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因滴滴司機無故爽約錯過考研考試獲賠180元 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最近有一位女大學生因滴滴司機無故爽約錯過了最后一場考試,致使一年的努力付諸流水。目前,滴滴出行和司機賠禮道歉并賠償了她180元報名費,雙方達成諒解,下面跟小編來看下具體內(nèi)容。
因滴滴司機爽約
她缺席最后一場考試
楊小姐今年22歲,是成都理工大學大四學生,已經(jīng)第二次考研。這次考點在攀枝花學院。“我住的那個地方很難攔到出租車,所以整場考試我都是用滴滴出行。”楊小姐說,12月22日8點30分第一場考試前,她7點開始叫車,7點50分才成功叫到車。因此,12月23日11點結束考試后,她提前預約了車,定在13點10分出發(fā)。
“14點考試,根據(jù)之前考試的乘車經(jīng)驗,酒店到攀枝花學院就20多分鐘車程。”楊小姐說,但約定時間過了司機一直未到達,13點28分她打電話告知司機自己趕往考場,時間緊迫,司機稱一會就到。13點31分,滴滴司機打電話告訴她,來不了,請楊小姐取消訂單。
因司機爽約,楊小姐只好重新叫車,盡管以最快速度趕往考場,但她抵達教室外,已經(jīng)是14點18分,按規(guī)則無法進入考場。
楊小姐說,一年的努力白費,她完全崩潰,在考場外坐了三個小時。這一年,為了備戰(zhàn)考研,她非常辛苦,為了節(jié)約時間吃了一年的外賣,沒想到因為滴滴司機爽約,她錯過了最后一場考試。
楊小姐說,她向滴滴出行投訴司機,滴滴給出的處理結果是,司機被警告和減低服務分,而她僅獲得一張賠償?shù)?0元代金券。“對于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我的損失無法挽回。”她要求滴滴和司機賠禮道歉,并且賠償180元的考試報名費。
滴滴出行回應
警告并暫停涉事司機服務
12月24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以楊小姐名義致電滴滴客服,客服確認了該筆訂單,表示到24日凌晨處理結果是,賠償客戶代金券30元。
滴滴出行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說,經(jīng)調(diào)查,司機與乘客曾約定于12月23日13:10分出發(fā)前往目的地。后司機服務計劃因故調(diào)整,但直至用車當天13:28分,仍沒有致電告知乘客,請乘客調(diào)整出行計劃。目前,滴滴經(jīng)對涉事司機暫停服務,并進行警告和教育。
24日下午,滴滴再次回應,經(jīng)過滴滴與司機、乘客溝通,司機和乘客已經(jīng)達成諒解,滴滴出行向乘客轉達了司機的歉意,司機愿意賠償乘客考試報名費180元。“滴滴將扣除司機余額180元,再通過支付寶方式轉給乘客。”
此外,這位負責人表示,滴滴通過后臺核實到一個細節(jié),顧客和司機1點28分和1點31分一共有兩次通話,通話中并沒有提到考研。“后來我們跟司機核實,他也稱不清楚這個事情。”
律師觀點:賠償報名費訴求合理
因為滴滴司機爽約,導致錯過考試,楊小姐要求賠償報名費,這個訴求合理么?
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律師邢連超認為,司機在預定時間之后沒有到達乘車點,構成違約,應該按照平臺交易規(guī)則賠償違約金和當事人的經(jīng)濟損失。
北京市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方毅律師認為,乘客通過滴滴平臺預約的車輛,滴滴平臺司機已經(jīng)接單,雙方構成了服務合同關系。因為滴滴司機的過錯導致錯過考試,滴滴平臺應為此承擔責任。“從損失后果來講,到底考不考得上,這個不好確定,但是報名費是直接的損失,楊小姐的訴求完全合理,應該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