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知識
財產保險知識
財產保險作為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在國民經濟的健康發(fā)展中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財產保險知識,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財產保險知識——財產保險導論
1、1、1財產保險是指以各種財產物資和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以補償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為基本目的的一種社會化經濟補償制度。
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包括各種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等業(yè)務在內的一切非人身保險業(yè)務。
有形財產保險 壽險 非壽險
無形財產保險:責任、信用、利潤損失
1、21存放于固定處所并相對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物質財產及有關利益為標的的保險為火災保險。
保險費:返還性 消費性
2、財產保險的比較特征
(1)基本職能不同
(2)保險標的不同
(3)保險金額的確定依據不同
(4)保險合同性質不同
(5)保險期限不同
(6)經營技術不同
(7)財產保險一般不具有儲蓄性
財產保險業(yè)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 責任保險 信用保險
人身保險業(yè)務包括:
人壽保險 健康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
1、3、2職能
經濟補償職能 籌集資金職能 分散風險 防災防損 融通資金 穩(wěn)定社會
1、3、3財產保險的作用
宏觀:(1)有利于國民經濟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展
(2)有助于財政收支計劃的順利實現(xiàn)
(3)有利于對外貿易和國際交往,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4)有利于科學技術的推廣應用
微觀:(1)財產保險有助于企業(yè)及時恢復經營、穩(wěn)定收入
(2)財產保險有利于企業(yè)加強經濟核算
(3)財產保險能促進企業(yè)加強風險管理
(4)財產保險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5)財產保險能提高企業(yè)和個人的信用
1667年尼古拉斯.巴蓬“現(xiàn)代火災保險之父”
保險密度是指人均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
財產保險知識——財產保險的基本原則
2、2、2最大誠信原則的內容
(1)如實告知
(2)保證
(3)棄權與禁止反言
2、3近因原則
近因是引起保險標的損失的直接、有效、起決定作用的因素。
近因原則的基本含義包括:
(1) 若造成保險標的受損的近因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則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
(2) 若造成保險標的受損的近因屬于責任免除,則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3) 若造成保險標的受損的近因兼有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則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2、4損失補償原則是當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從保險人處得到的賠償應正好填補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造成的保險金額范圍內的損失。
2、5代位求償與委付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