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方略的由來與發(fā)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若干重大問題,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目標和重大任務。所有這些,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和長遠的戰(zhàn)略意義。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們整理的內容,希望你們喜歡。
“依法治國”方略的由來與發(fā)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偉大創(chuàng)舉,開拓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發(fā)展的新境界,體現(xiàn)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幾代中國共產(chǎn)黨人共同努力、接力探索的結果。
中國共產(chǎn)黨執(zhí)政以后,用什么樣的方式治國理政,如何更好地維護和實現(xiàn)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始終是黨的歷代領導集體孜孜以求、不斷探索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領導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開創(chuàng)了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新局面。然而,新中國的法制事業(yè)也經(jīng)歷了曲折。
改革開放之后,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在總結歷史經(jīng)驗教訓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歷史性任務,鄧小平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新時期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指針。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三中全會公報明確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wěn)定性、連續(xù)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忠實于法律和制度,忠實于人民利益,忠實于事實真相;要保證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這是改革開放之初我們黨的文件正式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重要原則。
1979年9月9日,中共中央頒布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指示》,強調刑法等七部法律通過后,“它們能否嚴格執(zhí)行,是衡量我國是否實行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標志”。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法治”這一概念。
1980年11月22日,作為黨中央機關報的《人民日報》應中央領導同志要求撰寫并以“特約評論員”名義發(fā)表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一文,總結了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最后強調指出:“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是我國民主和法制發(fā)展道路上的一個引人注目的里程碑。它充分體現(xiàn)了以法治國的精神,堅決維護了法律的權威,認真貫徹了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的各項原則,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反響,具有除舊布新的重大意義。”這是最早提出“以法治國”的重要文獻。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之后,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在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進程中,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任務,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
1996年3月召開的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將“依法治國”作為一項基本方針確立下來,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任務。
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在科學總結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經(jīng)驗教訓的基礎上,鄭重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戰(zhàn)略任務。十五大報告概括了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jīng)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xiàn)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十五大報告還對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作了如下概括:“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從此,依法治國被提升到了治國“基本方略”的戰(zhàn)略高度。1999年3月,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被正式寫入憲法修正案。
黨的十六大之后,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形勢和新任務,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起來,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一步推進了我國民主法治建設新進程。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把依法治國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目標,強調:“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把“提高依法執(zhí)政水平”作為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能力的重要內容,明確提出“依法執(zhí)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zhí)政的一個基本方式”,“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
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zhàn)略任務,強調“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xiàn)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提高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水平”。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繼續(xù)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八大報告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和維護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zhàn)略全局出發(fā),高度重視“法治中國”建設,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主要內容和重要任務,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推進到了一個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