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思想論文
對古代西方哲學中所彰顯出來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進行積極的梳理、挖掘、整合和開拓,為當今社會更好地維護和保障人類的生存與發(fā)展,解決人類現(xiàn)在所面臨的困境提供一種新的理念,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精心整理的西方哲學思想論文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西方哲學思想論文篇一
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在古代西方哲學中的折射
摘要:對古代西方哲學中所彰顯出來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進行積極的梳理、挖掘、整合和開拓,為當今社會更好地維護和保障人類的生存與發(fā)展,解決人類現(xiàn)在所面臨的困境提供一種新的理念,為謀求人類未來的發(fā)展提供一種反思。
關鍵詞:和諧精神,人權思想,古代西方哲學
當今世界,追求和諧,維護人類的生存與發(fā)展,已成為人類共同關心的問題。對古代西方哲學中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進行梳理、挖掘、整合和開拓,進一步揭示古代西方哲學中為人類的生存與發(fā)展所凸顯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更好地維護和保障人的生存與發(fā)展權益,解決人類現(xiàn)在所面臨的生存困境提供一種新的理念。
一、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的哲學內涵
近些年來,學術界對和諧問題的研究很多,對此解釋也不盡相同。綜合傳統(tǒng)和諧觀和現(xiàn)代學者對和諧問題的探索和研究可以看出,學術界雖然對和諧基本問題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討,但從和諧與人的生存和發(fā)展權益的內在一致性進行研究和探索,卻不多見,這也就為進一步研究和諧問題提供了機遇和平臺。
研究和諧,不是單純研究客觀和諧論,如果無視主體的存在,僅以自然和諧為研究對象,這是片面的,是不存在真正和諧問題的。我們研究和諧,不僅要研究自然的和諧,更重要的是研究人與自然、人與人以及由人所組成的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諧。因此,本文的和諧精神就是以人為中心、以人的生存與發(fā)展為目標、協(xié)調人與自然、人與人、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系的一種理念和精神,是一種對文化的發(fā)掘、創(chuàng)新與提升。顯然,這種和諧精神已經包含了人的生存與發(fā)展權,與人權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和諧精神就是一種人權思想。之所以把本文的標題冠以“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其目的是為突出和強調和諧精神就是一種人權思想。全國人大徐顯明就把“和諧權稱為第四代人權。”和諧權的提出,將深刻改變人與國家、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系。和諧權不僅是達成國內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的基礎,而且也是達成國際間文化與文化、宗教與宗教、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之間相互和諧的紐帶。
二、古代西方哲學中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
西方哲學對于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的研究,也可以說是源遠流長、豐富多彩的。無論在理論的豐富上,還是在思想的前瞻性上,至今仍蘊含著難以為歷史湮沒的理性之光和長遠魅力。
在古希臘哲學里,最早明確提出“和諧”概念的是畢達哥拉斯學派。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數(shù)是萬物的本原,數(shù)目之間又有各種各樣的關系和比例,這種關系和比例就產生了和諧,和諧產生了秩序。萬事萬物都表現(xiàn)為和諧。從此出發(fā),他提出了天體和諧的思想。他認為,整個宇宙是一種和諧關系。天體星球之間也有一種數(shù)目比例關系,這種關系造成了一種天體的和諧。畢達哥拉斯學派并沒有因此而止,進而他們用數(shù)的和諧觀點去探討和考察社會現(xiàn)象。他們認為,人類社會存在許多和諧現(xiàn)象,如美徳、友誼、愛情、正義平等等。畢達哥拉斯說“美德乃是一種和諧,正如健康、全善和神一樣。所以一切都是和諧的。友誼就是一種和諧的平等,愛情也是和諧的。”從畢達哥拉斯學派關于數(shù)的本原、數(shù)的和諧、天體和諧等思想以及對社會的考察我們看到,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和諧,不僅是從大自然中發(fā)現(xiàn)的,而且也是自然的基本構成和基本規(guī)律,這表明他們已經把哲學研究的方向從天國轉向了人間,注意到了自然和人類的存在與發(fā)展。他們認為不僅天體是和諧的,而且世界上的萬事萬物本應也是有序的、和諧的,作為世界萬物的一成員人類也應該是和諧的。古希臘哲學家已經注意到了世界的和諧性,而對于現(xiàn)代人類要走出工業(yè)文明的危機,要終結工業(yè)文明時代的模式,構建和諧世界,不無歷史的參考價值。
作為歐洲哲學史上“辯證法的奠基人之一”的赫拉克里特認為和諧就是對立面的統(tǒng)一,對立統(tǒng)一是宇宙的普遍現(xiàn)象,和諧也是宇宙的普遍現(xiàn)象。赫拉克里特用他的和諧觀說明自然界、生物以及人類社會都是和諧的。他說:“自然也追求對立的東西,它是從對立的東西中產生和諧,而不是相同的東西中產生和諧。例如自然便是將雌和雄配合起來,而不是將雌配雌,將雄配雄。自然是由聯(lián)合對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諧,而不是聯(lián)合同類的東西。藝術也是這樣造成和諧的,顯然是由于模仿自然。”至于社會現(xiàn)象,諸如善與惡、戰(zhàn)爭與和平、好與壞、正義與不義等等,都是對立統(tǒng)一的。赫拉克里特這些思想表明,不僅自然界是和諧的,生物是和諧的,人類社會也是和諧的。正是不同的、對立的方面存在,才造就和維持了整個社會的和諧。從赫拉克里特的這些思想里,我們應該汲取營養(yǎng)?;叵脒@幾十年來的種族歧視、民族矛盾、地區(qū)沖突和局部戰(zhàn)爭,就應從先民的思想中汲取這些營養(yǎng)。只有承認差別,承認不同,才能構成真正的、完滿的、豐富的和諧,人類才能實現(xiàn)真正的和平共處,人類的權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維護和保障。
古希臘羅馬哲學中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得到最充分的體現(xiàn)。柏拉圖的《理想國》是西方哲學史上第一部論述正義、探討建立和諧社會的著作。這部著作,充分體現(xiàn)了柏拉圖對人類生存的深切關懷。柏拉圖認為,理想國是一個社會分工明確、步伐協(xié)調一致的正義之邦。在這個城邦里,為了解決每個人的衣、食、住、行的需要,城邦國家必須要有生產者;為了抵御和驅逐入侵之敵,城邦國家必須要有保衛(wèi)者;除此之外,城邦國家還需要統(tǒng)治者。他們分別代表節(jié)制、勇敢和智慧。這三種品德和這三個等級的和諧,就是正義。柏拉圖說:“正義能給予那些屬于國家法制的其他的美德——節(jié)制、勇敢、智慧——以及那些被統(tǒng)攝在這一普遍的觀點之下的德行以存在和繼續(xù)存在的力量。”可見,柏拉圖對理想國家各階級的關系、地位、權力、義務進行了規(guī)定,認為只要各個等級依據各自的道德規(guī)范各行其事,就是一個合理的、和諧的、符合正義的國家了。這個國家里,每個人都能各盡其職、各安其份、各盡其能,又能各得其所。這個合理的、有序的、和諧的、正義的社會思想給人類尋找和諧的、正義的社會制度提供了一種價值上的參考,也是我們孜孜以求的價值目標。
古希臘百科全書式的哲學家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個國家的政權應該由中等階層來掌握,這樣能夠很好地協(xié)調貧富兩個階層的利益,避免矛盾和沖突,從而實現(xiàn)社會的穩(wěn)定與和諧。亞里士多德根據占有財產的多少,把公民分成三等:十分富有的階層,十分貧窮的階層,居于中間的階層。他根據中庸原則,認為中產階級最適合執(zhí)政。因為他認為過富的容易變成狂暴的大罪犯,不愿服從政府,會對政府存有野心;過窮的容易變成無賴的、下流的流氓;中產階級擁有適度的財產,不會逃避對國家的義務和責任,不會對它存有野心。只有中產階級居支配地位,才有社會的穩(wěn)定和安全,才有國家的長治久安。亞里士多德認為,理想城邦的政體應該采用共和制,這是最好的政體,因為它汲取了平民和寡頭政體的某些因素混合而成的中間體系,既考慮到平民的自由身份,又照顧到財富、能力、品德等因素,同時又使不信任雙方的貧富兩方在中產階級的作用下起到了平衡,所以,這個政體就會存在愈久。
亞里士多德關于中等階層執(zhí)政的思想對我們構建和諧社會、和諧世界有重大的啟示?,F(xiàn)在世界的不穩(wěn)定、不安全、不和平,與一些經濟發(fā)達國家對其他國家推行霸權主義和強權政策有關,他們應該對此負有一定的責任。只有兼顧好別國的利益,幫助和扶持那些貧窮落后的民族和國家,走共同發(fā)展的道路,才能真正實現(xiàn)世界的和平與發(fā)展。另外,我們在構建和諧社會時,一定要從根本上解決好貧富差距,切實保障好人民群眾的生活,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權益。只有社會穩(wěn)定,人民安心,各種關系都得到妥當解決和協(xié)調,和諧社會才能真正實現(xiàn)。
三、現(xiàn)實意義
從和諧問題的提出、討論,到深入的研究,反映了人類對于自己的生存與發(fā)展命運的關注,表達了人類求共生、謀發(fā)展的愿望,是人類要求和諧發(fā)展的清醒意識,是人類理性的重大成果。對古代西方哲學中的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的研究,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人的生存與發(fā)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能創(chuàng)造性地解決中西傳統(tǒng)文化的現(xiàn)代轉型,這不僅豐富和發(fā)展了馬克思主義社會發(fā)展理論,而且也為當代人類走出所遭遇的生存困境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原則。但是要走出困境,就應把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付之于行動,付之于實踐。如果每個人、每個團體、每個民族、每個國家都能意識到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的重要性,意識到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民族、國家和諧相處的重要性,并以“求同存異”、“多元共生共榮”為指導思想,和諧精神與人權思想這種理論上的研究和探索,就會轉化到實踐中,對社會的發(fā)展將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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