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第五十篇:刺要論(九)
《黃帝內(nèi)經(jīng)素論》第五十篇:刺要論(九)
LS02——《本輸?shù)诙纷匀谎埠街w斷校注釋譯說明
‖LS02—D0101→Q0117‖→‖SW50‖遷移說明:
1、 《終始》非獨立論文,湊篇之簡,宜遷出;
2、 《太素》置于卷第十一《本輸》;
3、 《甲乙》分置于卷三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卷一第三等篇;
4、 《類經(jīng)》將LS02-D0101→Q0112置于八卷十六《五臟五腧,六腑六腧》,正接于八卷十四(即LS01-D0201→Q0201)、八卷十五(即LS01-Q0206→Q0213之后,張景岳對《靈樞》兩篇間關(guān)系之判斷,甚是;
5、所論實為刺法之要,即終始之論,遷入并置于終始論述最后,作為帝問終始論述之解論,與《刺要論》主題相符,義理相通。
D0101十二經(jīng)絡(luò)之終始: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十二經(jīng)絡(luò)之所終始,十二經(jīng)之起止也。”
2、《太素.本輸》注:“手之三陰,始之于胸,終于手指;手之三陽,始于手指,終之于頭;足之三陽,始起于頭,終之于足;足之三陰,始起于足,終之于腹。”
D0101絡(luò)脈之所別處: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絡(luò)脈之所別處,經(jīng)別之十五絡(luò)脈也。”
2、十五絡(luò)別之臨界位。《經(jīng)脈》LS10-D0402→D0417之十五別絡(luò),即為本解。
D0101五輸之所留:五輸,即井、滎、輸、經(jīng)、合五輸穴所留之穴。
D0101六腑之所與合:《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六腑之所與合,六腑與五臟表里相配合也。”
D0101四時之所出入:本論LS02—Q0117句,即為解論。
D0101五臟之所溜處:
1、《太素.本輸》作“臟腑之所流行。”并注:“臟腑出于營衛(wèi)二氣,流行于身也。”
2、《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五臟之所溜處,五臟之滎穴,經(jīng)氣之所溜也(所溜為滎)。”
D0101闊數(shù)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闊數(shù)之度”作“闊狹之度”,并注:“闊狹之度,言其遠(yuǎn)近。淺深之狀,言其浮沉。高下所至,言其上下也。”
2、《太素.本輸》作“闊數(shù)之度,淺深之分,高下所至”,并注:“營衛(wèi)所行闊數(shù)度量,絡(luò)脈為淺,經(jīng)脈為深,經(jīng)脈高上于頭,下至于足。”
3、確意不明,不譯待考。
Q0101次:《太素.本輸》注:“次者,井、滎、輸、經(jīng)、合等陰陽五行次第也。”
Q0101井木:
1、《內(nèi)經(jīng)校釋》校:“《太素》卷十一本輸、《甲乙》卷三第二十四并無‘木’,下同。”
2、《太素.本輸》作“為井”,并注:“井者,古者以泉源出水之處為井也,掘地得水之后,仍以本為名,故曰井也。人之氣血出于四支,故脈出處以為井也。手足三陰皆以木為井,相生至于水之合也;手足三陽皆以金為井,相生至于土之合也。所謂陰脈出陽,至陰而合;陽脈出陰,至土而合也。”
3、《靈樞懸解》卷四《本輸》作“井木”,從之;從后四臟文例均作“井木”看,當(dāng)從《靈樞》原作“井木”,后文六腑同理。
Q0101手魚:《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手魚,手大指根豐肉,其形如魚。際,邊也。”
Q0101輸:
1、《太素.本輸》作“輸”,并注:“輸,送致聚也。《八十一難》曰:五臟輸者,三焦行氣之所留止。故肺氣與三焦之氣送致聚于此處,故名為輸也。”
2、《內(nèi)經(jīng)校釋》與姚春鵬注本皆作“腧”;
3、從《太素.本輸》作“輸”。從文意看,此為井、滎、輸、經(jīng)、合中“輸”位穴。
Q0101動而不居: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動而不居,不止也。”
2、流動而不居留。
Q0102方下:《內(nèi)經(jīng)校釋》注:“是正當(dāng)兩骨之下的意思。”
Q0102手少陰:《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此手少陰心經(jīng)之五腧。五腧皆手厥陰之穴,《逆順肥瘦》:手少陰之脈獨無腧,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絡(luò)是也。”
Q0108跗上:
1、《太素.本輸》注:“足跗上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三寸也。”
2、《內(nèi)經(jīng)校釋》注:“足背曰跗……鄭注:‘跗,足上也。’疏:‘謂足背也。’”
3、似有“跗之”誤錄之可能,參見《針解篇》SW54—Q0126云:“所謂跗之者,舉膝分易見也。”錄以奉考。
Q0108下陵:
1、《太素.本輸》注:“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為一里也。”
2、《百度百科》云:“鬼邪穴:有別名足三里穴,下陵穴,胃管穴,下三里穴。世人冠其為‘保健穴’、‘長壽穴’之稱。”
Q0108三里:《針解篇》SW54—Q0125云:“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即為本解。
Q0108巨虛:《針解篇》SW54—Q0127云:“巨虛者,蹺足胻獨陷者。”即為本解。
Q0108下廉:
1、《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側(cè)邊曰廉。”
2、《太素.本輸》注:“上際為上廉,下際為下廉,以在胻骨外側(cè),故名為廉。”
3、《針解篇》SW54—Q0128云:“下廉者,陷下者也。”下廉,即下方凹陷處。由此可見,本經(jīng)解論,對于去偽存真,至關(guān)重要!
Q0109 手少陽經(jīng)也:前文之委陽穴,與手少陽經(jīng)不合,不譯待考。
Q0109三焦者,足少陰、太陽之所將: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張隱庵:‘夫直行者為經(jīng),斜絡(luò)者為絡(luò),此太陽之別絡(luò),間于足少陽太陰之間,故曰少陽太陰之所將。’張景岳:‘陽陰二字互謬也,當(dāng)作少陰太陽。蓋三焦屬腎與膀胱也。’從文義分析,以及聯(lián)系下文內(nèi)容來看,三焦的制水功能和腎、膀胱的聯(lián)系極為密切,所以張景岳的解釋似更妥貼。”
2、《太素.本輸》作“足三焦者,太陽之所將。”并注:“腎間動氣,足太陽將原氣,別使三焦之氣,出足外側(cè)大骨下赤白肉際陷中為原,上踝五寸,別入貫?zāi)Y腸,出委陽,并太陽之正,入腹絡(luò)膀胱,下焦即膀胱也。原氣太陽絡(luò)于膀胱,節(jié)約膀胱,使溲便調(diào)也。以此三焦原氣行足,故名足三焦也。”
3、《靈樞懸解》卷四《本輸》作“三焦者,足太陽、少陰之所將。”
4、從黃元御、張景岳、《內(nèi)經(jīng)注評》作“三焦者,足少陰、太陽之所將。”
Q0109輸:《太素.本輸》作“輸”并注:“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三焦之氣上下皆通,故上輸在背第十三椎下兩旁各一寸半,下輸在此太陽之間出腘外廉足太陽絡(luò)。三焦下行氣聚之處,故曰下輸也。”
Q0109腨腸:《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就是足腹,俗稱‘小腿肚’的部位。馬蒔:‘腨腸即足腹也。’”
Q0111岐骨:
1、《太素.本輸》無“岐骨”二字;
2、姚春鵬注:“此指大指與次指本節(jié)后兩骨分岐之處,即第一、二掌骨之間。”
3、原文不明,不譯待考。
Q0112輸:
1、《內(nèi)經(jīng)校釋》按:“本篇所論五臟五俞中的俞穴,正是上篇《九針十二原》中所說的原穴,該篇將此五俞穴左右各一,合為十原穴,再加上膏肓各一穴統(tǒng)稱十二原。其中根本沒有六腑的原穴,本篇則提出六腑的原穴各一……后世所通稱的十二原,實際上與上篇《九針十二原》所提出的不同,而是按本篇五臟的五俞穴(也即原穴)加上六腑的六原穴、再加上心經(jīng)的神門。這樣每臟每腑各一,而成十二,這就是后世通稱的十二原。”
2、《太素.本輸》作“輸”,并注:“心不受邪,手少陰無輸,故五臟各五輸,有二十五輸。依《明堂》手少陰有五輸,總有三十輸。六腑有原輸,故有三十六輸。皆是臟腑之氣,送致聚于此穴,故名為輸穴也。”
3、《靈樞.本輸》作“腧”,此處當(dāng)從《太素》作“輸”,特指五臟井、滎、輸、經(jīng)、合中五輸穴,六腑井、滎、輸、經(jīng)、原、合中六輸穴。
Q0113項:
1、《靈樞.本輸》作“頸”;
2、《太素.本輸》作“項”,從之;因《廣雅》云:“頸在前,項在后。”因督脈及風(fēng)府均位項后。
Q0113手心主:
1、 姚春鵬譯:“手厥陰心包經(jīng)。”
2、 查《人體經(jīng)絡(luò)使用圖冊》,天池穴,位手厥陰心包經(jīng)。
Q0114上關(guān):《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上關(guān),足少陽之客主人。”
Q0114呿:qu1。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呿,開口也?!肚f子》:‘公孫龍口呿不合。’”
2、《太素.本輸》注:“上關(guān)開口有空,刺之有傷,不得開口,故不能欠也。呿,丘庶反,張口也。”
Q0114欠:
1、 《內(nèi)經(jīng)校釋》注:“合口。”
2、 姚春鵬注:“呵欠時張口復(fù)合。”
3、 《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欠,開口而即合也。”
Q0114下關(guān):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下關(guān),足陽明經(jīng)穴。”
2、《太素.本輸》注:“下關(guān)合口有空,刺之有傷,不得合口,故不能呿也。”
Q0114兩關(guān):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兩關(guān),手厥陰之內(nèi)關(guān),手少陽之外關(guān),伸手取之,刺之則伸不能屈。此皆禁刺之穴也。”
2、《內(nèi)經(jīng)校釋》注:“指內(nèi)關(guān)、外關(guān)而言,《類經(jīng)》七卷第十注:‘兩關(guān),內(nèi)關(guān)、外關(guān)也,內(nèi)者手厥陰,外者手少陽,俱伸手取之,故刺兩關(guān),則伸而不能曲也。’”
Q0115其俞在膺中:《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其腧在膺中,氣戶、庫房之穴也。”
Q0115手陽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頰一寸:《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手陽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頰一寸,即扶突也。”
Q0115當(dāng)曲頰:《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當(dāng)曲頰,即天窗也。”
Q0115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太素.本輸》注:“手少陽上項俠耳后,故直上出耳上角;完骨在耳后,故上加完骨上是也。”
Q0115陰尺動脈: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尺動脈,指肘上三寸之五里穴。張隱庵:‘尺動脈,手太陰之兩脈口。五里,手陽明之經(jīng)穴,在肘上三寸’。”
2、《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陰尺動脈,在五里,手太陰尺澤之后,手陽明之五里也?!缎♂樈狻罚?lsquo;奪陰者死,言取之五里,五往者也’。《玉版》:‘迎之五里,五往而臟之氣盡矣。’”
3、《太素.本輸》注:“陽為寸,故陰為尺。陰尺之中,五臟動脈在肘上五里五輸大脈之上,《明堂》云:五里在肘上三寸,手陽明脈氣所發(fā),行向裹大脈中央,禁不可刺,灸十壯,左取右,右取左。大脈,五臟大脈氣輸出,故禁刺不禁灸也。”
4、確意不明,不譯待考。
Q0115在五里:《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在五里,手太陰尺澤之后,手陽明之五里也?!缎♂樈狻罚簥Z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而臟之氣盡矣。”
Q0116中精之腑: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作“中正之腑”,并注:“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2、《太素.本輸》作“中精之府也”,并注:“膽不同腸胃受傳糟粕,唯藏精液于中也。”從之。
Q0116少陽屬腎: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張景岳:‘少陽,三焦也。’……《甲乙經(jīng)》:‘此處少陽為少陰’。附此參考。”
2、《內(nèi)經(jīng)校釋》校:“原作‘陽’,據(jù)《太素》卷十一本輸、《甲乙》卷一第三、《靈樞略》六氣論改。”
3、《太素.本輸》作“少陰屬腎”,并注:“足少陰脈貫入肺中,故曰上連也。腎受肺氣,腎便有一,將為兩臟。《八十一難》曰:五臟亦有六者,謂腎有兩藏也。”
4、《靈樞.本輸》原作“少陽屬腎”,前后義理雙通,無需改經(jīng)。
Q0116故將兩臟:所以被腎肺兩臟管制。此即前文LS02—Q0109“三焦者,足少陰、太陽之所將。”之解論。
Q0116中瀆:中,體內(nèi);瀆,《說文》:“瀆,溝也。一曰邑中溝。”本義:水溝、水渠。中瀆,即體內(nèi)溝渠。
Q0116肺合大腸……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1、《靈樞懸解》卷四《本輸》注:“《素問.十二臟之相使》:‘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胃者,侖廩之官,五味出焉;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出焉。’臟腑相合,是臟腑之所與合者(答帝問六腑之所與合語。)”
2、《靈蘭秘典論》SW08—Q0104→Q0112部份,即為本解。
Q0117冬取諸井、諸腧之分:
1、《內(nèi)經(jīng)注評》注:“冬天經(jīng)脈氣血趨向于內(nèi)而深在里,刺時應(yīng)取五輸穴的井穴、俞穴及背俞穴之類。”
2、《太素.本輸》作“冬取諸井、諸輸之分”并注:“冬時足少陰氣急緊,足太陽伏沉,故取諸井以下陰氣,取滎以實陽氣,皆深為之者也。”
3、《內(nèi)經(jīng)校釋》注:“井即井穴。腧即臟腑之俞。冬天陽氣深藏于內(nèi),針刺時應(yīng)取井穴和臟腑之俞穴?!额惤?jīng)》二十卷第十八注:‘諸井者,十二經(jīng)之井穴,如手太陰少商之類是也,諸腧者,臟腑之腧,如肺腧、心腧之類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謂。”
4、確意不明,不譯待考。
Q0117春取絡(luò)脈……欲深而留之:
1、 本節(jié)與《靈樞.四時氣》LS19-Q0101句部份相重,大義相同,均為岐伯刺法之論,可參;
2、 《類經(jīng)》置于二十卷十八《四時之刺》篇首,不從。因本句乃伯答帝問“四時之所出入”,不可或缺。
Q0117可令遂已:據(jù)《說文》:“遂,亡也”、《廣雅.釋詁》:“遂,往也。”可知:全句即可令轉(zhuǎn)筋消除。
Q0117張而刺之:
1、《太素.本輸》注:“手足痿厥,開張即得其輸,然后刺之。”
2、舒張四肢然后針刺。
公眾號:其人頌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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