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如何復習
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如何復習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廣泛,內容龐雜,那要如何進行復習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如何復習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復習方法
一、多上網搜集資料
公務員考試網歡迎大家關注公務員考試網。這里有公務員考試網為考生們進行備考指導、公告解讀、真題解析等內容。
二、教材選擇不在于多
很多考生在備考初期,先是在網上、書店搜集各種關于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的書籍。結果回家后,復習過去一個禮拜、一個月后就會發(fā)現,教材還是停留在最初的那幾頁。堆在桌子上的厚厚的書本都要落灰了。其實,教材不在多,夠用就行,切忌買一堆教材,卻一眼不看,不僅不利于學習還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
三、列出要復習的提綱
對于剛剛接觸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yè)單位考試的考生,列提綱是進行有效復習的第一步。好的提綱可以幫助考生理清思路,了解公共基礎考試大體內容。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技、管理、人文和公文寫作等等,考生可通過2015年江蘇公務員考試一本通了解此科目考試大綱及知識結構。我們只有對公基考試內容心中有數,才能進行下一步公共基礎知識的分類復習,了解每個大類考察的重點與特點,考察什么題型,然后有重點的逐個擊破。特別需要提醒是的:了解自己報考事業(yè)單位的考試大綱也同樣非常重要的。另外考生也可以選擇視頻課程來復習備考,2016年江蘇公務員筆試視頻課程。
四、多與朋友交流
考試絕對是一個人的戰(zhàn)爭。不論是考研、考公務員還是考事業(yè)單位,我們都要面臨復習的壓力、心理的壓力、還要有決心、有耐力??荚嚳赡軒讉€小時就結束了,但是考前的復習階段卻極其考驗同學們。有了備考的耐心與意志,再加上好的復習方法,一定會有好的效果。小編在備考期間,有一個戰(zhàn)友一起復習那就再好不過了。大家可以交流復習心得,互相提升,互相鼓勵,讓我們的備考之路更加容易。
五、注意平時的積累
做題再多,如果不懂得積累,那么最后的復習效果也會差強人意。公共基礎知識中與時事政治題目就需要考生平時的多積累,如回答XX區(qū)去年的財政收入和高速鐵路行駛速度的問題,都需要平時對時事熱點的關注和省情的了解。另外還有歷史知識、文學常識等多積累,對于考試得分是非常有利的。
六、復習與練習相結合
一味的看書,時間長了,大腦的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記憶。每天為自己定好學習計劃,進行教材的同時,最好準備配套的練習題,幫助考生進行復習的檢測。這樣復習與練習相結合,長期堅持下去,一定可以有好的復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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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易錯點整理:
1、全國人大沒有制定憲法的權利。全國人大可以制定基本法,但人大會可以制定除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2、各級人大之間的關系:監(jiān)督和被監(jiān)督;指導和被指導的關系。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
3、人大可以決定省自治區(qū)的建置,國務院可以決定省級的區(qū)域劃分和省級以下的建制。
4、民主黨派的地位,是愛國統(tǒng)一戰(zhàn)線組織。
5、中國共產黨是執(zhí)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而不是在野黨,他們是親密的友黨。
6、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自治鄉(xiāng)。
二、法理易錯點整理:
1、要正確比較法律概念、法律條文、法律規(guī)則、法律原則、法律文件、法律部門、法律體系以及法系的關系。
2、窮盡規(guī)則方能適用原則。
3、法律的價值理念:第一位的是自由,其次是公平,最后才是秩序,不要本末倒置。
三、刑法易錯點整理:
1、刑法的責任年齡要和民法區(qū)別開來,民法無民事行為能力是10歲,而刑法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
2、要區(qū)分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這個考刑法是必考的題目,區(qū)別的依據就是,一個是“明知+希望”,一個是“明知+放任”。
3、犯罪預備,僅發(fā)生在犯罪預備階段,而且是因為客觀的原因使犯罪人犯罪意圖沒有達成。
4、危害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不作為也可以構成犯罪,不如不給嬰兒喂奶,導致嬰兒死亡,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
四、民法易錯點整理:
1、法律關系要與好意施惠行為相區(qū)別,前者產生權利義務關系,后者不產生權利義務關系。
2、民法的客體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
3、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但是有時看似不是平等主體,但是確實平等主體,比如縣教育局采購文具,在這個法律關系中,就是平等主體。
五、行政法易錯點整理:
1、要能區(qū)別撤銷、撤回、注銷、吊銷之間的關系,撤銷是說行政許可取得就不合法,比如是騙來的,是賄賂來的。這個時間要撤銷,如果許可本身有問題,但是跟企業(yè)沒關系,只跟國家機關有關系,這時叫撤回,撤回要補償的。這里的注銷是,形式意義的消滅而非實體權利的小石,最后一個是吊銷,吊銷不是因為許可有問題,許可沒有問題,只是經營的時間有了問題。從而造成的結果。
2、要區(qū)別降職和撤職,前者是考核的獎懲措施,而后者行政處罰的內容。
3、行政拘留只能由法律規(guī)定。
4、吊銷企業(yè)的經營許可證只能由行政法規(guī)來規(guī)定。
5、強制執(zhí)行只能由法律來規(guī)定
6、規(guī)章不能規(guī)定強制措施。
7、行政處罰要罰繳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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