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知識點與練習題
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知識點與練習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組織形式,是中國的政體,是社會主義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助到您。
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會議制度
【含義】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據(jù)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按照法律程序,由選民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產(chǎn)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地方各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國家權力機關,并由國家權力機關產(chǎn)生其他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權組織形式。
【地位】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組織形式,是中國的政體,是社會主義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
【構成】
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權力機關。
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
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縣、自治縣、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的人民代表大會;
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大職權】
1.與法律有關的權力
(1)修改憲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shù)通過。(憲法的修改屬于憲法的專屬權)
(2)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由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聯(lián)名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
重要記憶點:憲法和一般法律對提議和通過的人數(shù)要求
2.任免相關
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簡單記憶:各個國家機構的首長)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jù)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2)根據(jù)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部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委員會主任。
3.國家重大問題決定權
(1)審查和批準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和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2)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3)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shù)臎Q定;
(4)批準省、自治區(qū)和直轄市的建置;(即省級建置;若是市級或縣級建制,則為國務院職權;若是鄉(xiāng)級建置,則為省政府職權)
(5)決定特別行政區(qū)的設立及其制度;
(6)決定戰(zhàn)爭和和平的問題;
【人大常委會職權】
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對全國人大負責并報告工作。
1.與法律有關的權力
(1)解釋憲法,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
(2)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4)解釋法律;
2.任免權
(1)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jù)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2)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jù)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3)根據(jù)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的提請,任免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4)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5)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6)決定駐外全權代表的任免;
3.國家重大事務的決定權
(1)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和命令;
(2)撤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guī)和決議;
(3)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準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
(4)監(jiān)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5)決定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xié)定的批準和廢除;
(6)規(guī)定軍人和外交人員的銜級制度和其他專門銜級制度;
(7)規(guī)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
(8)決定特赦;
(9)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如果遇到國家遭受武裝侵犯或者必須履行國際間共同防止侵略的條約的情況,決定戰(zhàn)爭狀態(tài)的宣布;
(10)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11)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tài);(若為省級以下,則屬于國務院的職權)
練習題
根據(jù)《憲法》規(guī)定,下列有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 )。
A.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
B.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C.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共和制政體的一種具體表現(xiàn)形式
D.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
【答案】D
【解析】A項,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即政權組織形式,選項表述正確,排除。
B項,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選項表述正確,排除。
C項,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共和制政體的一種具體表現(xiàn)形式,選項表述正確,排除。
D項,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而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國家權力機關,選項表述錯誤,排除。故本題答案為D選項。
真題2
根據(jù)我國憲法規(guī)定,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 )通過。
A.三分之一以上多數(shù)
B.過半數(shù)
C.三分之二以上多數(shù)
D.四分之三以上多數(shù)
【答案】B
【解析】《憲法》第64條規(guī)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shù)通過。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shù)通過”。故本題答案為B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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