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幼兒園安全責任書1
幼兒園全套安全責任書1
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使教師和幼兒家長共同承擔起維護幼兒的責任,經(jīng)本班教師、家長商議簽定安全責任書。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挠變簣@全套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教師應建立班級安全制度,每天必須清點人數(shù)并作好記載,管理好本班幼兒,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二、家長應在孩子入園后將孩子的一切相關信息與老師進行溝通,不得隱瞞任何關于孩子健康問題的情況,如孩子有癲癇、高熱驚厥、心臟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長必須用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如實告訴帶班老師。
三、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教育,如:在園幼兒之間友好相處,不打人、罵人、不做危險游戲等。
四、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家長應經(jīng)常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兒在園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飾品,如家長堅持戴,必須寫一份書面協(xié)議交給幼兒園,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長自負。
五、上課時間:上午7:30—11:00,下午1:30——4:00。請家長做好接送工作,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班規(guī)定的時間入園、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家長不得隨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兒。幼兒在放學后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家長自負。
六、為了便于幼兒園管理,家長中途不得來園探視及接走幼兒,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必須事先和老師聯(lián)系,并在門衛(wèi)保安處填寫接走登記卡。
七、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園,更不能在流動攤位上給幼兒買零食吃,如吃了家長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長自負。
八、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nèi)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chǎn),培養(yǎng)幼兒愛清潔、講衛(wèi)生的良好習慣。
九、家長要文明有序來園接送幼兒,如:不大聲說話、不穿拖鞋、不隨地吐痰等,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
十、幼兒園的小朋友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zhí)和矛盾,產(chǎn)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找老師反映情況,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若因此造成惡果,責任自負。
十一、幼兒在園內(nèi)發(fā)生安全事故,家長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兒,有責任一方的幼兒家長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家長通訊聯(lián)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十三、本責任書自幼兒家長簽訂日起生效,直至幼兒離開幼兒園或取消學籍后。
幼兒園與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2
尊敬的各位家長:
幼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fā)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您對我園的信任。為了您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fā)展,現(xiàn)就幼兒的安全與家長簽訂如下協(xié)議:
1、家長憑接送卡接送幼兒,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學前班孩子提前15分鐘放學,家長要按時接孩子。(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隨意接幼兒離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中途早接,班里老師要問明情況,請家長耐心配合。 如有接送卡丟失,請第一時間告知老師并申請補辦,以防冒領。禁止未成年孩子接送幼兒。)家長送幼兒時不要長時間在班級內(nèi)逗留,以免影響孩子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2、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在送孩子入園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幼兒身上有無不安全器物。 為安全起見,不要給孩子穿長帶子鞋,長帶子衣服,孩子的著裝應簡潔舒適、便于運動。幼兒在園期間最好不帶裝飾性物品或貴重首飾,以防丟失或吞食造成意外,如不慎丟失,老師幫助尋找,但找不到后果自負。
3、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以防孩子之間發(fā)生沖突時抓破其他幼兒園皮膚,另外也對孩子的健康不利。教育幼兒不在園內(nèi)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chǎn),培養(yǎng)幼兒愛清潔、講衛(wèi)生的良好習慣。
4、孩子離開老師,由家長帶走后停留在幼兒園玩耍,家長有監(jiān)護責任,如發(fā)生意外,其責任自負。 孩子如果在家發(fā)生意外有傷,請如實告知老師,不得隱瞞。
5、孩子有身體不適及特殊情況一定要和老師交待清楚,不要隱瞞。如孩子生病需要在校服藥,請親自把藥品交給老師并寫好姓名和服用劑量。如果您的孩子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到校上課,請及時與老師聯(lián)系請假。
6、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喝冷飲,更不能在游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fā)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7、家長在接送幼兒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長本人親自接送,教育孩子過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在途中出現(xiàn)安全問題,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責任自負。
8、為減少因幼兒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的爭端和經(jīng)濟損失,幼兒園每學期開學時組織幼兒參加集體意外傷害保險,家長請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確有特殊情況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幼
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9、幼兒之間在共同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會產(chǎn)生一些爭執(zhí)矛盾,產(chǎn)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由幼兒園進行協(xié)調處理。家長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問題或一味指責老師,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10、幼兒在幼兒園里是集體生活,班里孩子多,家長不要要求老師只照顧自己的孩子,不要讓自己的孩子搞特殊,要求老師特別對待自己的孩子。
11、家長通訊聯(lián)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12、老師一天從早到晚和孩子們呆在一起,每天要照顧孩子的吃喝拉撒,非常辛苦,請您對老師多一些理解,多一分尊重。如果老師的一些做法您不太滿意請您和老師溝通或者是反映給園內(nèi)領導,不得越級上訪,或直接找媒體誹謗誣陷老師。如情況不屬實,家長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各位家長,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來營造,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高度重視幼兒安全,自覺遵守以上條約。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家長聯(lián)系電話:
幼兒園:(蓋章)
幼兒家長簽名:
商丘市睢陽區(qū)實驗學校附屬幼兒園
(市十八中幼兒園)
2015.6
附:有些家長反映想讓孩子在暑期參加一些特長班,應家長要求,暑假特開設兩個班,一個班是補習班,學習大班、學前班的知識,包括拼音,識字和數(shù)學。一個班是美術特長班,學習簡筆畫。預計開班日期為7月15日——8月15日,報名費每生300元。
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3
為了切實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幼兒不安全事故,保護幼兒、幼兒園的合法權益,健全幼兒園、家庭、社會一體化教育網(wǎng)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省、市、縣、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依據(jù)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特與班主任、幼兒、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
(一)交通安全責任。
1.幼兒上下學路途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
2.幼兒離園較遠的由父母接送上學。
3.幼兒上學、放學 、返園、離園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jiān)護人、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堅決禁止幼兒上學乘坐摩托車、農(nóng)用三輪車等其它機動車輛上學,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jiān)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園外安全
在下列時間段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由幼兒、監(jiān)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節(jié)假日、周末時間;2.幼兒因病因事請假或無故逃學期間;3.幼兒請假未獲批準而私自曠課離園期間;4.幼兒園每天除正常在園時間段以外的時間。
(三)園內(nèi)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的,由幼兒及監(jiān)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住家幼兒兩飯期間不回家吃飯或提前到園發(fā)生的安全事故.(2)幼兒違反法律法規(guī),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 、幼兒園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而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兒或監(jiān)護人知道幼兒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書面形式告知幼兒園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兒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監(jiān)護人知道或已被幼兒園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jiān)護職責的。(5)在放學后、節(jié)假日或假期及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滯留幼兒園或者自行到園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課不聽從老師的統(tǒng)一組織,私自活動或不按要求活動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兒違犯校紀校規(guī)打架斗毆造成的安全因素由雙方幼兒及家長根據(jù)情形承擔相應的責任。(8)幼兒上活動課因不按指導老師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 )幼兒園嚴禁幼兒攜帶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險物品,幼兒經(jīng)教育不聽因攜帶危險物品而造成的自傷或傷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兒園要求幼兒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兒不得在電源、取暖爐周圍玩火、烘烤東西。注意防火、防電。因幼兒不聽幼兒園教育造成的一切用電、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兒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上學,因攜帶貴重物品發(fā)生的丟失事件。(13)因幼兒違犯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造成的公共財物、師生財物損失或丟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幼兒園不負責任:
(1)地震、雷擊、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來自幼兒園外的突發(fā)性、偶發(fā)性侵害造成的;(3)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tài),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4)幼兒自殺、自傷的;(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飲食安全責任
幼兒園要求幼兒自帶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應回家用餐,所有幼兒不允許購買三無食品、不衛(wèi)生食品用餐。幼兒因購買三無食品、不衛(wèi)生食品、飲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jiān)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 事故處理
1.幼兒發(fā)生傷害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告知監(jiān)護人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救助受傷害幼兒。
2.發(fā)生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與受傷害幼兒的監(jiān)護人或事故責任雙方監(jiān)護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過協(xié)商方式解決,也可書面請求公安機關進行調解。
3.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由當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訴訟。同時幼兒園保留訴訟權。
三、事故賠償
1.幼兒對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相應的賠償。
2.幼兒園鼓勵、提倡幼兒自愿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幼兒園為幼兒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chuàng)造便利條件,但不強行保險。
3.幼兒發(fā)生安全事故,經(jīng)幼兒園調解生效后,各責任人必須履行相應的責任。
4.受傷害幼兒的監(jiān)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幼兒的合法權益的,幼兒園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要求賠償。
5.違犯幼兒園紀律,對造成幼兒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幼兒,除承擔經(jīng)濟賠償外,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說明:
1.依照《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2002年第12號令),幼兒園對未成年幼兒不承擔監(jiān)護職責。本責任書中所稱“監(jiān)護人”,系指幼兒家長或家長委托監(jiān)護幼兒的其他親屬。
2.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幼兒園、班主任、監(jiān)護人各存一份。
有效時間:2011年11月21日至2012年7月15日
班級: 班 幼兒(簽名)
家庭住址及聯(lián)系電話:
家長或監(jiān)護人(簽名并蓋章)
班主任(簽名):
幼兒園(蓋章):王家溝希望幼兒園
20xx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