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操作流程
隨著經濟發(fā)展、生活水平提高的大趨勢,食品衛(wèi)生環(huán)境管理將面臨一些新問題。超市的食品經營操作流程是怎樣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超市食品操作流程,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超市經營食品操作流程
一、 食品采購: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shù)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題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食品質量出現(xiàn)問題時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商標證明、進貨發(fā)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shù)據(jù)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適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按照《進貨臺賬制度》對購進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行登記,建立臺賬。賬目保管期限為兩年
二、 食品儲存
1、設立食品倉儲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shù)量、供貨商名稱、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存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商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食品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wèi)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存儲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 食品運輸
1、運輸食品的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wèi)生,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wèi)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將直接入口食品
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
四、 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明確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達到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拜訪,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工具必須符合衛(wèi)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五、 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fā)現(xiàn)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zhí)法部門、生產企業(yè)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yè),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jiān)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jiān)管部門。
6、不合適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約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政府監(jiān)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政府監(jiān)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zhí)行。
食品流通許可證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lián)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超市食品操作流程相關文章:
3.超市上架流程
4.超市食品加工流程
5.食品經營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