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教師何時才能辦理退養(yǎng)
如果給現(xiàn)在大家呼吁的”原民師”定位,其實就是為1985年以前參加教育工作的非公辦教師(稱之為民辦教師)中那些沒有陸續(xù)轉為公辦教師的人、一些因個人原因改了行又后悔的人、一些諸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紀引咎辭職或被辭退又回到生產隊務農的、還有不是經縣級批準省里備案的、經過多次考試又不合格,最后被辭退的那些人。這些人在與同齡農民一樣享受著承包地、責任回、糧補,也就是農民應該享受的待遇他都有,但他又比農民多享受到了教齡補貼。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國辦發(fā)〔1997〕32號)文件精神,對1985年12月31日前持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fā)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并在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民辦教師實行了退養(yǎng)政策。退養(yǎng)費收入標準不低于當?shù)?以旗縣為單位)公辦退休教師平均退休費收入的2/3。 近年來,對這些被辭退、離崗的人,按教齡(最多12年)給予了一次性經濟補助。
那么為什么一些“原民師”沒參加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而到法定退休年齡不能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其實國家在1997年就把民師納入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范圍了(我們這里1998年開始的)。由于當時有一些人對參加社會養(yǎng)老保險政策認識不夠,錯過了參保機會。不過后來大部分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見《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教人[2011]8號)。雖然國家發(fā)布了政策,由于傳達不到位或個人原因,到現(xiàn)在仍然有少部分人沒參保。
實際上沒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fā)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并在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原民師”與當時在國有企業(yè)(當時叫國營企業(yè))、縣辦大集體做臨時工的人一樣性質,只不過你在三尺講臺,他在工廠務工,都沒有社會保險。后來國家對這些原民師給予了教齡補貼,那些臨時工的工齡又有誰給他補貼?都是一樣的中國公民,都在各自工作崗位為國為己奮斗,只不過是分工不同罷了。你有了教齡補貼嫌少,他可什么都沒有啊!根據(jù)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要想把這部分“原民師”的教齡和當時在國有企業(yè)(當時叫國營企業(yè))、縣辦大集體做臨時工的人的工齡作為參加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都很難,況且還要與有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發(fā)放的民辦教師任用證并在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原民師”一樣享受退養(yǎng)待遇更是難。爭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