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南的加班費計算方法是什么
我國勞動法保護著勞動者的休息權,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那么濟南的加班費計算方法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濟南的加班費計算方法是什么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濟南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加班發(fā)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shù)。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shù)后,還必須區(qū)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fā)<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guī)定,經(jīng)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在綜合計算周期內(nèi)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shù)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jīng)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yè)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具體例子
某職工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1天,其加班工資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補休,其加班工資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用人單位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期間安排加班,應當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shù)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沖抵加班費的,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不能倒休。
每月21.75天計算日工資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時,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如果一名勞動者領取北京最低工資標準960元,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每天應領取加班費132.41元。如果中秋3天均加班,加上休息日的加班費,總加班費最低應為308.97元。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shù)如何確定
第一、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shù)額的,而該工資數(shù)額又與實際發(fā)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鶖?shù)應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等所有工資項目。至于何種項目屬于工資范疇,則以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guī)定“工資總額”概念為準。當然,由于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是以“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準,所以職工每月加班費可不計到下月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中。
第二、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shù)額的,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額作為計算基數(shù)。類似“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等規(guī)定都屬于不明確的規(guī)定。
第三、在實際中,有時職工的當月工資與當月獎金發(fā)放日期不一致,這時應該將這兩部分合計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因為職工的月獎具有“勞動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性質(zhì),屬于工資組成部分。至于企業(yè)偶爾發(fā)放的如“周年慶典獎”等獎金則可不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