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的回憶分段
16年前的回憶分段
16年前的回憶是李大釗的女兒李星華(1911—1979年)同志在1943年寫的,是紀念自己的父親被害十六周年時所作的文章。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16年前的回憶分段,供大家閱讀!
16年前的回憶分段
課文分為五個大段,分別為:1、回憶;2、被捕前;2、被捕時;3、被審時(在法庭上);4、被害后。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講1927年4月28日是父親的被難日.
第二段(從“那年春天一到“母親只好不再說什么了”.)講被捕前父親工作的情形.
第三段(從“可怕的一天果然來了”到“我們被關在女拘留所里.)寫父親被捕的情形.
第四段(從“十幾天過去了”到“想不到這竟是我們最后的一次見面”)講在法庭上父親與敵人作斗爭.
第五段(從“28日黃昏”到結束.),寫父親被害之后的情形.
16年前的回憶解讀
本文通過對李大釗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憶,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業(yè)的偉大精神和面對敵人時堅貞不屈的高貴品質,表達了作者對父親的敬仰與深切的懷念。除開頭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時、法庭上、被害后的順序來敘述的。被捕前寫父親燒掉文件和書籍,工友閻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勢的險惡與處境的危險和李大釗同志忠于革命的精神;被捕時寫了敵人的殘暴與父親的臨危不懼;法庭上描寫了李大釗的安定沉著;被害后寫了全家的無比沉痛。
本文是回憶錄。作者采用第一人稱的敘述方式,回憶了父親被害的全過程,內容真實可信,語言樸素自然,既具有文學價值,又具有很強的史料價值。
選編這篇課文的主要意圖,一是使學生借助課文,激發(fā)對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二是引導學生領悟課文前后照應的寫法。
本課的教學重點引導學生學習課文,了解李大釗同志被害的過程,感受李大釗的高貴品質。難點是對本課一些含義深刻的句子,需要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來理解。有條件的要指導學生搜集資料,在相互交流中加深理解。
16年前的回憶原文
1927年4月28日,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親的被難日,離現(xiàn)在已經(jīng)十六年了(書中寫作時)。
那年春天,父親每天夜里回來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時候他又出去了。有時候他留在家里,埋頭整理書籍和文件。我蹲在旁邊,看他把書和有字的紙片投到火爐里去。
我奇怪地問他:“爹,為什么要燒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會兒,父親才回答:“不要了就燒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親是很慈祥的,從來沒罵過我們,更沒打過我們。我總愛向父親問許多幼稚可笑的問題。他不論多忙,對我的問題總是很感興趣,總是耐心地講給我聽。這一次不知道為什么,父親竟這樣含糊地回答我。
后來聽母親說,軍閥張作霖要派人來檢查。為了避免黨組織被破壞,父親只好把一些書籍和文件燒掉。才過了兩天,果然出事了。工友閻振三一早上街買東西,直到夜里還不見回來。第二天,父親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廳里去了。我們心里都很不安,為這位工友著急。
局勢越來越嚴重,父親的工作也越來越緊張。他的朋友勸他離開北京,母親也幾次勸他。父親堅決地對母親說:“不是常對你說嗎?我是不能輕易離開北京的。你要知道現(xiàn)在是什么時候,這里的工作多么重要。我哪能離開呢?”母親只好不再說什么了。
可怕的一天果然來了。4月6日的早晨(書中的1927年),妹妹換上了新夾衣,母親帶她到娛樂場去散步了。父親在里間屋里寫字,我坐在外間的長木椅上看報。短短的一段新聞還沒看完,就聽見啪,啪……幾聲尖銳的槍聲,接著是一陣紛亂的喊叫。
“什么?爹!”我瞪著眼睛問父親。
“沒有什么,不要怕。星兒,跟我到外面看看去。”
父親不慌不忙地從抽屜里取出一支閃亮的小手槍,就向外走。我緊跟在他身后,走出院子,暫時躲在一間僻靜的小屋里。
一會兒,外面?zhèn)鱽硪魂嚦林氐钠ば?。我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親。
“不要放走一個!”窗外一聲粗暴的吼聲。穿灰制服和長筒皮靴的憲兵,穿便衣的偵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擁而入,擠滿了這間小屋子。他們像一群魔鬼似的,把我們包圍起來。他們每人拿著一支手槍,槍口對著父親和我。在軍警中間,我發(fā)現(xiàn)了前幾天被捕的工友閻振三。他的胳膊上拴著繩子,被一個肥胖的便衣偵探拉著。
那個滿臉橫肉的便衣偵探指著父親問閻振三:“你認識他嗎?”
閻振三搖了搖頭。他那披散的長頭發(fā)中間露出一張蒼白的臉,顯然是受過苦刑了。
“哼!你不認識!我可認識他。”偵探冷笑著,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伙,“看好,別讓他自殺,先把手槍奪過來!”
他們奪下了父親的手槍,把父親全身搜了一遍。父親保持著他那慣有的嚴峻態(tài)度,沒有向他們講任何道理。因為他明白,對他們是沒有道理可講的。 殘暴的匪徒把父親綁起來,拖走了。我也被他們帶走了。在高高的磚墻圍起來的警察廳的院子里,我看見母親和妹妹也都被帶來了。我們被關在女拘留所里。
十幾天過去了,我們始終沒看見父親。有一天,我們正在吃中飯,手里的窩窩頭還沒啃完,聽見警察喊我們母女的名字,說是提審。
在法庭上,我們跟父親見了面。父親仍舊穿著他那件灰布舊棉袍,可是沒戴眼鏡。我看到了他那亂蓬蓬的長頭發(fā)下面的平靜而慈祥的臉。
“爹!”我忍不住喊出聲來。母親哭了,妹妹也跟著哭起來了。
“不許亂喊!”法官拿起驚堂木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
父親瞅了瞅我們,沒對我們說一句話。他臉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著。他的心被一種偉大的力量占據(jù)著。這個力量就是他平日對我們講的——他對于革命事業(yè)的信心。
“這是我的妻子。”他指著母親說。接著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這是我的兩個女孩子。”
“她是你最大的孩子嗎?”法官指著我問父親。
“是的,我是最大的。”我怕父親說出哥哥來,就這樣搶著說了,我不知道當時哪里來的機智和勇敢。
“不要多嘴!”法官怒氣沖沖的,又拿起他面前那塊木板狠狠地拍了幾下。
父親立刻就會意了,接著說∶“她是我最大的孩子。我的妻子是個鄉(xiāng)下人。我的孩子年紀都還小,她們什么也不懂。一切都跟她們沒有關系。”父親說完了這段話,又望了望我們。
法官命令把我們押下去。我們就這樣跟父親見了一面,匆匆分別了。想不到這竟是我們最后的一次見面。
28日黃昏,警察叫我們收拾行李出拘留所。
我們回到家里,天已經(jīng)全黑了。第二天,舅姥爺?shù)浇稚先ベI報。他是從街上哭著回來的,手里無力地握著一份報。我看到報上用頭號字登著“李大釗等昨已執(zhí)行絞刑”,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團云霧,昏倒在床上了。母親傷心過度,昏過去三次,每次都是剛剛叫醒又昏過去了。
過了好半天,母親醒過來了,她低聲問我:“昨天是幾號?記住,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
我又哭了,從地上撿起那張報紙,咬緊牙,又勉強看了一遍。我低聲對母親說:“媽,昨天是4月28。”母親微微點了一下頭。
選自:義務教育人教實驗版六年級下冊語文第十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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