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草案擬初審將會帶來的變化(4)
國歌法草案擬初審將會帶來的變化
國歌誕生背后的故事
《義勇軍進行曲》誕生于中華民族生死存亡關頭,凝聚著中華兒女“不做亡國奴”的怒吼
由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誕生于1935年,當時中華民族正處于生死存亡的關頭。這首在中華大地上歌唱了近70年的歌曲,像一支戰(zhàn)斗的號角,鼓舞了中華民族兒女去抗擊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去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去建設社會主義。
1931年“九?一八”事變,拉開了日本帝國主義侵華序幕,“不作亡國奴”的吼聲喚起了全國人民高昂的愛國熱忱。先后于1932年和1933年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的田漢、聶耳,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救亡運動中。
1934年春,田漢決定寫一個以抗日救亡為主題的電影劇本。在他剛完成一個故事梗概和一首主題歌的歌詞時,就被國民黨反動派逮捕入獄。另一位共產黨員、戲劇家夏衍接手將這個故事寫成了電影劇本,聶耳主動要求為田漢寫就的主題歌《義勇軍進行曲》譜曲。當他讀到歌詞“起來!不愿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筑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著發(fā)出最后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他仿佛聽到了母親的呻吟、民族的呼聲、祖國的召喚、戰(zhàn)士的怒吼,愛國激情在胸中奔涌,雄壯、激昂的旋律從心中油然而生,很快就完成了曲譜初稿。后來又在躲避國民黨政府追捕的顛沛流離中完成了曲譜定稿。一首表現(xiàn)中華民族的剛強性格,顯示祖國尊嚴、充滿同仇敵愾、團結御敵豪邁氣概的革命戰(zhàn)歌就這樣誕生了。這是聶耳短暫一生中的最后一個作品。
《義勇軍進行曲》誕生后,立即就像插上了翅膀,在祖國的大地上傳唱開來。伴隨著“一二?九”運動的學潮,救亡運動的巨浪,抗日戰(zhàn)爭的烽火,解放戰(zhàn)爭的硝煙,遍及大江南北、長城內外。這首革命歌曲甚至享譽海外,在全世界傳播。1940年美國著名黑人歌唱家保羅?羅伯遜在紐約演唱了這首歌,接著他又灌制了一套名為《起來》的中國革命歌曲唱片,宋慶齡親自為這套唱片撰寫了序言。在當時的反法西斯戰(zhàn)線上,《義勇軍進行曲》代表了中國人民最強音的一支戰(zhàn)歌。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即將結束之際,在盟軍勝利凱旋的曲目中,《義勇軍進行曲》赫然名列其中。
新中國成立以前,國家政權不斷更迭,國歌也幾度易換
回顧歷史,中國在清代以前,閉關鎖國,對外交往不多,也就沒有國歌。中國最早的國歌的產生,緣于1896年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作為外交特使赴西歐和俄國作禮節(jié)性的訪問。按當時的外交慣例,在歡迎儀式上是要演奏國歌的。為此,清政府只好臨時編了一首,被后人稱為《李中堂樂》,此后10多年清政府在對外交往和國內大典中一直沿用此歌。20世紀初,清政府又頒布了一首名為《鞏金甌》的晦澀難懂的國歌。不久,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這首國歌也隨之壽終正寢。辛亥革命后,南京臨時政府曾征集國歌,并在公報上刊登了一首歌詞擬稿,歌名為《五旗共和歌》,這首國歌反映了資產階級立國的理想。1915年5月,袁世凱政府把一首名為《中華雄踞天地間》的歌曲作為國歌。1920年,段祺瑞政府又以名為《卿云歌》的歌曲作為國歌。
1930年,南京國民黨政府把國民黨黨歌作為代國歌,1943年正式定為國歌。
1949年,國民黨蔣家王朝在中國大陸的統(tǒng)治臨近末日,建立新中國的工作著手進行。當年6月,新政治協(xié)商會議籌備會在北平召開。以馬敘倫為組長、葉劍英和茅盾(沈雁冰)為副組長的籌備會議第六小組負責擬定新中國的國旗、國徽、國歌方案。參加工作的成員有郭沫若、張奚若、田漢、馬寅初、鄭振鐸等10余名著名人士。
國歌既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民族精神,又是一個國家的象征。新中國像一輪紅日在東方的地平線上噴薄欲出時,也就呼喚新國歌的誕生。
《義勇軍進行曲》表現(xiàn)了中華民族勇往直前、不屈不撓的戰(zhàn)斗精神,新中國成立之際,作為國歌第一次在天安門廣場響起
1949年7月4日,葉劍英在中南海勤政殿第一會議室主持召開了第六小組第一次會議,推選郭沫若、田漢、茅盾、錢三強、歐陽予倩五人組成國歌詞譜初選委員會,郭沫若為召集人。8月5日,第六小組第二次會議決定,聘請馬思聰、賀綠汀、呂驥、姚錦新四位音樂專業(yè)人士為國歌詞譜初選委員會顧問。由郭沫若等人起草的《征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詞譜啟事》經毛澤東、周恩來修改審批后,分送《人民日報》、《天津日報》、《光明日報》等各大報紙連續(xù)刊登八天。國內各報和香港及海外華僑報紙也紛紛轉載。這樣大規(guī)模地在報紙上征集國旗、國徽、國歌,在中外歷史上是少見的。征稿啟事發(fā)出后,在中華大地和海外華夏兒女中引起強烈反響,應征稿件如雪片一樣紛至沓來。截至8月24日,籌備會收到有關國歌的稿件350多件。經過慎重討論審核,認為國歌征集之稿,足以應選者尚少,而新生的共和國在宣告成立時,如果沒有確定一個體現(xiàn)本國尊嚴的國歌,不符合國際慣例,也不適應時代要求。因此,決定再有計劃地征集一次,將入選者制曲試唱,向群眾廣泛征求反映后再作最后選定。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會議設立由55人組成的國旗、國徽、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馬敘倫為召集人。截至當日,第六小組共收到應征國歌632件,歌詞694首。9月25日,毛澤東、周恩來在中南海豐澤園主持召開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協(xié)商座談會,參加會議的有郭沫若、茅盾、黃炎培、陳嘉庚、張奚若、馬敘倫、田漢、徐悲鴻、李立三、洪深、艾青、馬寅初、梁思成、馬思聰、呂驥、賀綠汀等人。在座談會上,馬敘倫等主張暫用《義勇軍進行曲》代國歌,徐悲鴻、郭沫若等許多委員表示贊成。因原歌詞有“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等歷史性的詞句,郭沫若、田漢等建議將歌詞修改一下,郭沫若并擬就了三段。但是,張奚若、梁思成認為這首歌曲是歷史性的產物,為保持其完整性,詞曲最好不作修改,并舉法國的馬賽曲為例。黃炎培先生也贊成不修改歌詞。剛從國外回來的宗教界代表劉良模介紹了《義勇軍進行曲》在國外傳播情況后,認為《義勇軍進行曲》獲得了國內外人民一致頌揚,在國際上有它的影響,應采用作國歌。毛澤東主席和周恩來副主席贊成這種“安不忘危”的思想,認為新中國要達到真正安定、安全,還需要與內外敵人及各種艱難困苦奮斗。周恩來副主席說:“用原來的歌詞才能鼓動情感。修改后,唱起來就不會有那種情感。”國歌代表了一個國家的民族氣質和精神面貌,《義勇軍進行曲》創(chuàng)作于中華民族危難關頭,正是表現(xiàn)了中華民族勇往直前、不屈不撓的戰(zhàn)斗精神。毛澤東主席贊同和支持歌詞不改。經過討論,除國徽一項繼續(xù)由原小組設計外,其他各項議題均獲一致意見。會議結束時,毛澤東主席、周恩來副主席和大家一起放聲高唱《義勇軍進行曲》。
9月27日全國政協(xié)第一屆全體會議就國歌一致通過了4個決議案: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為北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采用公元,今年為1949年;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五星紅旗,象征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時,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開國大典,毛澤東主席用洪亮的聲音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接著毛主席按動升旗電鈕,伴隨五星紅旗冉冉上升,《義勇軍進行曲》作為國歌第一次在天安門廣場響起。
1949年11月15日人民日報刊登的關于國旗、國歌和年號的“新華社信箱”中,對將義勇軍進行曲采用為國歌作了如下解釋:“義勇軍進行曲是十余年來在中國廣大人民的革命斗爭中最流行的歌曲,已經具有歷史意義。采用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時的國歌而不加修改,是為了喚起人民回想祖國創(chuàng)造過程中的艱難憂患,鼓舞人民發(fā)揚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愛國熱情,把革命進行到底。這與蘇聯(lián)人民曾長期以國際歌為國歌,法國人民今天仍以馬賽曲為國歌的作用是一樣的。”
幾經起伏,數度滄桑,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正式賦予國歌以憲法地位
《義勇軍進行曲》作為國歌唱了17年。十年動亂期間,田漢受到“_”迫害,他寫的歌詞不能再唱,正式場合只能演奏國歌的曲譜。
粉碎“_”后,由于還來不及對““””的錯誤進行全面清理,有些人以“國家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義勇軍進行曲》的歌詞不能反映變化了的現(xiàn)實”為理由,提議重寫國歌歌詞。1978年3月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成立了國歌征集小組,由一位作曲家配詞提交大會代表討論,最后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新的國歌歌詞。國歌的作者被注明為“聶耳曲,集體填詞”。
對新的國歌歌詞一直存在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新歌詞氣勢雄偉,高度概括,政治性強,有“奔向共產主義明天”等鼓舞人心的內容。同時,也有許多同志認為,新歌詞的內容、文字韻律都推敲不夠,從文字上看歌詞太平,缺乏激情,缺乏形象性,只是把幾個口號湊在一起。從韻律上看,新歌詞平仄、音韻都不如原歌詞,有拼湊的感覺。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黨領導全國人民全面清理““””中的錯誤,深入總結建國以來的歷史經驗,恢復并根據新情況制定了一系列正確的方針政策,國家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對1978年憲法進行系統(tǒng)修改的工作被提上日程。這一時期,黨和國家糾正了““””造成的大量冤假錯案。國歌歌詞原作者田漢得到昭雪平反。
從1980年到1982年,憲法修改委員會收到了各個方面提出的大量意見,認為《義勇軍進行曲》反映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tǒng),體現(xiàn)了居安思危的思想,激勵了中國人民的愛國主義精神,多年來已經深入人心;建議廢除1978年通過的國歌歌詞,恢復1949年全國政協(xié)一屆一次會議決定的《義勇軍進行曲》。同時,建議像全國政協(xié)一屆一次會議那樣,作一個決議把國歌確定下來。憲法修改委員會一致同意將1949年全國政協(xié)一屆一次會議決定的《義勇軍進行曲》恢復為國歌。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莊嚴通過現(xiàn)行憲法的同時,通過決定: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撤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78年3月5日通過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定。
2003年4月和8月,中共中央兩次向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人民團體黨組發(fā)出通知,征求對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意見。安徽、山東、海南、江蘇、陜西等省市及解放軍總政治部的同志都提出國歌是國家的象征,建議在憲法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黨中央采納了將國歌寫進憲法的建議,在2003年10月舉行的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中,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寫進憲法,作為一條修改建議提交全國人大會討論。經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全體代表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正式賦予國歌以憲法地位。
對于中國人來說,《義勇軍進行曲》最能喚起內心的強烈共鳴。全國各族人民同唱這一首國歌,將不斷激發(fā)出愛祖國、愛人民、一往無前、自強不息的精神,增加國家和民族的凝聚力、自豪感,為中華民族的和平崛起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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