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法學學士論文范文
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法治理念的逐步確立,司法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司法法學學士論文范文,供大家參考。
司法法學學士論文范文篇一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世界意義 》
摘要:在我國,探索和建設社會主義已經經過了將近60年。在這段時期,我們積累了正反面的經驗,為以后的發(fā)展奠定了基礎,指明了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開創(chuàng)和建設給中國人們帶來了新的發(fā)展歷史時期。也對世界歷史具有很大意義,在這篇文章中我談一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來源、內容、意義及其經驗教訓,為以后發(fā)展提出幾點思考和問題。
關鍵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世界意義
中圖分類號:D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864X(2016)08-0070-01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提出
在黨的十二大開幕詞中,鄧小平總結了黨的歷史經驗,提出了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指導思想。這里提到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在1992年黨的十四大政治報告中提出和代表們指出,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大發(fā)展,必將極大地推動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事業(yè)向前大步邁進。中國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鄧小平在南巡講話中提出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而不是劃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標準,資本主義也有計劃,社會主義也有市場。更加明確和肯定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
在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使用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概念。也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做了明確的闡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是在中國共產等的領導下,立足基本國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解放和發(fā)展生產力,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國家。從此就一直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概念直到如今。
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世界歷史意義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了馬克思主義,豐富了科學社會主義實踐。
“在當代中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就是真正堅持馬克思主義”。這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一個最基本的觀點。理論體系是行動指南,道路是實現(xiàn)途徑。理論體系是繼承,堅持,豐富和發(fā)展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開辟,有著重要的歷史與現(xiàn)實意義,它不僅是中國走向現(xiàn)代化的必由之路,同時也為危機中的抽象的科學社會主義找到了通往現(xiàn)實的橋梁,挽救了危機中的科學社會主義的實踐運動。
2.中國的高速發(fā)展給了世界和平發(fā)展巨大的影響。中國倡導的和平發(fā)展道路,促進了世界和平與發(fā)展事業(yè)的新發(fā)展。中國是個愛和平的大國家,中國人民同世界人民一樣擁護和平,倡導和平。在和平與發(fā)展兩大主題的主流下中國提出科學發(fā)展觀,和諧社會等一系列重要決策。我們國家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進入現(xiàn)代化的新時期,中國的經濟,綜合國力等方面都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因此世界各國都刮目相看,有些人還提出“中國威脅論”,中國是個愛和平的大國,反對強權政治,霸權主義,中國的快速發(fā)展不僅沒有對世界構成威脅,反而為世界的和平發(fā)展提供了機遇。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對發(fā)展中國家的意義。一般把第三世界統(tǒng)稱為發(fā)展中國家。中國也屬于第三世界,屬于發(fā)展中國家。第三世界要想發(fā)展壯大就必須聯(lián)合起來,構成一個強大的團體。在這團體中中國的發(fā)展速度非???,尤其是近三十多年來的成就是舉世矚目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成功的例子給那些其他發(fā)展中國家有著借鑒意義。給他們指出了擺脫困難,繼續(xù)奮斗的方向,并啟示他們發(fā)展要與本國國情相結合,不能盲目的照搬西方國家的發(fā)展模式。必須立足國情,探索適合自己國家發(fā)展的道路,走自己的路。
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對世界社會主義國家的影響是巨大的。十月革命以后社會主義大多數(shù)產生在經濟比較落后的發(fā)展中國家,經濟基礎薄弱,又是新生的制度,各國的建設和發(fā)展的方法都不一樣。從蘇聯(lián)模式形成到蘇聯(lián)解體,蘇東劇變社會主義跌入低谷,很多人失去對社會主義的信心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成功給社會主義帶來了新的曙光,給世界上現(xiàn)有的社會主義國家很好的借鑒意義,給他們重新找回自信。
5.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對西方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是一種挑戰(zhàn)。自從蘇聯(lián)解體,蘇東劇變,資本主義國家被勝利沖昏了頭腦,他們因此就宣告社會主義已終結,資本主義獲得徹底勝利。但事實并不是這樣的,蘇聯(lián)解體,蘇東劇變只是蘇聯(lián)模式的失敗,不是整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失敗。當今時代社會主義不斷地發(fā)揮自己的優(yōu)越性,反而資本主義陷入困境,資本主義國家由于自己的根本矛盾即生產資料私有制和生產社會化的矛盾,大概每過11年就發(fā)生金融危機。資本主義就因為這個最終被共產主義所代替。所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成功典范對資本主義國家造成巨大的挑戰(zhàn),引起他們的注意,并開始研究中國,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脈絡。
6.中國特色道路的對蘇聯(lián)和東歐國家的意義。蘇聯(lián)解體和蘇東劇變是很復雜的,既有內因也有外因。蘇聯(lián)解體公認的理由有三種,第一是蘇聯(lián)模式的失敗,第二是戈爾巴喬夫實行錯誤的改革,第三是西方發(fā)達國家的和平演變。蘇聯(lián)模式的失敗是社會主義探索和建設過程中的最大最嚴重的挫折。有人認為,社會主義從此垮臺,走向滅亡。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成就給俄羅斯和東歐國家敲了警鐘。給了他們很好的借鑒意義。警惕右的同時更注重左的錯誤,在改革必須走科學社會主義,而不是民主社會主義。還有警惕西方國家的和平演變的戰(zhàn)略陰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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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法學學士論文范文篇二
《 論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及其認定標準 》
摘要: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然而,在實際生活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卻大量存在,形成了所謂的“事實勞動關系”。而與此同時我國的相關法律卻沒有對事實勞動關系給予具體明確的定義,使得事實勞動爭議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因此什么是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如何界定并進行相應的法律規(guī)制是本文所要論述的重點。
關鍵詞: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立法現(xiàn)狀;理論;立法完善
中圖分類號:D92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864X(2016)08-0069-01
一、事實勞動關系理論分析
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在實際生活中是廣泛存在的,但我國的相關勞動法律卻沒有對此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這就使得人們在理解該概念時爭議不斷,同時對于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的認定標準目前也沒有統(tǒng)一的認識。
有學者認為只要事實上存在有償提供勞動而無論意思表示是否一致均認為存在事實勞動法律關系;有學者認為事實勞動法律關系應該具有勞動行為發(fā)生、從屬關系形成、默認的意思表示和欠缺法定形式要件四個要件。還有學者認為,事實勞動法律關系而是勞動關系的三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他們的這些說法都是有一定根據(jù)的,但他們所說的認定標準都不是很全面的,實際上從前文給事實勞動法律關系所下的定義和列舉的表現(xiàn)類型來看,要認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是不是事實勞動法律關系首先是要符合勞動法律關系的一般要求,其次是其缺少一些勞動法律關系得以確立的形式要件或實質要件。
具體來說主要有如下五方面的構成要件:一是主體方面,主體要符合勞動關系的一般要求,既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二是客體方面,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事實的勞動行為,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讓渡了自己的勞動力的使用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了勞動報酬;三是從屬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隸屬關系,勞動者事實上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依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從事勞動,遵守其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和監(jiān)督;四是缺乏實質要件,雙方當事人之間約定的勞動事項不符合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而導致勞動合同無效,這種情況下,雖然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屬于勞動法律關系,但因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將其界定為事實勞動法律關系,但這不是認定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的必備條件之一;五是形式要件不合法,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力,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了勞動報酬和相關福利待遇,但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無法形成勞動法律關系。這是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區(qū)別勞動法律關系的關鍵一點,但其也不是構成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的必備條件之一,因為如前所述,事實勞動法律關系也可能因為勞動合同的無效而產生。而關于后兩條標準實際是二選一的,也就是要構成事實勞動法律關系除要滿足前三個標準外還要滿足后兩個中的任一個,只有這樣才能構成事實勞動法律關系。
由于我國的勞動力資源供大于求,勞動者所處的弱勢地位和法律意識的不強,需要對事實勞動法律關系予以認定,給其一個明確的概念、認定標準和相應的法律地位,實踐中保護勞動者,有助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
二、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立法現(xiàn)狀
事實勞動法律關系之所以會引起大量的社會問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國的勞動法律對此概念沒有給出具體的規(guī)定?,F(xiàn)有的對此問題涉及的法律包括:《勞動法》中:“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卻規(guī)定:“中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為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中“已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法》想要建立一種穩(wěn)定、明確的勞動關系,因而要求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但現(xiàn)實生活中的情景確實有大量的事實勞動關系,而這些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在缺少法律規(guī)制的情況下是及其容易勞動糾紛的,所以在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意見》認為勞動關系在事實上已經形成即勞動關系依法成立。
三、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立法完善及思考
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勞資關系的和諧發(fā)展,針對我國現(xiàn)行勞動法律的缺陷我覺得我們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對我國相關的勞動法律予以完善:
(一)認可勞動合同形式的多元化。我國的勞動法律過于強調書面勞動合同,在針對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時,不是將他納入到合法的勞動關系之中予以調整,而是先把他轉化為書面勞動合同的形式,然后再予以調整,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導致了對該種事實勞動法律關系處理模式上邏輯的混亂。所以我國的相關勞動法律應該承認勞動合同形式的多元化,明確承認口頭勞動合同及默認形式的勞動合同的效力,這不僅符合當今世界先進國家的做法,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消除我國現(xiàn)行勞動法律對一些事實勞動法律關系處理模式上的邏輯混亂。
(二)將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轉化為勞動雙方的義務。我國現(xiàn)行的勞動法律對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罰只是針對用人單位的,而對于勞動者卻無任何的懲罰措施。雖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5、第6條予以了彌補,但可操作效果不佳。擴展勞動關系形式要件的義務主體承擔者,變相迫使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對其予以更好的保護。
(三)擴大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的保護范圍。針對我國目前勞動法律只保護“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后沒有續(xù)簽的情形”的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并沒有把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無效而導致的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納入到保護的范圍。
(四)明確規(guī)定在事實勞動法律關系中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制度。我國目前的勞動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主張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那么勞動者則負責舉證責任,但勞動者往往在實際生活中處于弱勢地位,是很難取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jù),因此對處于優(yōu)勢地位的用人單位應當承當更多的舉證責任。所以,我建議我們國家的相關勞動法律應當規(guī)定在事實勞動法律關系爭議中應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用人單位負責主要的舉證責任,這樣做會更加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司法法學學士論文范文篇三
《 淺述中國傳統(tǒng)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 》
一、引言
當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從來不是邏輯,而是經驗”時宣告了法律實用主義的開始。他說,邏輯不重要,重要的是經驗。但這只是在講實用主義引入法學研究的時代,只是在強調在普通法語境下,能夠具體判案是經驗在起作用,而不是邏輯。是為了對比和突出。任何人都不能否定法律里面的邏輯。然而,法律總是生長在不同的國家,其所受到的本國的傳統(tǒng)文化的影響就凸顯了“法律的生命是經驗”。不僅僅是在中國,乃至全球,傳統(tǒng)文化對法律的影響不僅僅是體現(xiàn)在具體判案中起作用的那一部分,而更對于整個司法制度的影響。
在當代,我們總是思考如何建立起良好的司法制度,如何用中國特色的法律去在更大范圍內贏取普世價值的勝利。在“一帶一路”背景下,筆者不禁回憶盛唐文明在亞洲乃至世界的輝煌歷史。那個時期的法律為什么會具有那么強烈的可傳播性?作為極具民族特色的盛唐文化的可以稱霸一方呢?曾有學者分析到,一個國家一種法律的影響力之所以巨大,主要是因為國力,它之所以能夠推廣出了自身的諸多優(yōu)點之外,還因為他背后的強勢文化與國力。“文化”,它既是國力的一個突出表現(xiàn),同時與法律相融,就如薩維尼強調,法律應該是一個民族文化積淀和民族傳統(tǒng)習慣的反映,不應該把它完全法典化,或者從某一個地方抄一個法律條款過來。法律并不是一個自給自足的體系,法律是開放的,跟當?shù)氐臍v史傳統(tǒng)、人文氣質、地理環(huán)境都有關系,法律的生命力,正是來自于這些東西。具有生命力的法律,才能在本土上良好的適用,在本土外,廣泛地推廣①。
中國傳統(tǒng)文化在幾千年的不斷變化發(fā)展的歷程中,沉淀和積累極其豐富,我們應當采取客觀區(qū)分的態(tài)度對待我國的傳統(tǒng)文化,本文將簡單敘述下傳統(tǒng)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并簡要分析一下傳統(tǒng)文化對現(xiàn)今司法制度的借鑒價值。
二、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
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對于司法制度的影響主要表現(xiàn)為使司法缺乏獨立性和平等性。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君主或者皇帝是至高無上的統(tǒng)治者,這種專制的政治文化鞏固了皇帝對司法權的絕對控制,而君主自身享有最高的司法權基本不受制約可以伸向各個領域各個層級,因而司法權并不獨立。除卻最高司法權屬于皇帝這個行政者,地方的法機構也附屬于行政機構,獨立審判并不存在,司法必須順從皇命。這種情況下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即是賢明的君主的皇命恰好符合某些法治原則法治精神,那也只是偶然,真正的法治并未實現(xiàn)。而一旦出現(xiàn)暴君,司法制度就更是名存實亡了。
同時,宗法等級政治文化鞏固了官僚貴族的司法特權。在中國古代社會,一個等級制度森嚴的社會,宗法等級政治文化與政治關系,從立法和司法兩個方面鞏固了貴族的特權地位形成了系統(tǒng)而完整的封建特權制度。在立法上,立法機關是隸屬于行政機關的,除了聽命于皇權之外,它本身的構成也大部分都來源于貴族階級。這樣的立法排斥以人為本而突顯等級制度,不具有獨立和公平。從奴隸社會的同罪異罰到封建社會的“八議”制度以及按照貴族官僚的身份高低規(guī)定了“請”、“減”、“免”、“贖”、“官當”等各種法定特權,各種特權制度都以法定形式被保護。
三、中國傳統(tǒng)經濟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
中國傳統(tǒng)經濟文化銘刻著農耕文明的印記,有著十分顯著的自然經濟自給自足的特征,因此,這種自然經濟會影響司法制度在程序設計和內容上更符合自然經濟的特殊需求。
這簡要舉例可以表現(xiàn)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用司法手段懲治危害農業(yè)生產與管理的犯罪行為,反映了自然經濟文化的本質要求。中國古代注重運用司法手段懲治危害農業(yè)生產與管理的犯罪行為 , 從中反映了自然經濟文化的要求②。如夏朝會處罰違反規(guī)定立法耕種者,西周時有誤農時罪等。二是秋冬行刑制度,這是自然經濟觀在獄政制度上的突出體現(xiàn)。三是“務限法”,這是自然經濟觀在訴訟時間規(guī)定上的集中體現(xiàn)。按照宋朝“務限法”的規(guī)定,每年農閑之際,州縣官府方可受理民事訴訟,為了不影響農業(yè)生產,農業(yè)的重要程度可見一斑。
四、中國傳統(tǒng)倫理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
我國傳統(tǒng)的禮儀文化是以倫理內容為核心的傳統(tǒng)文化,從原始社會到封建社會,倫理與法律長期雜糅并未明確區(qū)分,都具有維持社會階級穩(wěn)定的作用,但因儒家思想統(tǒng)治地位,法律是屈居倫理之下的。中國傳統(tǒng)倫理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主要表現(xiàn)為司法制度倫理化。
以唐朝為例,在此時期禮刑結合的治國方法更加完善,按當時律法規(guī)定,凡尊長親屬毆打傷害直系卑幼親屬可以做出較輕的判決,而卑幼親屬毆打直系尊親屬卻一律歸于十惡的“不孝”罪,做出嚴厲的判決。這是唐朝“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指導思想的產物,不平等的司法制度必然依靠倫理來解釋其合理性和實用性。
然而中國傳統(tǒng)倫理文化對于司法制度的影響,更表現(xiàn)在法律倫理化對于人性的碾壓,除卻應由的尊老愛幼的基本道德精神,在宋朝興起“存天理滅人欲”的程朱理學的影響下,出現(xiàn)了諸如嚴重地侵奪了婦女的合法權益的現(xiàn)象,如寡婦改嫁不僅失去道德支持更無合法依據(jù)。
五、中國古代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今司法制度
以史為鏡可以明得失,中國古代傳統(tǒng)文化對現(xiàn)今司法制度的仍有啟示。
鑒于中國古代傳統(tǒng)政治文化對于司法制度的影響主要表現(xiàn)為使司法缺乏獨立性和平等性,我們更應當在權力集中的同時保持司法的獨立性,保證司法是公平公正的,脫離行政附屬屬性的真實獨立。同時,中國仍然是一個農業(yè)大國,農業(yè)生產對于司法制度的影響雖然減弱,但在當今社會下卻有了新的命題,那就是在司法便民的原則下,司法制度改革如何才能“便”到中國最廣大農民的身上。
中國傳統(tǒng)的價值文化對于司法制度的影響更為具有現(xiàn)實意義,在以“和合”思維為例,如在司法理念上借鑒中國古代傳統(tǒng)“刑罰中”的觀念和“執(zhí)兩用中”的方法,力求使審判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符合客觀真實的要求, 使判決不輕不重、不枉不縱,達到“中”這一刑罰最合適的度,以期獲得社會最大程度的認可。
六、結語
綜上,探討中國傳統(tǒng)文化對司法制度的影響,在我們渴望為中國的司法制度增加生命的當下社會,是一個十分迫切而有意義的重要任務。我們應當直面并且客觀的承認,中國確確實實地擁有者數(shù)千年的傳統(tǒng)文化,并且這些沉淀許久的傳統(tǒng)文化在朝代更替興衰的歲月里,對各個時期的司法制度乃至現(xiàn)今社會的司法制度都具有某些程度某些方面或正面或負面、或積極或消極的影響甚至舉足輕重的借鑒意義。而為了使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更具生命力并且不斷健全完善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的需要,必須解決的問題就是,一方面要總結吸收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精華,另一方面要剔除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中的糟粕。就這個問題的本質方面來說,就是非常需要認真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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