時日,月屬陰,此為陰虛,民間也忌房事,惟恐陰陽不調(diào)。每年五月初五,俗稱“五毒日”;九月九日,俗稱“九毒日”,均忌房事。五月俗稱“惡月”,據(jù)說五月初五日這天,陰陽之氣爭雄,陰勝陽,鬼魅、邪祟、瘟疫、毒氣猖獗一時。此時行房事自然危險,或謂會“倒陽”,或謂會“中毒”,所以要禁忌行房;九月九日稱“重陽節(jié)”,或者是因陽盛陰衰,或者是因“重九”是陽數(shù)之顛峰,恐過后則一轉(zhuǎn)而為陰數(shù)了,所以禁忌一切冒失的行為,小心慎行,包括房事也在禁忌之列了。每日的晨昏,也是陰陽轉(zhuǎn)換交接的時刻,此時亦恐陰陽不調(diào)而禁忌房事。實則昏時人體勞累困乏不易行房,晨起精神未振,行房事也易影響一天的勞作,所以晨昏刻均不易行房。陰陽之說只不過是對此類民間經(jīng)驗的一種解釋。除此之外,本命生辰日正沖甲子、庚申晦朔之日行房事也是忌諱的。還有各地不盡相同的祭神持齋日也忌諱行房事,否則,以為是對神明的大不敬,會受到神鬼的懲罰或陰譴的?!端嘏?jīng)》中提到的“合陰陽”、“避九殃”,也是指的此類禁事。其言曰:“人之始生,本在于胎合陰陽也。夫合陰陽之時,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則毆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閉塞,不瘖則聾盲,二也;日蝕之子,體戚毀傷,三也;雷電之子,天怒興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蝕之子,與母俱兇,五也;虹蝗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為亂兵風盲,八也;醉飽之子,必為病癲疽痔有瘡,九也。”又據(jù)臺灣一九八八年《中國民歷》講:“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諸日為神明降鑒,察人善惡之期,宜戒齋不可行房,以免冒瀆而受陰譴。”又《臺灣民間禁忌》龔序云:“忌初一、三、五、七、九、十五日行房”。
《房事養(yǎng)生篇》到這里告一段落。可能有愚癡者會抱怨:男女之事何必如此煩瑣。古代圣賢歷盡艱辛地探尋、總結(jié)自然法則,并傳給了后人,如果我們置若罔聞、棄之不用,實在可惜。祖先智者把這個寶貝留傳給后人,有緣者知,無緣者知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