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范文5篇大全2020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范文5篇大全2020
看完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我明白了中國的“民法典時代”終于到來了。這是中國歷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在于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1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義。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jīng)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帶頭學習民法典。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權利種類,確認和保障民事權利,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guī)則,回應了人民群眾需求。黨員干部要始終堅持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利益,自身首先要學法、懂法,將法律學習運用到工作中,要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學習法律知識,強化法律素養(yǎng),提高法治思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做到云紅法律武器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民法典。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xiàn)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要深入群眾,做好模范,真心實意做好人民的“服務員”。
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要帶頭維護民法典。要善于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強化民法典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發(fā)展市場經(jīng)濟中的保障作用,用好民法典來造福社會,營造公平正義的良好環(huán)境,激發(fā)新時代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動力。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2
今天上午參加了周強院長對《民法典》實施的宣講輔導會,通過學習有以下體會:
一、《民法典》實施意義重大。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大成就,是多年來法律人的追求?!睹穹ǖ洹诽貏e強調了民事主體的平等保護、契約精神、強調了單位人的市場主體地位。
二、通過學習加強了《民法典》核心要義的理解。特別是對于人格權獨立成編,以及綠色原則,前瞻性的網(wǎng)絡侵權、網(wǎng)絡數(shù)據(jù)保護等。這些重大的變革,是立法的創(chuàng)新,也是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的必然趨勢。同時,《民法典》也很好地體現(xiàn)了中國特色、中國智慧,如綠色原則,體現(xiàn)了中國對環(huán)境保護的重視。
三、通過學習認識了貫徹實施需要注意的事項。法律原則與條文的沖突、舊法與新法的銜接、法律與道德如何結合、《民法典》適用與審判經(jīng)驗的關系等諸方面,周強院長的輔導均指明了方向、路徑。
總之,通過此次視頻會的學習,讓我進一步認識到了《民法典》的重要意義,深刻把握了《民法典》的核心要義,掌握了貫徹實施《民法典》的要領,有利于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3
黨的__四中全會明確將編纂民法典作為重大立法任務。作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五次民法典起草工作,這一任務順應新時代發(fā)展,關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主要矛盾變化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訴求,立足民生發(fā)展領域的新問題、新挑戰(zhàn),加強民事重點領域立法,為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充分保護私權,才能全面保障和維護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規(guī)范公權。民法典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匯編,更是中華民族精神和新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反映出一個民族對生存發(fā)展民生關鍵問題的基本立場。縱觀世界法制發(fā)展史,那些具有世界性影響的法典,通常都是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處在蓬勃發(fā)展的時期形成的,凝聚起這一時期社會發(fā)展要求的廣泛共識。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__年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較好的制度基礎、實踐基礎、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黨的__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下,立法工作堅持以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為根遵循,結合民生實際,密切關注人民發(fā)展要求,體民情、聚民意、保民生,創(chuàng)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助力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改革攻堅任務,更加深刻地回答了我國法治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4
結合貫徹落實依法治國重要論述、學習《民法典》的情況,談幾點學習體會:
一、意義重大,《民法典》為治理現(xiàn)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的福祉是的法律。”此次民法典草案亮點很多,的亮點就是為民立法、以民為本,化地謀求人民的利益。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都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民法典在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同時,也被譽為“權利保障的宣言書”。它的誕生更推進了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在中國法制具有深刻的里程碑意義。
民法典能夠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一方面,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長,對民事權利的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障人民更加廣泛的民事權利十分重要。民法典的分則各編由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構成,既確認了個人享有各項具體民事權利,明確了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又保護個人能夠正常行使和主張權利,免受他人不法侵害。如:民法典增設的居住權制度,為實現(xiàn)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支撐;在產品責任制度中規(guī)定了懲罰性賠償,可以有效保護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如,鑒于高樓拋物行為頻頻發(fā)生,民法典在侵權責任編中專門規(guī)定了高樓拋物致人損害責任規(guī)則,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查找行為人方面的職責,有力保護了人們“頭頂上的安全”。另一方面,民法典通過確認和保護私權,成為依法行政的基本遵循,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規(guī)范公權的作用,有利于實現(xiàn)多層次、多維度的社會治理,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堅持人民至上,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為民職責
“悠悠百姓事,兩會總關情”?!叭嗣裰辽稀笔秦灤┙衲耆珖鴥蓵闹骶€,國家政府工作報告中“就業(yè)”出現(xiàn)了39次,“民生”出現(xiàn)了18次,眾多“熱詞”“新詞”“暖心詞”飽含著滿滿的民生溫度,彰顯著黨和政府一以貫之的人民情懷?!蔽蚁?,在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重要論述時,我們應該牢牢抓住“人民至上”這個根本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人民至上,從來不是一句空話,作為黨和人民的干部,我們需要將其落實在實際工作中,用實際行動踐行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為民職責與使命,比如:眼下,我們就需要用實際行動去答好“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這張大考卷!
三、堅持以身作則,領導干部要發(fā)揮“關鍵少數(shù)”的作用
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理念,構建法治社會已成為了時代的主旋律,我們領導干部不能僅僅滿足于對基本法律知識的掌握,還應充分了解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原理,更好地樹立正確的法治價值觀,同時還應充分了解法律立改廢釋的來龍去脈,深入理解國家治理的現(xiàn)狀和形勢。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苯Y合我分管的公安、司法、城市管理、生態(tài)環(huán)境、交通運輸?shù)裙ぷ鞫?,我更需樹立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更需要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手段來解決實際問題,該履行的法律程序必須履行、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就必須嚴格依照執(zhí)行,決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等行為。只有這樣以身作則,才能更好發(fā)揮“關鍵少數(shù)”的作用。
雙百活動專場報告會觀后感心得5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chuàng)新發(fā)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xiàn)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xiàn)在,基于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guī)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于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后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愿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xiàn)。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罢埱蟆焙刑幱诒粍拥匚坏囊馑迹M麆e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于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經(jīng)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xiàn)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xiàn)。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并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后的變化體現(xiàn)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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