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自己規(guī)定加班費
公司是否可以自己規(guī)定加班費
加班在現(xiàn)今社會是常態(tài),很少有員工在工作期間沒有加班的經歷。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公司是否可以自己規(guī)定加班費,希望能幫到你。
單位能自定加班工資水平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水平,但必須比國家規(guī)定的更高。
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倍數,是國家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在執(zhí)行時,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另外,有些單位“一刀切”,不論什么崗位的員工,也不論月工資多少,凡是在長假期間上班的一律按統(tǒng)一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的,這是不完全正確的。
對于工資低的員工,如果單位的加班工資,高于按規(guī)定辦法計算的加班工資數額的,那么是允許的;但對于工資比較高的員工來說,實得的加班工資就可能低于按規(guī)定辦法計算的,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領不到加班費怎么辦
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或撥打12333勞動保障熱線進行投訴舉報,還可以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去申請仲裁。
很多人認為走法律程序是件很復雜的事。據了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后,如果申請仲裁所追討的加班工資不超過本地的12個月最低工資的總和,那么可以在“仲裁”這一程序中終局,并且在45天內裁決完畢,不會像前些年那樣會被拖很久。
需要提醒勞動者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guī)定,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因此,勞動者有必要“留個心眼”,在加班時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關證據。比如考勤表復印件、加蓋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時的工作記錄、加班時處理進貨出貨的記錄、加班所做工作文件、自己經手的銷售記錄、出庫單等。另外,一起加班的同事的證言、加班時間拜訪客戶所取得的客戶證言,在具體的監(jiān)察及仲裁中也可以發(fā)揮證據的作用。
據了解,近年來,勞動部門和司法部門正在不斷地探索和總結,力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收集證據和證據使用的規(guī)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均得到有效的保護。
能用補休代替加班費嗎
雙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補休。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勞動法》規(guī)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yè)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當企業(yè)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
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除了雙休日以外,職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須支付加班工資,不能以補休代替加班費。
《勞動法》規(guī)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是平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是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 200%的工資報酬;
三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因此職工遇到第一、三種情況,單位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就是違法行為。根據《勞動法》,加班工資應高于平時正常工作的工資報酬,給補休單,只能反映加班收入與平時工作收入同等。顯然,非休息日加班,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損害了職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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