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中學老師被攔路扇耳光是怎么回事 扇人耳光構成侮辱罪嗎
12月16日,關于“男子20年后攔路扇老師耳光”的視頻在網(wǎng)上引起熱議,該事件是怎么回事呢?扇人耳光構成侮辱罪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篇實驗中學老師被攔路扇耳光是怎么回事?
實驗中學老師被攔路扇耳光是怎么回事?
12月16日,一則“男子20年后攔路扇老師耳光”的視頻在網(wǎng)上熱傳。視頻中的男子常某將初中老師攔在路上抽嘴巴還發(fā)視頻炫耀,他自稱因當年家里沒錢沒權曾被這名老師欺負,自己要為當年討回公道。
視頻截圖常某針對此事回應稱,20年前,13歲的他在欒川縣實驗中學讀書時,因家里沒錢沒權,曾被該老師欺負,這名老師甚至歇斯底里地踹他的頭,深深地傷害了他的自尊,是他一輩子的心理陰影。這次,在外地工作的他因事回了一趟老家,在路上偶遇這名老師,過往的苦痛經(jīng)歷一下子涌現(xiàn)眼底,他出手打人是想為13歲的自己討回公道。
12月18日,欒川實驗中學證實,打人事件發(fā)生在今年夏天,被打老師無大礙。欒川警方已立案調(diào)查。
扇人耳光構成侮辱罪嗎?
一般情況下,路人攔路扇老師耳光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有明顯的侮辱情節(jié),則構成侮辱罪。
1、路人攔路扇老師耳光造成對方輕傷以上的,構成刑事案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路人攔路扇老師耳光造成對方輕微傷的,構成治安管理案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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