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意思是什么
焚書坑儒的意思是什么
焚書坑儒的意思: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shù)士(一說述士,即儒生)”,西漢之后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
“焚書坑儒”一詞出處《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shù)士,六藝從此缺焉”。經(jīng)常被“坑儒”觀點(diǎn)引做證據(jù)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jì)》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yuǎn)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xué)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zhàn)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shù)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英文解釋
burn books and bury the literati in pits;burn books and bury Confucian scholars alive;burn books and bury alive Confucian scholars ;
【解釋】:焚:燒;坑:把人活埋;儒:指書生。焚毀典籍,坑殺書生。
【出自】:漢·孔安國《〈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xué)士逃難解散。”
【示例】:滿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殺了民族思想的人。
◎梁斌《紅旗譜》四二
【語法】:連動式;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含貶義
焚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jì)》: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xué)法令,以吏為師。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dāng)時實(shí)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jù)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并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xué)誹謗朝政。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于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wù)摗对姟?、《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禁止私學(xué),想學(xué)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坑儒
《史記·秦始皇本紀(jì)》: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xué)方術(shù)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bào),徐巿等費(fèi)以巨萬計(jì),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yàn)樵@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fā)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yuǎn)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jiān)蒙恬於上郡。
《史記·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shù)士,六藝從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后,私下談?wù)撉厥蓟实臑槿?、?zhí)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后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遷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并全部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