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保險保障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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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凡存放、坐落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屬于被保險人自有的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以城鄉(xiāng)居民的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之一。
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座落于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內的財產,可以約定范圍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財產損失提供及時的經濟補償,有利于居民生活安定,保障社會穩(wěn)定。
普通家庭財產保險:爆炸、審擊、火災、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地震、雪災、暴雨、洪水、暴風、冰凌、冰雹、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保險公司需都要對投保人進行理賠賠償;另外,在事故發(fā)生時或發(fā)生后,為減少保險財產損失,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及所支付的必要而合理的費用,保險人也要承擔。
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不承包的責任: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力行為、核輻射和污染、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雇傭人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電器、電氣設備因使用不當等造成的損毀或損失及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