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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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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公司管理制度

  一個好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是員工服從公司的準則,對于電子商務公司的管理,制定好員工的規(guī)章制度很重要。小編為你整理了電子商務公司管理制度的范本。

  電子商務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員工守則

  一、標準

  一切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鉆研業(yè)務、不斷提高服務意識,以贏得客戶的滿意并保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為公司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儀容儀表

  員工的儀容儀表關系到公司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體體現。

  (一) 員工必須以飽滿的工作熱情進入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內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語言文明,舉止端莊;

  (二) 上崗時員工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不得留過長的指甲,身體及口腔不得有異味(上班前不得飲酒及使用刺激性氣味食品)

  (三) 員工工作時間必須講普通話;服裝要時刻保持清潔平整,男員工不得穿拖鞋、布鞋、露腳趾涼鞋在辦公時間內進入辦公區(qū)。

  (四) 員工發(fā)型要大方端莊并梳理整齊,頭發(fā)要保持清潔,不得留怪異發(fā)型。

  三、行為規(guī)范

  為保證工作秩序,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規(guī)范

  (一) 員工按照公司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并簽到;

  (二) 接聽工作電話,語氣要溫柔,言語要有禮貌并簡潔明了,嚴格執(zhí)行崗位規(guī)范,對于本部門其他員工或其他部門的電話有義務轉達和告知;

  (三) 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志;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游戲等),一經發(fā)現處以200元的罰款;

  (四) 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嚴禁長時間打私人電話,嚴禁因私打長途電話。除規(guī)定人員外,其他人不得輕易在公司上網,如特殊需要,需經經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 員工須按規(guī)定及時上交在公司內拾到的任何物品;愛護辦公設備,節(jié)約辦公耗材、下班之前應及時關閉電源(包括電腦、電燈等),關好門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此規(guī)定的,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六) 員工應絕對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經經理批準,不得將公司的技術、資料、計劃、決定等商業(yè)機密向其他非相關人員甚至公司以外的員工透漏、復制或者發(fā)送,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對于情節(jié)和后果嚴重者,公司將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 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應迅速趕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務;如聯系不上,并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處于警告、罰款等處罰。

  (八) 員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上班,須提前按公司規(guī)定的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九) 員工下列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部門經理和辦公室;

  1、 住址和電話。

  2、發(fā)生事故和特殊情況時的任何聯系辦法。

  (十) 公司員工個人收入、各種報銷、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則公司予以除名處理。

  (十一)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和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十二)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fā)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第二章:考勤規(guī)定

  一、總述

  (一)、主管負責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釋及完善,組織檢查和分析考勤的執(zhí)行情況及管理工作,并于當月25日統計上月的出勤情況。

  (二)、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法定假日等。

  二、日常出勤規(guī)定考勤制度

  (一)、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星期六。

  (二)、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按規(guī)定簽到。

  (三)、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由直接主管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視為曠工;如果直接主管領導出具虛假證明則將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與處罰。

  (五)、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經理批準后報人事部備案。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

  (七)、遲到早退的處罰規(guī)定

  1、遲到或早退3次,15分鐘以內罰款30元,15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3060分鐘罰款100元,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2、發(fā)現一次不簽到罰款50元。

  3、凡每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jié)輕重給予提醒、警告、張榜等處分,屢教不改者除名。

  三、曠工的處罰規(guī)定

  1、沒有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未經批準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xù)假者依曠工論處;

  2、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xù)者視為曠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300元。

  4、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故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xù)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6、凡請假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辦公室,特殊原因電話通知辦公室,否則視為曠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 部門主管違反規(guī)定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

  四、日常規(guī)定

  1、公司內部員工不允許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發(fā)現罰款50元。

  五、請假規(guī)定

  除非特殊情況,員工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申請單》,并依人事權限給予審批后方為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1、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一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xù);

  2、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一天者,須持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連續(xù)病假3天以內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級批準,3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3、員工到醫(y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xù)。

  4、員工醫(y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六、事假規(guī)定

  1、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辦理相應請假手續(xù);

  2、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在事前辦理手續(xù)時,可采用通訊辦法報告相應主管上級,事后補辦手續(xù);

  3、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xù)可作為事假處理;

  4、員工連續(xù)請事假兩天以內有直接主管上級批準,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批準。

  5、病假、事假為無薪假。

  七、加班規(guī)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處于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員工于加班后填寫“加班備案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再由主管領導批準后,將備案單交回辦公室備案。公司將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3、離開時按規(guī)定簽卡。

  4、公休日加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主管批準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的不予承認。

  第三章:辦公用品的購買

  1、統一限量,控制用品規(guī)格以及節(jié)約經費開支,所有辦公室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定購數量: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情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確定定購數量,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正式申請,經主管經理審批確定后,通知送貨單位在指定時間內將辦公用送到公司。

  3、采購方法: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情況下按照成本最小的原則,訂購所需要的辦公用品。

  4、支付:收到辦公用品后,對照訂貨單開具支付發(fā)票,經主管及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后,轉交給出納負責人支付或結算。

  5、發(fā)放: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統一采購,分發(fā)給各部門,如有特殊情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辦公用品申請書”的前提下就近采購,在這種情況下,辦公用品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審核。

  長遠辦公用品發(fā)放規(guī)定

  一、本公司為規(guī)范辦公用品的發(fā)放工作,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公司各部門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三、各部門須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四、各部門于每月31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給辦公室,辦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發(fā)放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

  五、采購人員須根據計劃需要采購,保證質量。

  六、辦公用品入庫和發(fā)放應及時記帳,做到帳物相符。

  七、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物品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長遠辦公用品管理規(guī)定

  一、為使辦公用品管理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回收管理品及管理品四種。

  1、消耗品:鉛筆、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復寫紙、標簽、夾子、橡皮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等。

  3、回收管理品:墨盒、碳粉、色帶等。凡使用過的紙張不得自行撕毀,全部交到前臺登記以便使用。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訂書機、啟釘器、直尺、打孔機、鋼筆等。

  三、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fā)放起,必須以舊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不在此限。

  四、管理品移交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發(fā)現丟失,負責人員按價賠償。

  第四章:業(yè)務員制度

  一、業(yè)務員每天需寫業(yè)務日志,整理好自己范圍內的業(yè)務資料,每周需寫業(yè)務周報,隨時接受上級主管的檢查;

  二、業(yè)務員未寫日志、周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志,周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志、周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志、周報而業(yè)務主管未對業(yè)務員作相關處理,業(yè)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五章:技術員制度

  一、技術員每周一須交本周計劃,且每天下班前需寫工作日志并放于工作臺面?zhèn)洳?

  二、技術員未寫日志、周報的,每次罰款10元,每月三次未寫日志,周報者記大過一次,罰款50元,每月五次未寫日志、周報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總經理抽查未寫日志、周報而業(yè)務主管未對業(yè)務員作相關處理,業(yè)務主管每次罰款30元。

  第六章:衛(wèi)生制度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應第一時間處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飯盒及雜物;

  二、積極參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掃除,平時要保持個人辦公臺和電腦桌的干凈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志、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扔;

  三、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第七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員入職第一天,應按要求認真填寫準員工檔案,如發(fā)現所填個人資料有任何捏造、虛構等,公司將無條件開除;

  二、正式員工因特殊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經理提出辭職申請,否則公司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等辭職手續(xù)。員工離職時,應將所有公司財物、硬件資料、設備以及鑰匙歸還公司。

  第八章:假期制度

  一、享有國家公布的法定假期;

  二、婚假:員工可享有5天無薪婚假,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員工申請婚假,需出示結婚證或有效證明;

  三、喪假:員工遇有直系親屬的喪事,可有三天無薪假期,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四、分娩假期:公司女性員工,可享有無薪分娩假期,假期為產后四星期,連續(xù)受雇兩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則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資的分娩假期。

  五、工傷假期按照勞動法執(zhí)行。

  電子商務公司管理制度篇二

  一、組織機構(組織架構圖)

  二、部門職責及崗位職責(見各部門及崗位職責)

  三、招聘及入職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招聘、入職手續(xù)辦理及建立員工檔案等相關工作。

  (一)招聘程序

  1、經理級(含)以下人員的招聘,須由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遵照公司總體的機構設臵,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裁審批后方能進行;副總監(jiān)(含)以上人員的招聘,須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fā)展需要提出申請,經總裁會議審核,

  報董事長審批進入招聘程序。

  2、人員招聘前,人力資源部必須確認招聘崗位的工作職責、薪資待遇及應聘要求,經理級(含)以下報總裁審批,副總監(jiān)(含)以上報董事長審批。

  3、所有應聘人員將被同等納入招聘評估程序。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與初次面試。合格者,經理級(含)以下人員,推薦給用人部門予以復試;副總監(jiān)(含)以上人員,推薦給分管的副總裁或總裁予以復試。

  4、復試合格者,經理級(含)以下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將其應聘資料、面試記錄等送交總裁審核,確認是否錄用;副總監(jiān)(含)以上人員,將其應聘資料、面試記錄等送交董事長審核,確認是否錄用。

  5、最終被確認錄用者,由人力資源部向其發(fā)出錄用通知,約定正式上班日期和其他相關事宜。

  (二)入職

  1、新入職員工必須攜帶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本人身份證、三張兩寸彩色免冠照、畢業(yè)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并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員工提供給公司的信息有虛假時,所簽勞動合同無效。

  2、員工入職后,人力資源部為其建立個人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員工的身份證、暫住證、畢業(yè)證、培訓表、休假單、請假條、處罰單、績效考核表、簽收單(簽收公司各種文件或物品等)、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辭職申請表、離職手續(xù)辦理表等文件,以記錄員工在公司工作表現、工作能力與成長歷程。此檔案作為公司對員工進行調崗調薪、晉升、獎勵、紀律處分、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依據。

  3、員工入職后,經培訓后方能上崗。

  4、自入職之日起,公司即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并在此后1個月內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規(guī)定

  公司試用期為1-6個月。員工在試用期期間或者試用滿后,可向公司提出書面的轉正申請與本人工作小結,公司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員工的綜合表現,確認可否轉正。在試用期表現不良被證明不符合公司相關崗位錄用條件的員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須提前七天通知該員工。

  四、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標準工作日為一周六天,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2、工作時間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法定假日依國家規(guī)定,其他按公司具體辦法執(zhí)行。

  (二)指紋打卡

  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和部門監(jiān)督雙重管理。公司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的上下班時間進行指紋打卡,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嚴禁代打卡。人力資源部將根據考勤系統的記錄和部門領導的審批單,核實確定員工的出勤情況。

  (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曠工的界定

  1、遲到。遲于上班時間到崗,超過5分鐘且少于30分鐘的,視為遲到。

  2、早退。提前下班但不超過10分鐘的,視為早退。

  3、擅離職守。擅自離開崗位超過二十分鐘,但少于半個小時的,視為擅離職守。

  4、曠工。(1)遲到超過30分鐘的,視為曠工,按小時計算曠工時間,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算;(2)早退超過10分鐘的,視為曠工,按小時計算曠工時間,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算;(3)擅離職守超過半個小時的,視為曠工,按小時計算曠工時間,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算;(4)整天不出勤且未請假的,視為曠工,按應出勤天數計算曠工時間;(5)其他視為曠工的情況。

  (四)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登記表》,并經上一級領導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生效。如確因事發(fā)突然,不能提前申請的,必須在回到公司的第一時間內,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上一級領導簽字確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五)加班

  公司將嚴格執(zhí)行工作制度,原則上不會延長工作時間,下班后無故不得在公司內逗留。因工作量大或時效性較強的工作,確需加班的,必須在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請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裁批準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加班,否則不予加班論并不得要求支付加班費。

  (六)休假

  1、法定節(jié)假日

  法定節(jié)假日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年假

  為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享有三天的帶薪假期,具體休假時間根據公司工作統籌安排。節(jié)假日不順延。年假必須當年休完,當年未休者,作自動放棄處理而不得累計到下年。

  3、婚假

  本公司正式員工結婚(初婚),婚假10天;結婚證原件人力資源部驗證, 復印件留底;婚假期間工資照發(fā)。節(jié)假日不順延。

  4、產假

  轉正滿一年以上的女職工享受產假,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節(jié)假日不順延。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給予喪假3天,節(jié)假日不順延。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6、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必須持市區(qū)級醫(yī)院病歷本、疾病證明書、病假單作為依據,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能請假,緊急情況電話聯絡相關領導,事后補寫《請假單》。

  (2)病假期間工資按相關規(guī)定支付。

  (3)批假權限:請病假在三天內者,經所在部門總監(jiān)簽字批準;病假在三天以上者,由公司分管副總裁簽字批準。部門經理及總監(jiān)請病假一律由公司副總裁審批。

  (4)經審批后的《請假單》統一交于人力資源部備案。未按上述規(guī)定辦理者,一律按缺勤處理。如因急病確不能及時請假者,到崗后,應憑醫(yī)院的病歷本、疾病證明書、診斷書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手續(xù)。

  7、事假

  電子商務公司管理制度篇三

  規(guī)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本公司為建立制度、健全組織與管理,制定此規(guī)章制度。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規(guī)定外,悉以本規(guī)則辦理。

  第二章 員工日常行為規(guī)范

  第一條 員工必須遵紀守法,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如有違反國家法規(guī)者,一律解職。

  第二條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上級指揮,違反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三條 員工對內應善盡本份,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浪費,提升品質;對外應嚴守職務機密,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條 員工應樹立主人翁精神、增強責任感。

  第五條 員工應樹立良好的工作態(tài)度,積極上進,培養(yǎng)榮譽感。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和眾共濟,通力合作,友愛相處。不得滋生事端,擾亂秩序,不得有組織派系,搬弄是非及爭吵逗毆以防礙公司士氣與團結。

  第七條 員工應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條 員工對職務或公事建議或請示,應循級而上,非有緊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躍級呈報。

  第九條 部門經理應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員工人格,親切誘導,以身作則,切實執(zhí)行業(yè)務,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條 公司因業(yè)務需要而調派職務時,若為能力所能勝任者,員工不得拒絕。

  第十一條 認真接聽、轉接公司電話,做好電話留言;

  第十二條 熱情接待公司來訪人員;

  第十三條 對上級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遇困難及時匯報,做到有始有終;

  第十四條 對公司輸出的郵件、傳真、信息等必須及時與客戶確認查詢。

  第十五條 員工不得攜帶危險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工作場所,因而發(fā)生事故者依法論處。

  第十六條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員或最后離開公司者應將公司的門窗、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的電源關閉。

  第十七條 員工按照有關規(guī)定申領辦公用品,所有從公司申領的用品均為公司財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不能占為己有,離職時須交還。

  第十八條 員工上班時間內不得兼差或從事其它危害公司業(yè)務的行為

  第十九條 員工承辦事務不得收受饋贈或回扣,亦不得借機為自己或他人圖利。

  第二十條 員工應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職權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在職務上,應注意下列事情:

  1. 確實掌握及了解本身職務與工作內容范圍;

  2. 處理事物應明確、負責、重時效,凡事應今天事今天畢;

  3. 交辦事情完成后,應主動報告經理或交辦部門知曉;

  4. 服從組織體制及規(guī)定,團結諧和,排除本位主義,以公司為重;

  5. 工作如有疑難,應即請示上級,不得借故拖延,積壓或擅做主張。

  第二十二條 各級領導應注意下列事情:

  1. 深切了解公司決策及經營方針以及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 交辦部署事項,應合情合理,酌量酌時;

  3. 對于部署言行舉止、品德、技能,應隨時予以注意,糾正并重視教育訓練及考核;

  4.如因監(jiān)督不周,以至發(fā)生瀆職情事時,直接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業(yè)務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人員征募流程的規(guī)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征募事宜,經部門經理應試合格。

  第二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審查合格后,經總經理核準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書面(人員聘用申請書)呈報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任用。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將核準后的新進人員資料(應征資料)及人員任用申請書一并送交人事部門依新進人員手續(xù)辦理。

  第四條 新進人員于報道七天內,應繳交下列文件,否則不予任用。

  1、身份證影本(需繳驗正本);

  2、個人人事資料及三個月內半身照片四張;

  3、其它必備的證件。

  第五條 新進人員交齊上述文件并經過試用期后,人事部門方可辦理加入社會保險手續(xù)。

  第六條 經公司錄用新進人員到職起2-3個月內為考察期,考察期間薪資是以當地工資水平給予;考察期滿合格后進入試用期,職員試用期為1至2個月,但成績優(yōu)良者,可縮短其試用時間。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期間或試用期間經考核:

  1、不適用者,公司得隨時無條件予以解雇,其薪資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核算;但總共在本公司服務未滿十五天而自動離職者不予發(fā)放薪資。

  2、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

  3、表現特優(yōu)者,得由部門經理簽報總經理核準縮短試用期限(試用期最短為十五個工作天)。

  第七條 試用人員的考核依據:

  1. 工作能力與表現——對工作熟練、謹慎及勝任度;

  2. 對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與策略;

  3. 敬業(yè)精神——對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業(yè)業(yè)、如期完成;

  4. 出勤記錄——有無遲到、早退、曠職等記錄;

  5. 榮譽感——是否具有團對精神及意識;

  6. 親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處、坦誠真實。

  第八條 試用期滿人員,由直屬部門經理予以考核,以書面(試用期滿薪資調整表),呈報總經理考核的,方為正式任用(薪資調整實施天從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條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一概不得錄用:

  1. 負案在身且尚在緩刑期或被褫權尚未復權者;

  2. 原在其它公司和機關服務時,未辦離職手續(xù)、名聲很差或被解職免職者。

  第十條 服務年資自到職天算起,停薪留職或服役期間不予計算;辭職或退休后復經任用者其原有年資不予連續(xù)計算(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外)。

  第四章 作息與考勤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

  3、本公司為雙休制。

  第二條 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慮到本公司業(yè)務的特殊性,將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第三條 員工上下班一律親自打卡(簽到),經總經理核準免打卡(簽到)者除外。

  第四條 遲到(早退):

  1. 朝、夕會未到并未請假者給與相應處罰。

  2. 上班遲到15分鐘之內者為遲到。

  3. 上班遲到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4. 無故遲到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5. 提早下班15分鐘之內者為早退。

  6. 提前下班15分鐘至1小時者,以曠工半天計;

  7. 提前下班1小時以上者,以曠職1天計;

  8.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不予發(fā)放全勤獎金;

  9. 于一個月內遲到及早退合計超過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10.以上情況均會根據情況給予罰款,因處罰得來的罰款本公司一律不歸為己有,勻平均補貼給所有員工。

  第五條 因業(yè)務,須于晚間或假天加班者,應事先呈報部門經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條 外出洽公者,若預知會延誤上、下班時間者應事先報備部門經理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在外恰公無法于上、下班前趕回公司者,應以電話報備部門免除上、下班打卡(簽到),但次日須請部門經理在出勤卡上補簽確認。

  第七條 財務部負責每月員工出勤的統計,作為當月工資發(fā)放的依據。

  第五章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確因事或因病需要請假時須填寫請假單,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二條 事假:

  1. 每月請假不得超過兩天,超過者原則上不給予批準,具體視特殊情況而定;

  2. 全年請假不得超過十五天,每次不得超過連續(xù)五天;

  3. 一次請假超過十天(含)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xù);

  4. 事假為無薪給假,(以天數為計算單位)。

  第三條 病假:

  1、凡請病假經領導簽字,全年累積不得超過三十天;

  2、病假連續(xù)兩天以上(含)請附醫(yī)師診斷證明;

  第四條 產假:

  1. 女性員工分娩前后給假五十六天(產婦產檢可提前請產假或產假未休完者可轉換為年假);

  2. 妊娩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十天;

  3. 未滿三個月流產者,以病假處理;

  4. 服務滿一年以上者,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未滿者減半發(fā)給。

  第五條 婚假:請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fā)。

  第六條 公假:

  1. 公司派遣學習、考察、辦事或特別指定任務、拜訪客戶者;

  2. 請假期間薪資照發(fā)。

  第七條 工傷假:

  1. 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而受傷或致病者,須申請工傷假;

  2. 工傷假在一年(含)的內者,基本工資照發(fā);

  第八條 請假時依下列規(guī)定呈報核準:

  一般員工請假兩天以內(含)由副總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第九條 凡請事假先申請,如因患病或特殊狀況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請時,應先以電話向所屬部門經理報備并向人事部門負責人報備,但應于假后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xù);逾期則視為曠工。

  第十條 凡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前后,不得請假。

  第十一條 事假、病假的規(guī)定天數,年度中途到職者按比例計算。

  第十二條 員工請假期間無論假別或天數,應覓妥職務代理人,來負責一切事物事宜,否則視同曠職。

  第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視為曠職論,曠職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懲戒,凡一個月內曠職累計達三天者,予以解職處分:

  1. 未經準假而擅離職守或缺席者;

  2. 無故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者;

  3. 凡未事先請假,而逾期未補辦請假手續(xù)者;

  4. 凡事先請假未覓妥職務代理人者;

  5. 停薪留職,未辦妥手續(xù)者。

  第十四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須辦理停薪留職:

  1. 請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 請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 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經判決不起訴或無罪確定者;

  4. 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職者。

  第十五條 停薪留職者,請辦妥停薪留職手續(xù)方為生效,否則視曠職論。

  第十六條 員工停薪留職期間,除停發(fā)薪資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條 停薪留職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其原因消除后,應于三天內自請復職,否則視同自動離職。停薪留職人員,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務部門無缺額或業(yè)務上已無需要時可以不批準其復職。

  第六章 離職制度

  第一條 員工擅自離職者,應以下列規(guī)定辦理:

  1、經理及會計人員于三十天前,一般職員于十五天前,書面形式呈請核準;

  2、離職須填寫離職申請表、工作交接表、客戶資源信息交接表與物品交接表;

  3、未依規(guī)定辦妥離職手續(xù)而離職者,除不發(fā)給當月薪資及獎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損失時,將視情節(jié)予以追訴。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雇并送有關部門處理:

  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證據確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機密,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偷竊或侵占公司財務或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對公司人員實行暴行脅迫或重大侮辱行為;

  5、故意損毀公司物品或機器設備者;

  6、攜帶危險禁品或防礙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公司或釀成以外災害者;

  7、有煽動員工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經預告,直接解雇:

  1、工作態(tài)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工作環(huán)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員工理念偏激,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3、連續(xù)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曠職達三次者;

  4、與廠商勾結或收受廠商財務,證據確鑿者;

  5、未經許可,兼任其它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相近的業(yè)務者;

  6、有其它重大過失或不檢行為導致較嚴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條 凡本公司任職的人員如遇人事變動、離職、調職等,均應辦理移交手續(xù)。手續(xù)辦妥后方可離開原職,未完成移交手續(xù)而離開者,公司將扣發(fā)所有薪資,直至辦妥移交手續(xù)后補發(fā)(移交手續(xù)不得超過一個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辦理移交手續(xù),而使公司受損時,公司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條 員工移交事項如下:

  1. 個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 本公司或部門有關的印章;

  3. 本部門及個人保管的客戶資源信息;

  4. 未辦完或未結案的重要業(yè)務資料;

  5. 本部門保管的其它所有資料,包括電子資料。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員工的獎勵分下列二種:

  1. 嘉獎——根據功績做相應嘉獎;

  2. 特別貢獻獎——獎金上不封頂,也有可能是帶薪旅游或實物獎品,由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嘉獎:

  1. 對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現者;

  2.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并經主管經理提報批準者。

  第三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小功:

  1. 對公司業(yè)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 全年全勤,無遲到、早退及請假者;

  3. 檢舉違規(guī)、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而使公司及時防范者。

  第四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大功:

  1. 遇災后,為公司搶救有功者;

  2. 替公司開源節(jié)支,節(jié)省重大支出,有具體事實并經過經理提報批準者;

  3. 揭發(fā)重大不軌活動,經查屬實者。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予以特別貢獻獎:

  1. 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2. 對公司業(yè)務、企劃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 工作定期考察,考績優(yōu)良,未曾曠職或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4. 對公司有特殊貢獻,堪為全公司員工表率者。

  第六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懲戒:

  1. 上班時間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為;

  2. 上班期間非公務需求而閱讀報紙者;

  3. 公話私用,屢教不改者。

  第七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

  1. 未經許可,擅自在公司推銷物品者;

  2. 未經許可,帶外人進入工作場所或讓外人使用公物者;

  3. 態(tài)度傲慢,不服從負責人員指派工作者。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小過:

  1. 工作時間內,作其他事情,如睡覺、下棋;

  2. 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圖利者;

  3. 為他人做不實的證明者;

  4. 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的查詢,有故意隱瞞或作不實的報告者;

  6、代人打卡或簽到(托人者同)而證據確鑿者;

  7、遺失公司支票、匯票等重要票據,但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大過:

  1. 有瀆職,失職等情況,后果較嚴重者;

  2. 違反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者;

  3. 為逃避或轉嫁責任,做虛假記錄或報告者;

  4. 在工作時酗酒滋事或擾亂秩序者;

  5. 怠工、罷工者;

  6. 其它關系情節(jié)重大者。

  第十條 員工遺失公司財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應負賠償責任并視情況進行處分:

  1. 遺失現金者,照遺失金額賠償;

  2. 遺失支票者,經止付無效而被冒領者,按票面金額賠償;

  3. 遺失貨品者,照市場價金額賠償;

  4. 遺失其它財物者,照購買價金額賠償。

  第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其下屬人員有包庇縱容或未盡監(jiān)督考核者,應負連帶責任,如情節(jié)重大者調職降級。

  第九章 員工福利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條 正式員工均參加社會保險,享有各項保險權利。

  第三條 公司可視情況,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郊游等集體活動。

  第四條 員工與配偶若同時服務于本公司者,其各項福利可享雙份。

  第五條 部門經理隨時呈報表現優(yōu)秀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后視情況發(fā)給各種獎勵,具體參照第八章的員工獎勵制度。

  第六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對于全年無重大過失員工發(fā)放年終獎金,發(fā)放標準如下:

  1. 服務滿一年者發(fā)放月薪一個月,未滿一年者按比例發(fā)放;

  2. 未到年終離職者不發(fā)。

  第七條 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利,根據考核,對工作表現優(yōu)秀的員工進行調薪。

  第八條 公司每逢重大節(jié)慶日(春節(jié)、中秋節(jié)等)向員工發(fā)放禮品或禮金,其金額視公司業(yè)務盈余及財政狀況而定。

  第九條 每月18日作為公司工資發(fā)放日,發(fā)放前月工資。

  第十章 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 部門主管、經理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定。

  2、維持公司各部門的正常運轉;

  3、合理安排每個項目的正常運作;

  4、指揮監(jiān)督部門員工的日常工作,積極引導他們順利開展工作,使公司業(yè)務高效運作,快速發(fā)展;

  5、部門主管有權招聘、解雇部門人員,但須經總經理批準;

  6、部門主管有權調整部門人員崗位與工作;

  7、如部門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經理有權立即作出調整;

  8、加強成本核算,厲行節(jié)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二條 財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開展工作。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定;

  2、認真做到手續(xù)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并按期上報;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等檔案資料;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收據與支票領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xù),使用完應辦理注銷手續(xù);管理庫存現金與各種有價證券,保證其安全完整;

  4、根據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將會計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憑證、報表等有關內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業(yè)務員申領合同,必須做好登記、備案;

  7、財務部有權督促業(yè)務員簽訂合同;

  8、每單業(yè)務結束后,有權向業(yè)務員確定金額,并結算;

  9、在結算過程中,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操作的,不得給予結算提成及獎金;

  10、及時配合業(yè)務部開據發(fā)票,送貨單等票據;

  11、在收款過程中,業(yè)務員如遇有扣款行為的,必須向業(yè)務員索要客戶扣款證明,否則視為應收款項處理;

  12、業(yè)務開展過程中,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操作的,有權拒絕支付款項,并及時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匯報;

  13、認真核實報銷憑證,由上級領導簽字后方可支付;

  14、認真、統一管理公司客戶資源,做好歸檔管理;

  15、每月將應收款、應付款、辦公費用、工資、業(yè)務開支等報送總經理審閱。

  第三條 企劃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定;

  2、及時、準確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3、積極配合業(yè)務部和設計部的有關工作,做到盡善盡美,并保持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交流;

  4、正確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市場信息,對產品進行正確的定位、延伸;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任務;

  6、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創(chuàng)新,爭取又好又快的發(fā)展。

  第四條 業(yè)務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guī)定;

  2、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加強管理,保證業(yè)務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出問題;

  3、及時掌握客戶對產品的要求及客戶信息,向公司反饋信息,為公司的業(yè)務拓展提供依據;

  4、準確掌握客戶對產品要求的各個細節(jié),與企劃人員及時交流;

  5、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6、業(yè)務員接單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特殊情況除外),并把公司的相關資料按規(guī)定送達客戶;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戶,一份交業(yè)務部,一份交財務部;

  8、簽訂合同后,應及時收取貨款;如遇客戶拒不付款,則必須將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則貨款將暫時從業(yè)務員薪資里扣除,直至拿回貨款再補發(fā);

  9、貨款應及時交到財務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經發(fā)現,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職。

  第五條 客服部門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熱情接聽客戶電話并認真做好各項記錄;

  3、如遇客戶投訴等電話,必須耐心、平和的進行接聽和處理;

  4、愛惜所用的電腦、電話等公司財物;

  5、在崗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積極參加公司的業(yè)務培訓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及業(yè)務水平;

  7、如遇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進行匯報;

  8、及時向相關業(yè)務部門轉達客戶的各種訴求。

  第六條 設計部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

  2、及時、準確完成公司安排的設計任務;

  3、設計師設計稿子必須按企劃部門的要求進行設計,對設計工作單上規(guī)定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

  4、設計師根據工作的時間自行調整、支配,按時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況下請勿超過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況任務時間緊迫,加班超時過晚,允許次日延遲一個小時上班;

  7、服從并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8、不斷提高自身的設計水平;

  9、設計工作單由財務部發(fā)放,一式三份,一份財務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設計師本人保管;

  10、設計單子完成后,設計師將設計工作單三聯一并交回財務部,并簽字認可完成情況,由主管寫上評議,將作為提成獎金依據,如未填寫設計工作單的一律不計提成及獎金。

  第十一章 衛(wèi)生與安全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應共同維護好環(huán)境及公共衛(wèi)生,隨時整理工作環(huán)境,保持整潔。

  第二條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防止或搶救火災及其它災害的責任。

  第三條 員工發(fā)現有突發(fā)狀況時,應及時反映上級與及隨機應變,做必要的安全處理措施。

  第四條 員工在值勤職務時需要使用公司車輛,應先報備核準,并需先了解其性能,檢查車況。行車時亦需遵守交通規(guī)則,倘有違規(guī)罰款時須自行處理。

  第五條 員工每天上下班離開公司時,應檢查電燈、門窗、電腦、電器等,以防盜竊或火災發(fā)生。

  第十一章 培訓制度

  第一條 公司為鼓勵員工進修,充實專業(yè)知識,提高工作效率,擬辦理在職員工教育培訓,增強自身各方面素質。

  第二條 培訓項目分為:

  1、新員工由人事部門發(fā)放公司規(guī)章制度并進行解讀和釋疑;

  2、各部門按照擬定的培訓教程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

  3、在崗員工將根據不同階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訓計劃;

  4、公司將視不同情況,對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培訓。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條 作為在公司里任職的全職股東,除積極遵守此《規(guī)章制度》的同時,還須遵守《全職股東守則暫行條例》,此條例不隨本規(guī)章制度向非股東員工進行發(fā)放。

  第二條 本規(guī)章制度若有未盡事宜,需修改補充時,另行通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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