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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文言文翻譯及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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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一》[1] ,是北宋文學家王安石創(chuàng)作的一篇散文。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親不讓其學習而被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傷仲永文言文翻譯及注釋是如何呢?本文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傷仲永文言文翻譯及注釋資料,僅供參考。

  傷仲永文言文原文

  傷仲永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傷仲永文言文注釋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向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仲永。

  2.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

  譯:并且在詩(后)題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yǎng)父母,團結宗族作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讓他寫詩,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感到驚奇,漸漸地對他的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有的人用錢幣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所聽到的相稱了。

  7.泯然眾人矣!(倒裝句)

  譯:(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還自揚州(狀語后置)

  譯:從揚州回來。

  9.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

  譯:(他的父親)從鄰居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他立刻寫了四句詩。

  10.卒之為眾人。

  譯:最終成為普通的人。

  詞語

  1.傷:哀傷,嘆息

  2.金溪:地名,現(xiàn)在江西金溪

  3.民:平民百姓

  4.世:世代

  5.隸:屬于

  6.耕:耕田

  7.生:生長到

  8.年:歲

  9.未:不;沒有

  10.嘗:曾經(jīng)

  11.識:認識

  13.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13.忽:忽然

  14.啼:出聲地哭

  15.求:要

  14.異:對……感到詫異(意動用法)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19.與:給

  20.即:立即,立刻

  21.書:書寫,寫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為:題寫

  25.名:名字

  26.其:這

  27.以:把

  28.養(yǎng):奉養(yǎng),贍養(yǎng)

  29.收族:團結宗族。收:聚,團結

  30.為:當做,作為

  3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32.傳:傳送

  33.一:全

  34.觀:觀看

  35.自:從

  36.是:此

  37.指:指定

  38.作:寫作

  39.立:立刻

  40.就:完成

  41.其:代詞,代指這首詩

  42.文:文采

  43.理:道理

  44.皆:都

  45.可:值得

  46.觀:觀賞

  49.者:……的地方(方面)

  40.邑人:同(鄉(xiāng))縣的人

  51.奇:對……感到驚奇(奇怪)(意動用法)

  52.之:代指仲永的才華

  53.稍稍:漸漸

  54.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名詞作動詞)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求取

  59.之:它,代仲永的詩

  60.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其,這。然,這樣。

  61.日:每天

  62.扳:通“攀”,牽,引

  63.環(huán):四處,到處

  64.謁:拜訪

  65.使:讓

  66.余:第一人稱代詞,我

  67.聞:聽說,聽聞

  68.之:它,代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

  70.從:跟隨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72.還:返回

  73.于:在

  74.令:讓

  75.作:寫

  76.稱:相當

  77.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時,時候。之,的。聞,傳聞。

  78.自:從

  79.復:又,再

  80.問:詢問

  81.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注:不可解釋為完全)

  82.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83.之:介于主謂之間,助詞無義。

  84.通:通達

  85.悟:聰慧

  86.受:接受

  87.之:它,代通悟

  88.天:先天。

  89.之:它,代天資。

  90.賢:勝過;超過。

  91.于:比。

  92.材:同“才”,才能。

  93.遠:差距大。

  94.卒:最終。

  95.之:音節(jié)助詞,不譯。

  96.為:成為。

  97.則:那么。

  98.其:他,代仲永。

  99.于:被。

  100.者:不譯。

  101.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102.彼其:他。

  103.如:像。

  104.此:這樣。

  105.其:不譯。

  106.賢:才能。

  107.之:它,代后天教育。

  108.且:尚且。

  109.今:現(xiàn)在。

  110.夫:發(fā)語詞,不譯;有版本譯為:那些(音讀fú)。

  111.固:本來。

  112.得:能夠。

  113.而:假設關系。

  114.已:停止。

  115.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116.通悟:通達聰慧。

  傷仲永文言文翻譯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yè)。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yǎng)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傳給全鄉(xiāng)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花錢請方仲永作詩。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也已經(jīng)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xiāng),在舅舅家里見到了方仲永,(他)已經(jīng)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他寫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回答說:“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遠勝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常人,是因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現(xiàn)在那些天生就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傷仲永創(chuàng)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無師自通,提筆寫詩,震動鄉(xiāng)里。明道二年(1033年),與方仲永同齡的王安石跟隨父親回金溪探親,在舅舅家遇見了方仲永。他請方仲永作了幾首詩,但他有些失望,因為“神童作家”并不像傳說中的那么聰明??刀ㄔ?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親。此時方仲永已做回了農(nóng)民。慶歷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從揚州回到臨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寫下《傷仲永》一文

  傷仲永作品鑒賞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于天雖異,但還得受之于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于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diào)了后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xiàn)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nèi)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jù)。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后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xiāng)。“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shù)”《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yǎng)父母、團結族人為內(nèi)容。此事傳出后,一鄉(xiāng)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h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yǎng)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nèi)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xiāng)。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才變?yōu)槠接沟年P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nèi)容即據(jù)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tài)度生動地表現(xiàn)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fā)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xiàn)。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yǎng)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xiàn)實生活中,資質(zhì)平常的人總是多數(shù)。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nèi)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huán)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huán)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fā)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zhì)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tài);“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tài);“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5] [6-7]

  傷仲永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人稱半山居士。封為舒國公,后又改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漢族江右民系,北宋臨川縣城鹽埠嶺(今臨川區(qū)鄧家巷)人。慶歷二年(1042年)進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萬言書,提出變法主張。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次年復任宰相;熙寧九年(1076年)再次罷相,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半山園,封舒國公,不久改封荊,世稱荊公。卒謚文。執(zhí)政期間,曾與其子王雱及呂惠卿等注釋《詩經(jīng)》《尚書》《周官》,時稱《三經(jīng)新義》。其文雄健峭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歌遒勁清新。所著《字說》《鐘山一日錄》等,多已散佚。今存《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后人輯有《周官新義》《詩義鉤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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