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志愿書》填寫的基本要求
一、填寫
1、一般填寫前應選填寫草表,經基層黨組織審查后再填寫在正式表內。
2、填寫時,本人應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逐項填寫。
3、填寫內容要真實,字跡要工整,不能涂沫或修改。
4、如有欄目無內容可寫,應標上“無”字樣,不要留有空白項目或欄目。
二、《入黨志愿書》各欄目的填寫
1、封面“申請人姓名”的填寫:要用現行標準字體填寫,不能用簡化字,也不宜用繁體字。這一欄還應注意,不要蓋章或按手印。
2、自然概況欄目填寫的注意事項:
(1)“學歷”——本科在讀/研究生在讀/博士在讀
(2)“學位或職稱”——已經取得的學位
(3)“單位、職務或職業(yè)”——大連海事大學某學院某級某專業(yè)某班 某職務。
例如:大連海事大學信息工程學院XX級電子信息工程專業(yè)一班 班長
(4)“現居住地”——詳細填寫
(5)“入黨志愿”——不要單純地照抄黨章或其它有關材料。注意,開頭不要加寫任何稱呼,結尾不要加寫“此致”、“敬禮”,也不要簽名、蓋章、按手印及落年月日等。
(6)“本人經歷”——個人的學習經歷、參加勞動和工作的經歷。一般從小學開始填寫。(7)“何時何地參加過何種民主黨派或進步團體,任何職務”——參加共青團組織的情況也應填寫在這一欄內。
(6)“何時何地參加過何種封建迷信組織,任何職務,有何活動,以及有何其他政治歷史問題,結論如何”——參加了什么教會組織也應寫在這一欄中。
(7)“何時何地因何原因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 “獎勵”應是縣團級以上一級組織授予的光榮稱號。
(8)“家庭主要成員的職業(yè)和政治情況”——家庭主要成員是指父、母(包括養(yǎng)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撫養(yǎng)和由本人供養(yǎng)的其他親屬。如父母、愛人中有去世的也應填寫。并寫明去世的時間的原因。
(9)“主要社會關系的職業(yè)和政治面貌”——主要社會關系是指本人的親戚朋友關系。若岳父母、公婆去世也應填寫;如社會關系較多,可以選擇主要的填寫。
(10)“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凡是自己認為表中各項沒有包括進去或沒有完全表達清楚的問題,而又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都可以填寫在這一欄中。
(11)“本人簽名蓋章”——既要簽名,也要蓋章,沒有印章的可以按手印。“年月日”一項,是指發(fā)展對象填寫該表的具體時間。
(12)“入黨介紹人的意見”——介紹人應該把在培養(yǎng)和考察過程中對被介紹人的思想覺悟、政治品質、現實表現和經歷等方面了解的情況,認真、全面地進行綜合分析,概括地填寫出來,并表明自己以吸收其入黨態(tài)度。填寫時不要以提希望代替寫缺點,不要籠統(tǒng)地寫幾句贈言,或簡單地寫“同意以上(指前一個入黨介紹人)意見”,也不要照抄第一介紹人的意見等。最后應有“該同志已基本具備共產黨員條件,我愿意介紹***同志加入中國共產黨”字樣。落款處應簽名并蓋章,沒有個人名章的應按手印。
(13)“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內容主要是:一是簡單地說明入黨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什么時候申請、什么時候開始培養(yǎng)等。二是支部大會對入黨申請人的基本評價(優(yōu)、缺點)及政審情況。三是通過決議的情況,如支部現有多少黨員、其中有多少正式黨員,多少預備黨員。應到會多少黨員,實到會多少黨員,其中有正式黨員多少,預備黨員多少;多少名有表決權的黨員進行表決,其中表決情況,贊成、不贊成、棄權的票數各多少;有無不同意見,通過決議的日期等。填寫好后,落款處應填寫黨支部名稱、支部書記簽名并蓋章,填寫時間要填寫支部通過之日。
(14)“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填寫的主要內容是:一是談話的時間、內容、方法。二是發(fā)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和黨的基本知識掌握情況;三是發(fā)展對象的工作、學習、思想情況(優(yōu)、缺點)。四是綜合審查結果。五是自己的意見。落款處要簽名并蓋章,時間填寫要與正式談話的時間相符。
(15)“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此欄包括審查和審批兩種填寫方法:一種情況是黨總支無權審批黨員,需以上級黨委審批的,可填寫總支審查意見。填寫的主要內容是:一是召開會議的時間。二是通過審查黨支部關于發(fā)展對象的報告,并經過總支委員會充分討論,拿出發(fā)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標準的意見。三是出席會議的人員情況和表決情況。四是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另一種情況是有黨委授權審批黨員的黨總支,可填寫黨總支審批意見。填寫的內容可參照“黨委審批意見”。主要是寫明**總支召開總支委員會議的時間、總支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和預備期的確定時間。填寫好后要落款,寫明總支部名稱,是授權審批的總支要加蓋黨總支印章,總支書記要簽名蓋章,填寫時間要與審批時間相一致。支部和黨委中間沒有總支的,此欄不和填寫。
(16)“黨委審批意見”——填寫的主要內容與總支審批黨員的意見相同,主要是召開黨委會議的時間,黨委的審批意見和預備期的確定時間。預備期終結的時間要比起算的時間提前一天,這樣是一整年。黨委會議按屆次排定的應按屆次來填寫。落款處應蓋黨委印章(不用填寫黨委名稱),黨委書記要簽名并蓋章,填寫時間應與召開黨委會的時間相同。是黨委授權總支審批黨員的,應在此欄內標明的“黨委授權總支審批新黨員”字樣,并加蓋黨委印章。
(17)“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說明預備黨員在預備期的表現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并寫清表決情況和表決結果,表決結果必須寫明同意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還是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或是延長預備期。延長預備期的決議應包括:繼續(xù)考察的理由、延長多長時間,通過決議的情況等,落款處應明確支部名稱,支部書記應簽名并蓋章,填寫時間應與召開支部大會時間相同。注意不能只寫三言兩語,與黨委審批意見要相同。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按期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可參照下文:1998年12月20日經黨支部大會討論,同意接收***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至今預備期已滿。1999年11月21日本人提出轉正申請。支部大會聽取了***同志的轉正申請報告和支委會的意見,并進行了討論,認為***同志已經具備了共產黨員條件,同意按期轉正。本支部共有黨員18名,今天全部到會。其中正式黨17名,均有表決權,預備黨員1名。經舉手表決,17名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轉為正式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