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管理制度范本3篇
臨時工管理制度范本3篇
為了保障臨時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學習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臨時工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臨時工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學校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根據(jù)崗位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服從主管部門的直接領導,保質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
二、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出勤,有事提前請假,主動與主管領導聯(lián)系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數(shù)工資按規(guī)定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曠工者雙倍扣除當日工資。
三、來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規(guī)定發(fā)放的補貼)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時間加班,學校發(fā)給加班補助,特殊工種可發(fā)放一定的勞保用品。
四、各類臨時工,因工作性質不同,按各崗位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進行作息。寒暑假原則上無休假,安排值班。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可適當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間,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凡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或嚴重經濟損失的,學校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損失,直至辭退。
七、學校因工作變動需要辭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補發(fā)一個月工資。自動離職者,無論工作年限長短,學校不發(fā)任何補助。
八、每年年終,凡工作成績顯著、本人表現(xiàn)突出、受到師生一致好評,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臨時工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一、臨時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
為使臨時人員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規(guī)則第二條規(guī)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員申請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期間在三個月以內),須雇用臨時人員從事時,應填具“人員增補申請書”注明工作內容、期間等呈經理核準外,送人事部門憑以招雇?!?/p>
第三條雇用限制
(一)年未滿16歲者不得雇用。
(二)經管財物、有價證券、倉儲、銷售及會計(除物品搬運、整理及報表抄寫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條雇用
(一)人事部門招雇臨時人員,應填“臨時人員雇用核定表”呈經理核準后雇用。
(二)臨時人員到工時,人事部門應填“雇用資料表”一份留存?zhèn)溆谩?/p>
第五條投保
在廠區(qū)工作的臨時人員應由人事部門辦理勞保投保后,始得入廠工作。
第六條管理
(一)臨時人員于工作期間可請公傷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喪假,其請假期間除公傷假外均不發(fā)給工資。
(二)臨時人員的考勤、出差比照編制內助理員辦理。
第七條終止雇用
臨時人員于工作期間如有不能勝任工作,違反人事管理規(guī)則第十四、三十六條規(guī)定,事、病假及曠職全月合計超過4天以上,或工作期滿,雇用部門應予終止雇用,經終止雇用的臨時人員應填具“離職申請”(通知)單”(其離職應辦理手續(xù)由各公司訂定)經主管科長核簽后連同胸章送人事部門憑以結發(fā)工資。
第八條延長雇用
臨時人員雇用期滿,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須繼續(xù)雇用時,應由雇用部門重填“人員增補申請書”敘明理由呈公司總經理核準后始得雇用,并將核準的增補申請書一份報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
第九條實施與修改
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臨時工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完善機關的人事管理,保障臨時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我辦事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辦事處聘用的非占編工作人員。
第二章 聘用和辭退 第三條 黨政辦公室負責各部門臨時工用人計劃的申報,由黨政聯(lián)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各部門擬聘臨時工的崗位職數(shù)。
第四條 臨時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辭退。
1、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十天的;
2、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遲到、早退、無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單位負責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規(guī)章制度辦事,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yè)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4、違反工作規(guī)定或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責任事故,直接導致國家集體財產五萬元以上損失的;
5、有違法行為但不夠刑事處分的;
6、政治信仰動搖,經常散布流言蜚語,參與非法活動或邪教組織的;
7、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8、不勝任本職工作,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均達不到崗位職責要求的;
9、犯有其它嚴重錯誤或依照有關規(guī)定不宜繼續(xù)留用的。
第三章 工資和福利
第五條 臨時工工資由所在單位根據(jù)其工作崗位、個人技能、工作量確定標準并發(fā)放。同時,按規(guī)定為臨時工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年終根據(jù)黨委、政府表彰獎勵規(guī)定,結合臨時工個人考核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七條 臨時工在合同期內因公(工)負傷、致殘或死亡的,參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八條 臨時工假期待遇:
(一)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為有薪假日;
(二)臨時工的婚假三天,喪假三天(限直系親屬死亡),假期內發(fā)給工資;
(三)臨時工生育和計劃生育假與單位在編人員相同;
(四)臨時工請事假不發(fā)工資。
第四章 管理和紀律
第九條 臨時工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管理,進行年度考核,臨時工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機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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