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提單的分類
空運提單的分類
空運提單(Air way bill)是指承運貨物的航空承運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運貨物并接受托運人空運要求后,簽發(fā)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空運提單的相關法律知識。
空運提單的分類
(一)按有無承運人的名稱分類
航空貨運單包括兩種
(1)航空公司貨運單(Airline Air Waybill)
印有出票航空公司(issue carrier)名稱及標志(航徽、代碼等)的航空貨運單。這類空運單代表出票航空公司的身份。
空運提單的分類
(2)中性貨運單(Neutral Air Waybill)
沒有預先在運單上打印任何承運人名稱及標志的貨運單。這類空運單不代表任何一個航空公司,是中立貨運單。
(二)按照不同作用分類
?、藕娇罩鬟\單(MAWB,MasterAirWaybill)
凡由航空運輸公司簽發(fā)的空運提單就稱為主運單。它是航空運輸公司據以辦理貨物運輸和交付的依據,是航空公司和托運人訂立的運輸合同,每一批航空運輸?shù)呢浳锒加凶约合鄬暮娇罩鬟\單。
?、坪娇辗诌\單(HAWB,HouseAirWaybill)
集中托運人在辦理集中托運業(yè)務時簽發(fā)的空運提單被稱作航空分運單。在集中托運的情況下,除了航空運輸公司簽發(fā)主運單外,集中托運人還要簽發(fā)航空分運單,此時各方的關系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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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提單的性質作用
空運提單(Airwaybill)與海運提單有很大不同,卻與國際鐵路運單相似。它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重要的貨物運輸單據,是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其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者\提單不可轉讓,持有空運提單也并不能說明可以對貨物要求所有權。
(一)運輸合同
與海運提單不同,空運提單不僅證明航空運輸合同的存在,而且空運提單本身就是發(fā)貨人與航空運輸承運人之間締結的貨物運輸合同,在雙方共同簽署后產生效力,并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運單上所記載的收貨人后失效。
(二)接收證明
空運提單也是貨物收據,在發(fā)貨人將貨物發(fā)運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就會將其中一份交給發(fā)貨人(即發(fā)貨人聯(lián)),作為已經接收貨物的證明。除非另外注明,它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并在良好條件下裝運的證明。
(三)運費帳單
空運提單分別記載著屬于收貨人負擔的費用,屬于應支付給承運人的費用和應支付給代理人的費用,并詳細列明費用的種類、金額,因此可作為運費賬單和發(fā)票。承運人往往也將其中的承運人聯(lián)作為記賬憑證。
(四)報關單證
出口時空運提單是報關單證之一。在貨物到達目的地機場進行進口報關時,空運提單也通常是海關查驗放行的基本單證。
(五)保險證書
如果承運人承辦保險或發(fā)貨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則空運提單也可用來作為保險證書。
(六)內部業(yè)務依據
空運提單隨貨同行,證明了貨物的身份。運單上載有有關該票貨物發(fā)送、轉運、交付的事項,承運人會據此對貨物的運輸做出相應安排。
空運提單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條款,其中一份交發(fā)貨人,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貨物的依據;第二份由承運人留存,作為記賬憑證;最后一份隨貨同行,在貨物到達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時作為核收貨物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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