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罰》讀后感<1>:為何殺人?
匆匆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自知沒有窺見其九牛之一毛,但仍然有談一談自己感受的沖動。這是一部極負盛名的作品,但很多高明之處我都無暇欣賞,僅僅從情節(jié)上略作窺視,因此我的見解無疑也是極其淺薄而自我的。閱讀外國作品,人名對我而言似乎就是一個障礙,尤其是蘇俄的作品,人名都特別長,而我記名字的技能似乎天生短板——因此,很多作品看完之后,發(fā)現(xiàn)連主人翁的名字都沒有記住,這讓我非常尷尬。為了方便我向別人炫耀,我必須記住至少一個人的名字——拉思科里涅科夫(愛稱:羅提亞),而其他的人就可以以他為中心展開一張關(guān)系網(wǎng)了,可以用羅提亞的母親、羅提亞的妹妹、羅提亞的朋友等指代其他人……
羅提亞殺了一個放高利貸的老太婆,這是他“蓄謀已久”的大事,作為一個大學生他首先從理論上為自己找到了支撐,并且寫論文論證了殺死一個“虱子”的正當性,然后才從學習法律的專業(yè)角度,計劃了整個殺人過程??墒?ldquo;計劃趕不上變化”,在殺死高利貸老太婆亞里昂娜·伊凡諾夫娜之后,其胞妹理薩威泰亂入,他為了活命,不得不把理薩威泰也殘忍地殺害,可是理薩威泰是一個老實厚道的人,并不在他所認為的“虱子”之列。他殺了兩個人,這是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但是他究竟為何要殺人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單從他自己的懺悔來看,他殺人的動機大致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兩個理由——一個是為了成就自己的“拿破侖之夢”;一個是為貧窮所迫。這是兩個極其矛盾的理由,但如果放在一起看,卻可以看到一個十分讓人信服的理由——他自己處在水深火熱的現(xiàn)實與雄心勃勃的期待之間,最終自己被撕裂了,所以殺了人。
貧窮和野心,看似兩個獨立的理由,其實才構(gòu)成一個完整的理由。他渴望自己有3000盧布的資金,以成就自己的“拿破侖之夢”,并且在他看來放高利貸的老太婆,不過是一個“虱子”,存在于世界之上對人不僅無利反而有害,所以殺死她不僅無罪,反而是有功的——這種意識是凌駕于法律之上的,而偉大的人就應該凌駕于法律之上,這就是他的理論,這種理論為他殺人提供了突破口,他不信上帝,或者說他認為自己就是上帝。然而,另一方面他無法獲得自己想要的3000盧布,甚至自己也被迫休學了,而深愛著自己的母親和妹妹也為了支持自己上大學受盡了折磨,卻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他久久不能擺脫這種窘迫的狀況。最后鋌而走險,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殺死了人類中的“虱子”——亞里昂娜·伊凡諾夫娜。如果不是法律不允許殺人,我甚至也認為他是無罪的。
殺死亞里昂娜·伊凡諾夫娜是在他計劃之中的事情,以上的理由可以支撐他的行動。但是殺死亂入者理薩威泰,卻是出乎他的預料的——他是不愿意殺死理薩威泰的,但是他卻在她面前揮動了斧頭。這對羅提亞而言,無疑是一個意外,但是因為意外殺人卻要受到良心的譴責——如果他知道曹孟德“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的思路,或許他不會那么痛苦,可惜他不知道。他究竟為什么殺死她呢?或許在揮下斧頭的那一瞬間,有千萬條理由從他腦海中閃過,不過有一條是最致命的——殺人以自保。為了自己活命,他殺了人——如果說適者生存的邏輯成立的話,他殺死了別人就證明他是一個適者,而被殺的人不過是被淘汰者,也沒什么值得可惜的。但是他又似乎不是一個徹底的唯物主義者,他不能饒恕自己這種行為,卻把這種行為歸結(jié)為懦弱。不過這種說法,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他本來是對拿破侖五體投地的,在他看來就算是拿破侖殺了人,如果有一個更加高尚的目標,則是超越法律的——事實似乎也正是這樣,“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是自古以來的潛規(guī)則。但他對自己的理論并不完全信任,所以他害怕法律,害怕見證自己犯罪的目擊者,所以他對目擊者痛下殺手——他的懦弱不是表現(xiàn)在行動上,而是思想上的不自信。
羅提亞不過是個表面的唯物主義者,內(nèi)心卻潛伏者一個上帝,這就是他懦弱與殺人的真相。
本文為原創(chuàng)文章,版權(quán)歸作者所有,未經(jīng)授權(quán)不得轉(zhuǎn)載!
作者: 簫爻
來源公眾號:風雨書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