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基礎知識真題以及答案
河南省公共基礎知識真題以及答案
公共基礎知識復習備考的最高境界就是把書讀透,而試題是檢驗知識的有效手段,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河南省公共基礎知識真題及答案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河南省公共基礎知識真題及答案(一)
1、以( )為標準,法的實施分為法的遵守、法的執(zhí)行、法的適用。
A、法的實施對象 B、法的實施主體
C、法的內容 D、實施法的主體和內容
2、以下不能體現(xiàn)憲法的本質的是( )。
A、憲法是統(tǒng)治階級根本意志的集中反映
B、憲法是統(tǒng)治階級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C、憲法是各種政治力量對比關系的集中體現(xiàn)
D、憲法是法律之法律
3、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制裁的行政行為。據(jù)此,下列屬于“行政處罰”的是( )。
A、暫扣違章司機的機動車駕駛證
B、對醉酒的人約束至酒醒
C、對嚴重違反《公務員法》的公務員給予開除處分
D、對到期不繳納稅費的納稅人,按日加收滯納金
4、下列規(guī)范性文件中不得設定行政許可的是( )。
A、法律 B、縣級政府的決定
C、行政法規(guī) D、地方性法規(guī)
5、經(jīng)濟法人是指按法定程序組成,以生產或經(jīng)營為目的,擁有獨立的所有權或管理經(jīng)營權,并能以自己名義依法享有經(jīng)濟權利,承擔經(jīng)濟義務的社會組織。根據(jù)上述定義,下列屬于“經(jīng)濟法人”的是( )。
A、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B、某廣告公司
C、某企業(yè)總經(jīng)理 D、某大學校長
6、劉某以趙某對其犯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趙某妹妹曾拒絕本案主審法官王某的求愛,故王某在明知證據(jù)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況下,毀滅趙某無罪證據(jù),認定趙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罰處罰。對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徇私枉法罪 B、濫用職權罪
C、玩忽職守罪 D、幫助毀滅證據(jù)罪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以實施法律的主體和法的內容為標準,法律實施的方式可以分為三種:法律的遵守、法律的執(zhí)行和法律的適用。故本題答案選D。
2、【答案】D。解析:憲法的本質就在于,它是一國政治力量(其中主要是階級力量)對比關系的全面的集中的體現(xiàn),是統(tǒng)治階級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D項本身正確但不符合題意。故本題答案選D。
3、【答案】A。解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的規(guī)定,行政處罰有以下幾種: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故A項正確。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5條第2款的規(guī)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tài)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因此對醉酒的人約束至酒醒屬于行政強制措施,不屬于行政處罰,故B項錯誤。
C項屬于行政內部處分,錯誤。《行政強制法》第12條規(guī)定,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方式:(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二)劃撥存款、匯款;(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五)代履行;(六)其他強制執(zhí)行方式。所以選項D中按日加收滯納金屬于行政強制執(zhí)行,錯誤。故本題答案選A。
4、【答案】B。解析:根據(jù)《行政許可法》第14條規(guī)定,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guī)可以設定行政許可。故A、C項排除。第15條規(guī)定,本法第十二條所列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地方性法規(guī)可以設定行政許可。故D項排除。故本題答案選B。
5、【答案】B。解析:經(jīng)濟法人的屬性必須是一個“社會組織”,C、D兩項都是個人,A項是行政機構,不符合定義。故本題答案選B。
6、【答案】A。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河南省公共基礎知識真題及答案(二)
1、下列情形中,屬于法律制裁的一項是( )。
A、某企業(yè)職工王某侵占單位資金,被單位開除
B、林某因騎車不慎,撞上他人,被法庭判決賠償300元
C、常某因違約被仲裁機構認定賠償對方當事人損失10萬元
D、鐘某因生活作風問題被開除黨籍
2、我國《環(huán)境污染防治法》規(guī)定的承擔民事責任方式是( )。
A、排除危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B、排除危害,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C、具結悔過,賠償損失,恢復原狀
D、排除危害,賠禮道歉,恢復原狀
3、法律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的根本區(qū)別在于( )。
A、合法性 B、物質制約性 C、意志性 D、強制性
4、就權力本身來看它( )脫離義務而存在。
A、可以 B、應該 C、必須 D、不可能
5、某甲到一家私營公司上班已3個多月了,公司人事部門只是發(fā)了張聘書給他,卻一直不與他簽訂勞動合同。他聽說不簽勞動合同是要支付雙倍工資的,但單位說,聘書與勞動合同是一回事。對此,正確的說法是( )。
A、公司的說法是不正確的,不能以聘書來代替勞動合同
B、公司的說法是正確的,能以聘書來代替勞動合同
C、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D、聘書需要職工本人簽字蓋章
6、2013年1月8日,房地產商潘石屹在其微博上稱“恭喜麥克維爾,中標價僅1870萬元”。老潘提前泄露上市公司中標信息并非一次。2012年10月23日,老潘微博發(fā)布江河幕墻中標上海SOHO項目,令該公司股價8分鐘內飆升1、82%;2012年12月6日,老潘轉發(fā)杭蕭鋼構中標信息,令該公司股價大漲6%;2012年12月25日,遠大中國還沒有來得及披露中標信息,老潘就提前代勞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前泄露中標信息,令股民不滿情緒不斷發(fā)酵,20名內地股民寫了《致證監(jiān)會的一封信》,聯(lián)名向中國證監(jiān)會舉報潘石屹,并希望證監(jiān)會對這個事件給予定性和處理。對于潘石屹的這種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老潘以實際行動給股民利好消息,是股市的指向標
B、潘石屹發(fā)布的中標金額遠遠低于上市公司的凈資產,尚不構成上市公司訂立重大合同
C、按照《證券法》的規(guī)定,只有交易金額達到凈資產的20%,上市公司才需要公告,知情人才不能透露
D、潘石屹的行為泄露了上市公司內幕消息,致使信息披露規(guī)制形同虛設,是典型的干擾證券市場行為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可見,法律制裁的實施主體是機關,不包括仲裁。
2、【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了十種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環(huán)境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受到環(huán)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由于環(huán)境污染是侵權責任故不可能產生違約責任,故排除B項。具結悔過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刑訴法規(guī)定,應責令其具結悔過,而非民事責任,排除C項。故應當選擇A。
3、【答案】D。解析:法律關系是由強制力作為手段的社會關系,這是它與其他社會關系的根本區(qū)別。
4、【答案】D。解析:權利和義務是不可分的。
5、【答案】A。解析:聘書規(guī)定的內容相對簡單,不能涵蓋勞動合同的所有條款,所以不能用聘書來代替勞動合同,B選項不正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后,勞動合同才能生效,所以C選項也不正確;而聘書是公司的單方行為,只需公司蓋章即可生效,所以D選項也錯誤。
6、【答案】B。解析:按照《證券法》的規(guī)定,只有交易金額到達凈資產的10%,上市公司才需要公告,知情人才不能泄露。在此事件中,杭蕭鋼構1870萬的中標額,和12、68億的凈資產相比,并不屬于重大事件。因此,潘石屹的行為也不屬于泄露內幕消息并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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