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與下屬誰來承擔責任
領導與下屬誰來承擔責任
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后果或強制性義務。
最近公司出現一種怪象:在一次會議中(中高層會議),某部門經理對XX員工說讓他參加一下,XX員工也沒想什么,就去參加了,當老板提及某事時,此事的部門經理對著老板說,“我對這不太清楚,你問XX員工,他比較清楚。”XX員工如實的回答,不料老板對他的回答不滿意,就當場批評了XX員工工作做得不到位,并且XX員工的經理也沒有就此事說明,事后也沒有向XX員工解釋。
這讓我想到了今年4月韓國"歲月"號客輪,韓國召開了發(fā)布會,由于韓國政府對于沉船事故的應對飽受批評,韓國鄭烘原宣布辭職。韓國鄭烘原承認政府在歲月號沉船事故的救援當中存在問題。
而我們公司這么小的事情,領導都不愿意承擔責任,這又讓下面的人怎么腳踏實地的為你干活呢?這才一到100人的企業(yè)呢?難道中國的民企就是這樣的嗎?看看人家韓國輪船失事,即不開輪船也不直接管理輪船的又憑什么下臺呢?
各位HR,你們在工作中有沒有遇到類似的事情。
1、如遇到,情景是怎么樣的?
2、你們是如何處理的,責任最終由誰來承擔?
補充知識點:韓國這種做法與其說是成文法律的要求,倒不如說是種不用明言的國際常規(guī),它源于“威斯敏斯特體系”(源于英國的議會內閣制)里的“部長問責”制。
“部長問責”,意思是一個內閣部門里頭只要出現了貪污,政策失當和行政措施的失誤,不管它的部長事行知情與否,也不管他是不是直接參與了那些犯了錯誤的決定,他都要負起責任,而負責的終極體現就是自己辭職了。
“部長問責”表面看來好像是不講道理,很不近人情,但這個規(guī)矩是有源頭的。發(fā)源于英國的西方民主國家的文官制度講究“二官分途”,亦即制定政策或為政策拍板放行的政務官,與負責政策建議和執(zhí)行政策的公務員是截然不同的。前者享有決策權因而負有政治責任,后者專注于既定政策的實施因此負有行政責任。前者出錯,受到的最大處罰就是斷送政治生命;而后者則要按照既定規(guī)章調處。在“威斯敏斯特體系“里面,只有部長要上議會接受民意代表的質詢,替下屬部門回答一切疑難。遇上任何問題,他都不能說自己不知道;遇上任何挑戰(zhàn),他也不能推到屬下的頭上。理由是他乃民選的政治任命官員,有責任為全民監(jiān)督那龐大的行政機器。
以下觀點來自中人網社區(qū)家人的精彩分享:
學習與充電:
我們公司本身就有首問責任制相關規(guī)定。公司管理行政制度中都明確告知:屬于本部門工作職責部門負責人不管你知不知道都有承擔責任。當然公司這類現象依舊時有發(fā)生,但不存在直接明顯的推卸責任。責任承擔是根據公司對崗位職責的定義及實際事項的屬性確定。
hdfangfang:
這個我可以說一下,我們公司做的還是挺好的,公司有相應的制度規(guī)定,下面員工出了錯誤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員工負次要責任。員工的過失就是領導的過失,曾經有一個部門出現了一點錯誤,部門領導告訴他的分管領導說是他下面某某員工做的,他不清楚,結果分管領導直接來了一句“你做領導是干什么的”。
有這樣的文化氛圍,能夠鍛煉一個領導,讓他去承擔責任,而且如果真的是員工的錯誤領導給承擔下來了,員工會感覺對領導有愧疚感,非常死心塌地的為領導工作,其實這也是顯示領導魅力的時候。我們都討厭那種“有了功勞都攬到自己身上,有了錯誤往員工身上推“的領導。這樣的領導也是干不長久的,如果公司的主要領導允許這樣的干部存在,我認為也是不成熟的。
從另一方面講,權責是對稱的,領導的權力大就需要承擔大的責任,員工責任小就要承擔小的責任,如果權責不對稱自然回引發(fā)一系列的管理矛盾和員工問題。
魚向反方向游:
這是企業(yè)文化的問題,個人覺得主要還是在管理人員,從案例中來看,為什么總經理要隔級詢問到員工,如果是我的話,我當場就會問部門經理,如果部門員工來回答,我要你干什么?
所以說,這種現象不是制度也不是員工的問題。而是管理者的能力,企業(yè)的文化的問題。很多時候也不僅僅是責任心的問題(部門經理看是責任心的問題),而是管理者缺乏管理技能的問題(老板是缺乏管理技能)。
ftjk2008:
前面大家回答了,用制度防范是個好做法,但我提供以下幾個思路,供大家參考:
1、部門經理為什么在沒有預兆且不說明的情況下,就通知員工參會?"
2、部門經理通知員工參會,應該是預見到在會上會就某件事接受質詢,正好這件工作是該位員工負責,部門經理不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嗎,為什么還要這么做,尤其是在高管會議上?
3、老板聽了部門經理的話,為什么會第一時間責怪員工?老板是傻的嗎?)
事情離開了常理,因此,我認為這件事應該去問問元芳怎么辦了。
會飛行的草:
以前在制造型企業(yè),幾百人的公司,機械加工行業(yè)難免會出現一些安全方面的隱患或者問題。一共也就出現過幾次小的安全事故,但是每次公司老總都會主動對自己進行懲罰,承擔責任。下級各相關部門領導也就主動來承擔責任。像版主所說那種情況,其實也是一些中層領導常犯的,這樣的領導力是很難得到下屬信服的,如果一味如此,早晚自己自己要出局!
銀牛:
關鍵是這個公司的制度,普通員工能否參加中高層會議?其次,是責任制。部門經理讓員工參加中高層會議,會議組織者沒有阻止,說明這個公司就有這樣管理水平不高,制度不嚴。
而這個公司當部門經理說自己不清楚讓問員工時,老板竟然問起了員工,并當這么多員工越級批評員工,看來這個公司老板就對責任意識、分級管理這方面意識不強,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多數公司應該會有明確的分級責任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
若是我們公司,首先普通員工是不可以參加中高層會議的,也曾經出現過某個總監(jiān)在年終總結會議上讓自己不同業(yè)務模塊的兩個員工上去做本應該他做的報告,會后大家意見很大,讓所有總監(jiān)以上領導聽一個普通員工的報告,總監(jiān)架子也太大了點(他的確資深),
結果,新年任命中就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