禿禿記文言文閱讀原文及答案
禿禿記文言文閱讀原文及答案
《禿禿記》由北宋散文家曾鞏于慶歷三年(1043年)十月二十九日所作。下面是學(xué)習(xí)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禿禿記》文言文閱讀原文和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禿禿記》文言文閱讀原文
禿禿,高密孫齊兒也。齊明法,得嘉州司法。先娶杜氏,留高密。更鮐娶周氏,與抵蜀。罷歸,周氏恚齊紿,告縣。齊貲謝得釋。授歙州體寧縣尉,與杜氏俱迎之官,再期,得告歸。周氏復(fù)恚,求絕,齊急日:“為若出杜氏。”祝發(fā)以誓。周氏可之。
齊獨(dú)之休寧,得娼陳氏,又納之。代受撫州司法,歸間周氏,不復(fù)見,使人竊取其所產(chǎn)子,合杜氏、陳氏,裁之撫州。明道二年正月至,是月,周氏亦與其弟來,欲入據(jù)其署,吏遮以告齊。齊在寶應(yīng)佛寺受租米,趨歸,捽①挽置廡下,出偽券日:“若傭也,何敢爾!”辨于州.不直。周氏訴于江西轉(zhuǎn)運(yùn)使,不聽。久之,以布衣書里娃聯(lián)訴事,行道上乞食。
蕭貫守饒州,馳告貫。饒州,江東也,不當(dāng)受訴。貫受不拒,轉(zhuǎn)運(yùn)使始遣吏祝應(yīng)言壽復(fù)。周氏引產(chǎn)子為據(jù),齊懼子見事得,即送匿旁方政舍。又懼,則收以歸,扼其喉,不死。陳氏從旁引兒足,倒持之,抑其首甕水中乃死,禿禿也。召役者鄧旺,穿寢后垣下為坎,深四尺,瘞②其中,生五歲云。款上更赦,猶停齊官,徒濠州,八月也。
慶歷三年十月二十二日,司法張彥博改作寢廬,治地得坎中死兒,驗問知狀者,小吏熊簡對如此。又召鄧旺詰之,合獄辭,留州者皆是,惟殺禿禿狀蓋不見。與予言而悲之,遂以棺服斂之,設(shè)酒脯奠焉。以錢與浮圖人升倫,買磚為壙③,。城南五里張氏林下瘞之,,治地后十日也。
嗚呼!人固擇于禽獸夷狄也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養(yǎng)知不相禍也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如齊何議焉買石刻其事納之壙中以慰禿禿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無忌言。二十九日,南豐曾鞏作。
(選自《曾鞏詩文選譯》)
《禿禿記》文言文閱讀題目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人固擇于禽獸夷狄也/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養(yǎng)/知不相禍也/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如齊何
議焉/買石刻其事/納之壙中/以慰禿禿/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無忌言。
B.人固擇于禽獸夷狄也/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養(yǎng)知不相禍也/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如齊何
議焉/買石刻/其事納之壙中/以慰禿禿/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無忌言。
C.人固擇于禽獸/夷狄也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養(yǎng)/知不相禍也/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如齊
何議焉/買石刻/其事納之壙中/以慰禿禿/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無忌言。
D.人固擇于禽獸/夷狄也禽獸/夷狄于其配合/孕養(yǎng)知不相禍也/相禍則其類絕也久矣/如齊
何議焉/買石刻其事/納之壙中/以慰禿禿/且有警也/事始末/惟杜氏一無忌言。
11.下列對文中加點(diǎn)詞語的相關(guān)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明法:從漢朝開始設(shè)立的察舉人才的科目之一,意為“明習(xí)法令,足以決疑”,唐宋科
舉考試也設(shè)有明法科。
B.縣尉:與縣丞一樣,秦漢開始均為縣令、縣長的助手。’縣丞主管文書、倉庫等,縣尉主
管地方治安。之后一直延用,到明代以典史取代縣尉。
C.江東:長江在蕪湖、南京之間是西南、東北走向,古代習(xí)慣上指安徽蕪湖以下的長江下
游南岸地區(qū)。也指三國時吳國孫權(quán)所統(tǒng)治的全部地區(qū)。
D.浮圖:就是佛,也寫作“浮頭”“佛圖”“浮屠”,是梵語“佛陀”的轉(zhuǎn)音。文中指佛塔,
“勝造七級浮圖”中的“浮圖”也是這個意思。
12.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身為司法官的孫齊,可謂道德淪喪,先娶了正室杜氏,留在老家,后來不但使用欺騙手
段與周氏結(jié)婚,還娶了妓女陳氏。
B.被周氏發(fā)覺后,孫齊先是假言搪塞,繼而避開周氏,伙同杜氏、陳氏把周氏所生的兒子
禿禿偷偷帶往外地。
C.由于孫齊買通貪官,不但沒有得到懲處,反而被委以新職。周氏雖多次上告,但冤屈始
終無法伸張,以至于流落街頭,乞討為生。
D.原本沒有屬地管轄權(quán)的蕭貫派屬下前往調(diào)查,直接導(dǎo)致五歲的禿禿被殺,這讓曾鞏感嘆
孫齊的,人倫喪盡,和禽獸沒有差別。
13.把文畝文閱讀材料中劃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
(1)更紿娶周氏,與抵蜀。罷歸,周氏恚齊紿,告縣。齊貲謝得釋。
譯文:________
(2)齊在寶應(yīng)佛寺受租米,趨歸,摔①挽置廡下,出偽券日:“若傭也,何敢爾!~”辨于州,
不直。
譯文:
《禿禿記》文言文閱讀答案
10.選A
11.選D。也可指佛教徒,即和尚。文中即為此意。
12.選D(調(diào)查案件不是導(dǎo)致禿禿死亡的直接原因。孫齊害怕禿禿是周氏親生的事實敗露,才殺死禿禿的。)
13.(1) (孫齊卻將這事隱瞞起來,) 又用欺騙的手段另娶周氏,與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任期滿后,(二人一塊兒)回高密,周氏(才知道孫齊已有妻室)怨恨孫齊騙了她,于是告到縣里。孫齊(向縣官)送錢財,說好話,事情便算了結(jié)。(關(guān)鍵詞:“紿”“恚”“貲”“謝”,省略“于”各1分)
(2)孫齊正在寶應(yīng)佛寺里收租米,(聽到這個消息后)立刻趕回去,揪拉著周氏丟到走廊上,拿出假造的文書說:“你是我的傭人,怎么敢如此胡作非為!”(于是一起)到州里去辯理,(周氏)沒能申冤。(關(guān)鍵詞:“受”“趨”“置”“于”“直”各1分)
《禿禿記》文言文閱讀參考譯文
禿禿,是高密縣人孫齊的兒子。孫齊考中明法科,(因此)做了嘉州司法參軍。(孫齊)先前已經(jīng)娶了妻子杜氏,(將杜氏)留在家鄉(xiāng)高密。(孫齊卻將這事隱瞞起來,)用欺騙的手段又另娶周氏,與周氏一起到蜀中(赴任)。任期滿后,(二人一塊兒)回高密,周氏(才知道孫齊已有妻室)怨恨孫齊騙了她,于是告到縣里。孫齊(向縣官)送錢財并認(rèn)錯,事情便算了結(jié)。(孫齊又)被任命為歙州休寧縣縣尉,帶杜氏一起去上任,過了兩年,孫齊請假回老家獲得批準(zhǔn)。周氏還為這事怨恨(他),要求(與孫齊)斷絕關(guān)系,孫齊急忙說:“為了你,我愿休了杜氏。”并且剪下頭發(fā)來發(fā)誓。周氏答應(yīng)了他。
孫齊(假滿后)獨(dú)自回到休寧縣,遇到妓女陳氏,又將她納為妾。(任滿,)縣尉另有人替代,(他)接受了撫州司法參軍的任命,回高密將周氏分開,不再與她相見,卻派人偷偷地將她所生的兒子抱了出來,同杜氏、陳氏一起乘車到撫州。(于)明道二年正月到任,這個月,周氏也與她弟弟來到撫州,想要進(jìn)入并住到孫齊的官署,被吏人攔住并把這事報告了孫齊。孫齊正在寶應(yīng)佛寺里收租米,(聽到這個消息后)立刻趕回去,揪拉著周氏到走廊上,拿出假造的文書說:“你是我的傭人,怎么敢如此胡作非為!”(于是一起)到州里去辯理,(周氏)沒能申冤。周氏向江南西路轉(zhuǎn)運(yùn)使上訴,也不聽她的。過了好久,(周氏)用布衣寫上自己的籍貫姓氏和幾次告狀的事實經(jīng)過,流落路上討飯。
(這時,)蕭貫任饒州知州,(周氏)趕去向他申訴。饒州隸屬江南東路,(按規(guī)定,蕭貫)不應(yīng)該接受她的訴狀。(但)蕭貫(仍然)受理,并不推辭,(江南西路)轉(zhuǎn)運(yùn)使這才派公吏祝應(yīng)言前往審察。周氏以她所生的兒子為證據(jù),孫齊害怕兒子被發(fā)現(xiàn),事實真相敗露,就將兒子藏到附近(一個名叫)方政的人家里。隨后仍怕被發(fā)現(xiàn),又將兒子帶回家,掐住他的咽喉,沒有死。陳氏從旁邊拽住小孩的雙腳,倒提起來,而孫齊把他的頭按進(jìn)一大甕水中,(小孩)才死,(這個小孩)就是禿禿。(孫齊)叫來差役鄧旺,讓他在寢室后面的墻下挖了一個坑,深有四尺,將(兒子)尸體埋在里面,禿禿(這年)五歲。蕭貫將孫齊的罪案報上去,恰遇大赦,但還是停了孫齊的官職,被流放到濠州,這是(明道二年)八月的事。
慶歷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撫州)司法參軍張彥博改建住房,挖地時發(fā)現(xiàn)了坑中的死孩子,查問知道情況的人,有個叫熊簡的小吏回答如上文所述。(張彥博)又叫來鄧旺盤問,又核對了當(dāng)年案件的供詞,凡是保存在州里的都這么說,只是殺死禿禿經(jīng)過的材料沒有看到。(張彥博)向我談到這件事并為禿禿的慘死而悲痛,于是用棺材喪服收殮了他的遺骸,并設(shè)置酒肉祭奠。又拿錢給僧人升倫,叫他買磚砌成墓穴,在城南五里處一家姓張的樹林下埋葬,(埋葬時間)在挖地得骨后的第十天。
啊!人本來就與禽獸和野蠻人有區(qū)別。禽獸和野蠻人對他們的配偶和所生子女,也懂得不互相殘害,(如果)相互殘害,那么他們的種類很久就滅絕了。像孫齊這樣的人還有什么可說的呢?買來石板,刻上這件事,放到墓穴中,用來安慰禿禿,并且(希望對世人)能有所告誡。事件的整個過程,只有杜氏沒有一句禁忌的話。二十九日,南豐曾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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