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行學員管理制度范文
為了確保琴行教學事務的順利開展,保證教學質(zhì)量,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接下來學習啦小編為你帶來了琴行學員管理制度范文。
琴行學員管理制度范文范本一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zhì)的民辦教育機構(gòu)。為貫徹執(zhí)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guī)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jiān)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diào)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guī)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jiān)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yè);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jié)奏、音準、感覺,每節(jié)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jié)課都會有新內(nèi)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guī)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jiān)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diào)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fā)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nèi)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diào),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xù)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jié)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diào)試、安裝、保養(yǎng)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diào)試費用。
琴行學員管理制度范文范本二
各位學員朋友、家長,華律琴行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不錯的成績,為了更好提供教學服務及保證教學質(zhì)量,我們將以制度維護我們的發(fā)展,保障學員的利益,望各位學員朋友及家長理解與支持。
1、遵守琴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尊敬老師,言行禮貌、舉止文明、誠實、謙讓,同學之間和睦相處;
2、不準在教室及走廊中喧嘩、跑跳、打鬧;
3、愛護琴行公共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4、保持琴房衛(wèi)生,不得將零食帶入琴房,嚴禁琴房內(nèi)飲食,使用琴房完畢之后,主動關好電源電器,收拾整齊,帶走自己物品及垃圾;
5、課后自覺將上課卡交給老師簽字;
6、學員需按時預繳學費;
7、課后學員應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yè),家長需協(xié)助老師反映學員在家練習情況;
8、凡十歲以下的學員上下課需家長及時接送,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琴行管理人員說明;
9、請假制度(尊重他人時間,也是尊重自己的時間)
學員需提前向琴行提出請假,再由琴行與老師安排學員補課時間。如學員私下與老師請假,按學員曠課處理;
10、上課遲到
學員遲到,按剩下規(guī)定課時上課,教師有權不對其課時順延;如得到老師口允之下,可以延長補足上課課時。
11、曠課
學員無故不請假,視為曠課;琴行將扣除學員當課課費。
12、休課
學員因故請假一個月或以上,需向琴行說明情況,琴行將視為休課處理,可保留其學籍。
13、補課
因?qū)W員原因,需要補課,學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做好補課時間安排;
14、學員應努力學習,積極參加琴行組織的教學活動,如教學檢查,實習演奏會,考核,比賽等。
琴行學員管理制度范文范本三
一.學員守則
1、遵守琴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按時完成作業(yè)。
2、不摸電線及插座,注意安全,不追逐吵鬧,不高聲喧嘩,不抽煙,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涂亂畫,保持環(huán)境整潔。
3、愛護琴行的各項設施設備,保持樂器的清潔和其他財物的完好,不刻劃和損壞樂器,如有刻劃或損壞應按市價買斷或賠償。
4、練琴的學員,要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練琴,不應超時,不影響下一位學員的練琴時間。
5、請?zhí)崆敖患{下一學期的課時費。
6、小學和幼兒園的學員應由家長親自接送,確保路途安全。
二.學員請假、遲到、曠課處理規(guī)定
1、因故不能按時上課的,應提前一天向教務中心請假(13813875754或15850604442),并協(xié)商補課時間,同時向教務中心登記。未提前一天請假的視為臨時請假,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教師或中心可以不接受臨時請假,按曠課論處,不予補課,并不退課時費。
2、每學期請假次數(shù)不得超過三次。
3、為不影響下一位學員的上課時間,嚴肅紀律,凡上課遲到者,將不予補足所遲到的時間,教師只按剩余的課時進行授課(友情提示:如教師允許,可以協(xié)商)。
4、無故曠課者,不予補課,并不退課時費。無故曠課三天以上者,教務中心可做開除處理(學費不退).小組課或集體課的學員,不論是否請假或曠課,均不予補課,并不退課時費。
為了提高對您的教學質(zhì)量與服務,請學員認真閱讀以上守則與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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