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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南北朝的散官發(fā)展與清濁異同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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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南北朝的散官發(fā)展與清濁異同論文

  散官是古代表示官員等級的稱號,與職事官表示所任職務的稱號相對而言。隋始定散官名稱,加給文武重臣,皆無實際職務,而統(tǒng)稱官員之有實際職務者為職事官,散官是有官名而無職事的官稱。明、清官員級別和待遇依實際所授職官品級,散官僅存名號。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淺析南北朝的散官發(fā)展與清濁異同相關(guān)論文。內(nèi)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淺析南北朝的散官發(fā)展與清濁異同全文如下:

  【內(nèi)容提要】文散階的進化在南朝停滯不前,在北朝卻迅速推進。其原因在于,北朝曾向?qū)⑹科帐谖纳⒐購亩怪M化為位階,南朝的"文清武濁"觀念卻阻礙了類似現(xiàn)象的普遍化。魏晉南北朝有兩種"品位分等",一種是以門第、中正品和"清濁"構(gòu)成的"門品秩序",它是士族政治的產(chǎn)物;另一種則是由軍階代表的"官品秩序",它更富功績制色彩。北朝文散階的進化得益于軍階的"拉動",這就為唐代文武散階制向官僚政治的回歸,奠定了基礎(chǔ)。

  【關(guān)鍵詞〗南北朝 官階

  一、南朝散官"階官化"的遲緩

  官階制度是官僚政治的有機組成部分,不同形式的等級規(guī)劃體現(xiàn)了不同的政治取向。漢代祿秩等級是從屬于職位的,官員若無職位則無等級可言,這屬于重效率的“職位分等”類型。[1] 魏晉南北朝時官階制卻開始向另一種“品位分等”類型過渡了,最終在唐代形成了文武散階之制。散階又稱"本品", 減小了因職位變動而造成的地位變動,從而賦予了官員更多的安全感,保障了其權(quán)益的穩(wěn)定性。

  魏晉以降士族政治、門閥特權(quán)扭曲了官僚政治,“分官設(shè)職”更多地基于“優(yōu)惠考慮”而非“效率考慮”,職事官之外委積繁衍出了五光十色的名號、散職,一人擁有多種頭銜屢見不鮮。由此而導致的職、官、名號的分離,應該說是官階制向“品位分等”演化的一個基本原因。不過僅以士族政治來解釋中古散階制的發(fā)達,那仍然是不愜人意的,因為在此就要面對這一事實:南朝政權(quán)本來更富"文治"色彩,文官重于武職;然而北朝文散官的階官化,反而比南朝更具深度、廣度和速度。

  與此期階官化進程相涉的文散官,主要是諸大夫和東省散官。"階官"已是脫離職位的位階了,它們并無員限、可以隨機加授和遷黜;“散官”則是冗散無事之官,仍有員限,未能擺脫“職位”性質(zhì)。文散官階官化的驟然加速是在北魏后期,這時候四方云擾、戰(zhàn)火連綿,朝廷為籠絡(luò)之計而向?qū)⑹總儚V授散職,毫無吝惜之意。爾朱氏掌權(quán)之時,"欲收軍人之意,加泛除授,皆以將軍而兼散職,督將兵吏無虛號者。自此五等大夫遂致猥濫,又無員限,天下賤之"[2] 。這些散官不但被普授、濫授,而且還是與將軍號成雙成對兒地"雙授"的,即所謂"皆以將軍而兼散職"。由此,這些散官迅速虛銜化了,成了普遍擁有、且不斷升遷的"階"了。比如裴良:起家奉朝請,宣武初為中散大夫;后為太中大夫,孝莊末為光祿大夫;節(jié)閔帝時除征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加車騎將軍、右光祿大夫;轉(zhuǎn)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3] 他一為東省散官,六為大夫,這些官號都非實職,僅僅標志著他的階級變動。又如趙剛:"累遷鎮(zhèn)東將軍、銀青光祿大夫;歷大行臺郎中、征東將軍,加金紫階。"[4] 金紫以及銀青光祿大夫,在時人眼中已明明是"階",而不僅僅是"職"了。進至北周,開府儀同三司、儀同三司、諸大夫以及由東西省散官變化而來的34種散官,演化為一個首尾完備的位階序列。這個序列,便是通往唐代散階制的重要環(huán)節(jié)。[5]

  然而當把目光轉(zhuǎn)向南朝的時候,卻沒能看到類似的發(fā)展。冗官散職的委積濫觴于魏晉,東晉以下的制度發(fā)展,南北兩系分道揚鑣。同是承襲魏晉而來的那些文散官,在直承魏晉的南朝,其散階化進程卻遲滯不前、步履蹣跚。

  南朝的諸大夫幾乎始終都僅僅是崇禮、優(yōu)老或安置閑冗之職,比魏晉沒有太大變化?!赌淆R書》卷十六《百官志》仍把左右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列于光祿勛屬官之下──較之漢魏舊制,依然故我;且謂:"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赌淆R書》卷三《武帝紀》永明七年(489年)正月詔:"諸大夫年秩隆重,祿力殊薄,豈所謂下車惟舊,趨橋敬老。可增俸,詳給見役。"可見諸大夫依然用以“敬老”、安置“年秩隆重者”而已。又《隋書》卷二六《百官上》記梁制:"又有光祿、金紫光祿、太中、中散等大夫,并無員,以養(yǎng)老疾。"用作閑散之位的散官,與用以標志等級的"本階",自然還有相當距離。

  諸大夫中之以“光祿”為名者位望較高,常用于優(yōu)寵德高望重者,或用于死后贈官。左右光祿大夫如加“開府”之銜則可置官屬[6] 。南朝史傳中的官僚銜位,常有“光祿大夫某某”的記法,以此為其代表性官銜。所以其時有“求金紫(金紫光祿大夫)”、“乞一片金”之事。至如中散大夫、太中大夫階級較低,就往往用以安置閑冗、甚至政壇失意者了。請看《南史》:

  蕭惠訓:梁武起兵時以郡相抗,歸降后梁武宥之,以為太中大夫。(《南史》卷十八《蕭琛傳》)

  王籍,以公事免,“及為中散大夫,彌忽忽不樂”。(《南史》卷二一《王籍傳》)

  王楷,人才凡劣,宋時為太中大夫。(《南史》卷二三《王蘊傳》)

  王弘之,宋明帝初同逆,戰(zhàn)敗被宥,終于中散大夫。(《南史》卷二四《王弘之傳》)

  垣護之,宋明帝時因聚斂賄貨下獄免官,后起為太中大夫,未拜,以憤卒。(《南史》卷二五《垣護之傳》)

  殷道矜,幼而不慧,位太中大夫。(《南史》卷二七《殷景仁傳》)

  何求,性行詭僻,逃官隱居,后為太中大夫。(《南史》卷三十《何求傳》)

  徐廣,忠于前朝不附新主,宋初除中散大夫。(《南史》卷三三《徐廣傳》)

  顧琛,宋明帝時同逆,兵敗歸降,為中散大夫。(《南史》卷三五《顧琛傳》)

  這樣,太中大夫、中散大夫?qū)κ看蠓虻奈?,想來就不會太大?/p>

  江左的諸大夫也具有維系資位的作用,不過它們在普授范圍上,以及虛銜化、序列化程度上,終歸是遠遜于西魏北周的進化水平。同樣,南朝作為加官或起家官的東西省散官如給事中、奉朝請等,也沒有像北朝那樣,在諸大夫的帶動下而被納入散階。至于在職事官外加授侍中、散騎常侍的情況,南朝與北朝一樣屢見不鮮。不過這種加官具有臨時性。例如《南史》卷十五《徐湛之傳》:"再遷散騎常侍,尋加侍中,……后遷丹陽尹,加散騎常侍。"《南史》卷三十《何戢傳》:"遷散騎常侍、太子詹事。尋改侍中,詹事如故。上欲轉(zhuǎn)戢領(lǐng)選,問尚書令褚彥回,以戢資重,欲加散騎常侍。"這顯然不同于階官的應具性質(zhì)。

  北朝文散官"階官化",得益于它們向?qū)⑹總兊钠帐诤蜑E授;而在南朝,由武將而獲文授則頗不容易。不少戰(zhàn)功卓著的將領(lǐng)是到年老而須優(yōu)崇之時,方才得到大夫之號的:

  張興世:宋廢帝元徽五年(477年),以疾病徙光祿大夫,常侍如故。順帝升明二年(478年)卒,時年五十九。(《宋書》卷五十《張興世傳》)

  朱修之:后墜車折腳,辭尚書,領(lǐng)崇憲太仆,仍加特進、金紫光祿大夫,以腳疾不堪獨行,特給扶侍。卒。(《宋書》卷七六《朱修之傳》)

  宗愨:宋孝武帝大明五年(461年),從獵墮馬,腳折不堪朝直,以為光祿大夫,加金紫。(《宋書》卷七六《宗愨傳》)

  周盤龍:齊武帝永明中,以疾為光祿大夫。尋出……盤龍表年老才弱,不可鎮(zhèn)邊,求解職,見許,還為散騎常侍、光祿大夫。世祖戲之曰:"卿著貂蟬,何如兜鍪?"盤龍曰:"此貂蟬從兜鍪中出耳。"十一年(493年),病卒,年七十九。(《南齊書》卷二九《周盤龍傳》)

  武將周盤龍年老解職時方得常侍、大夫,其時齊武帝還以“貂蟬”、“兜鍪”為戲,其時對文號、武號之別君臣頗為敏感,很當一回事兒的。《南齊書》卷二九《呂安國傳》:

  (永明四年,486年)有疾,征為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安國欣有文授,謂其子曰:"汝后勿作袴褶驅(qū)使,單衣猶恨不稱,當  為朱衣官也!"

  “以將領(lǐng)見任”的呂安國以終得“文授”為殊寵,可見獲得大夫、常侍,對武將往往是 “意外的驚喜”。他殷殷告誡其子勿作“袴褶驅(qū)使”[7],要努力以文職進身,明不以武職為榮。 在北朝魏、周之際,軍號與散官的"雙授"一度成為"時尚"。而同期的南朝雖然也有些零散例子,例如蕭子良為光祿大夫、左將軍,到仲舉為貞毅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褚彥回為衛(wèi)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等等,但這不過是隨機現(xiàn)象而已,遠不能同北朝的規(guī)模數(shù)量相比,而且不像北朝,軍號、散官的作為位階而不斷同時遷升。

  散官普授畢竟是一種名號猥濫,散官與將軍號的"雙授"更混淆了文武職類,從制度上說都不正規(guī),都非"常態(tài)"。北齊統(tǒng)治者基于這種考慮,曾對"雙授"現(xiàn)象力加整飭。[8] 南朝政權(quán)比北齊更富"文治"色彩,其與漢晉制度一脈相承的連續(xù)性,我想就造成了維系"正規(guī)"與"常態(tài)"的更大慣性。江左更為厚重的文官政治傳統(tǒng),應該認為是抵制散官濫授及"雙授"、阻礙散官階官化的因素之一。

  二、 南北"清濁"觀念之異同

  但以上解釋,仍未窮盡南朝散階化緩慢的全部因素。南朝的諸大夫不輕易授予武人,并不僅僅出自維系文官政治的"正規(guī)"和"常態(tài)"的考慮,還在于此期濃厚的"清濁"觀念,在"文武"之間劃開了一道深深鴻溝。下面便就這一線索,進一步分析南朝文散官的階官化為何進展緩慢的問題。

  學界對中古選官的濃厚"清濁"觀念已論述頗多,人們耳熟能詳。由于士族門閥政治的繁榮,王朝選官開始發(fā)生變態(tài)。一些士族所習慣遷轉(zhuǎn)的官職,逐漸被視為“清官”而為其獨占。諸如"舊事東宮官屬通為清選,洗馬掌文翰,尤其清者"[9] 、“黃散之職,故須人門兼美”[10] 、“秘書丞天下清官”[11] 之類,已經(jīng)形成了相當凝固的格局。哪些官職是“清官”來自積習,不但不是行政當局的刻意規(guī)劃,而且君主的"革選"往往也無能為力。散騎常侍的沉浮即是一例[12] 。

  哪些官兒能成為“清官”,當然是有規(guī)律可尋的。首先是要"清貴",所以相當于君主近侍的黃門郎、散騎郎等很早即成“清選”,以表明門閥身份崇高、位踞切要。其次是要"清閑",如此才能適應紈绔貴游們尸位素餐、安享榮樂的需要。東宮的太子庶子、太子洗馬、太子舍人等等,便曾以"職閑廩重"而為其分外矚目。其三,許多“清官”都是文翰性的官職,例如秘書郎、著作郎之類。因為中古門閥從本質(zhì)上是文化士族,雄厚的經(jīng)史詩文知識是他們"平流進取"的憑藉。士族"望白署空,是稱清貴;恪勤匪懈,終滯鄙俗"[13] ,文法吏職是不合名流口味的,因此尚書郎初稱清顯,但"自過江,尚書郎正用第二人"[14] ;侍御史雖負監(jiān)察重任,然而“甲族由來多不居憲臺”[15] 。重文輕武,尤其是五朝冠冕根深蒂固的偏見;以軍士武人起家者,被蔑稱為“將種”、“兵家”。因此除了少數(shù)禁衛(wèi)軍校之職,一般說來武職官不在“清官”之列。

  當然寒人軍士也可能因戰(zhàn)功卓著而獲文職、甚至躋身“清官”。但是南朝特重"起家官",自幼"平流進取"、初仕便入清途,那才是門望高華的標志;出身卑微者即令苦苦奮斗、因緣時會而獵得清位,但那與貴游們起家即是"清選",仍不得相提并論。有些“清官”寒人就很難染指,例如秘書郎、著作郎;另一些“清官”如被寒人染指,則其"清華"光暈往往隨即減色。士族名流還曾發(fā)出"若吏姓寒人,聽極其門品,不當因軍,遂濫清級"的呼吁[16] ,力圖堵住武人混入清途的缺口。周一良先生指出:"大抵南朝甲族著姓起家文職,而 兵戶 將家 寒門子弟往往出身武位。但仕宦既進之后,又不論出身,文武官位可更互為之。"不過這時依然"文"高于"武",并體現(xiàn)在官僚結(jié)銜時以文官居前之上。[17]

  不難看到,江左的"清濁"選例更多地體現(xiàn)了士族的偏好:重清閑而輕吏職,重文翰而輕文法,重文官而輕武號。這"清濁"并不符合行政規(guī)律,實際也不是君主的法律規(guī)定。它甚至超越了王朝的法定官品?!端鍟肪矶栋俟偕稀罚?quot;陳依梁制,……多更改遷官,未必即進班秩。其官唯論清濁,從濁官得微清,則勝于轉(zhuǎn)。"在士族眼中,"清濁"的區(qū)分比班品高下更富于含金量。

  相形之下,北朝的情況就很不相同。十六國北朝的政治體制"胡漢雜糅",這反倒淡化了"正規(guī)"、"常態(tài)"觀念,為制度的各種變異提供了眾多契機。進一步說,江左政權(quán)是文化士族盤踞朝廷,北方政權(quán)則由軍功貴族構(gòu)成了統(tǒng)治中堅,后一形態(tài)更接近于專制官僚政治。[18] 由此就造成了南北政治文化的重大差異。軍功貴族因其異族征服者身份和尚武傳統(tǒng),他們對"文武""清濁"之辨很不敏感。北魏的名位自初就比南朝猥濫,同樣的官位隨隨便便就授給了地位低微者,或同樣身份的人在北魏得到了更顯赫的名號,甚至武人、恩倖、蕃胡、宦官之流都能占有"黃散"、大夫之號,并不算什么希罕事兒。例如皮豹子以有武略而為散騎常侍、王洛兒以善騎射為散騎常侍,乞伏居以高車部人為散騎常侍,娥清以"累著戰(zhàn)功,稍遷給事黃門侍郎",斛律那瓌以朔州敕勒部人而得為光祿大夫,等等[19] 。稍稍翻檢《魏書》卷九三《恩倖傳》、卷九四《閹官傳》,則恩倖、宦官之任常侍、大夫者便歷歷可見、俯拾即得。這在江左華胄看來要大驚小怪、憤憤不平的現(xiàn)象,北魏朝廷卻安之若素,當事人亦居之不疑。又如秘書省官,在南朝最為甲族起家之選;而在北朝就不是那么清貴了,并非文化士族的獨占禁臠。例如秘書監(jiān)伊香犮:“代人也,少勇健,走及奔馬,善射,力曳牛卻行。……(太武)帝賢之,遂拜秘書監(jiān)。”[20] 又如賀若統(tǒng),“其先居漠北,世為部落大人”,“勇健不好文學,以祖蔭為秘書郎”[21] ,而這已在漢化頗深的孝明帝之朝了??梢姳蔽旱?quot;清濁"區(qū)分、文武界限,經(jīng)常淡薄如紙。 當然,北朝并不是沒有清官、清顯、清華之類觀念。但如加細繹,則北朝“清官”層次其實有三:第一層次是所謂“九流”。自從孝文帝創(chuàng)造了流內(nèi)、流外之制,中正品的第二品以下別為"流外七等",流內(nèi)九品便都是“二品清宦”了。第二層次所謂是“三清”,同在九品之內(nèi),諸官仍有"第一清"、"第二清"、"第三清"之異,也有些官職在"九流"之列而不屬“三清”。[22] 第三層次,便是某些官職因其特殊的位望而為君臣矚目,由此形成的觀念性、習慣性的“清官”了。

  通過這三個層次,便能發(fā)現(xiàn)北朝有異江左的地方。例如北魏為九卿分出了"三清",這并不是江左五朝舊例,江左并不在九卿這些行政性官職上糾纏"清濁"。進一步說,盡管北朝的"三清九流"之制仍被說成是“等級森嚴的門閥制度在職官制度中的深刻表現(xiàn)”[23] ,但北朝“清官”出自法令一點,學者依然指為北魏獨有:"魏晉以來,人分士庶,官有清濁,但是均為習慣使然,未曾見官府以法令的形式規(guī)定哪些官是清官"[24] ,"以皇權(quán)的威力和法令的形式硬性規(guī)定(清官)",“這是魏晉南朝皆不曾見而北魏獨有的現(xiàn)象”[25] 。不過從后代看,北魏“清官”之制就并非“獨有”了,它看上去更近于唐帝國的“清資官”、“清望官”、“清官”、“清流”制度[26] 。而唐朝“清官”,想已不會被錯認為“門閥制度”的一部分,它是朝廷立法者對官職資望的正式認定。相對于南朝的"官以人而清",不妨說這已是"人以官而清":士人因居其職才獲得了榮耀,而不是他個人門第為這個職位增添了“清華”。進而可以推論,北魏的"三清九流"出自皇權(quán)、出自法令一點,已與江左那種最典型的士族門閥制度,拉開了相當距離;在“清官”變遷史上,北魏之制已顯示為江左到唐制的過渡形態(tài)。

  至于那些因其特殊位望而為君臣矚目的那類“清官”,北朝仍與南朝不同。考察魏、齊、周各朝"清顯"、"清華"等語用法,便可知它們每每是指臺省要職。 《北齊書》卷四二《崔劼傳》:“何為不在省府之中、清華之所,而并出外藩,有損家代?”是省府要職即是"清華"。袁聿修"以名家子歷任清華"。檢其仕歷,他九歲為州主簿,釋褐太保西閤祭酒,本州中正、尚書度支郎、五兵左民郎中、太子中舍人、太子庶子、博陵太守、太府少卿、大司農(nóng)少卿、吏部郎中、司徒左長史、本州信州刺史、兼御史中丞、都官尚書、吏部尚書、太常少卿等。[27]

  又許惇"久處朝行,歷官清顯"。檢其仕歷,則為司徒主簿、殿中尚書、司農(nóng)卿、大理卿、度支尚書、太子少保、少師、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右仆射、特進等。[28] 二人所居不乏省府要職,可以窺知魏齊所謂"清華"雖有同于南朝者,但比較而言,卻更看重其是否權(quán)尊責重、職事切要。

  眾所周知,南朝貴游不樂臺郎,把擔任侍御史視作"南奔",甚至御史中丞這樣的要職都不得青目,所謂"江左中丞雖亦一時髦彥,然膏粱名士猶不樂"[29] ??墒巧袝_郎和侍御史,在北朝都在"清華"、"高選"之列?!段簳肪硎摹对铀紓鳌罚?ldquo;謹案尚書郎中臣裴獻伯、王元旭等,望班士流,早參清宦。”又《魏書》卷六九《袁翻傳》:“加以尚書清要,位遇通顯。”《北齊書》卷四七《酷吏宋游道傳》:"出州入省,歷忝清資。"按宋游道原為司州從事,文襄帝高澄使為尚書左丞。《北史》卷三六《薛慎傳》:西魏“六官建,拜膳部下大夫,慎兄善又任工部,并居清顯,時人榮之。”[30] 膳部、工部,前后代均屬尚書省職??梢姳背纳袝_官不乏清望。

  北魏的御史號稱"高選",不僅取人精慎,而且采取考試錄用之法。孝明帝時,御史中尉元匡曾"博召辭人以充御史,同時射策者八百余人"。[31] 又"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高道穆以"欲廁影髦徒,班名俊伍"為言,希求"身隸繡衣,名充直指"。在高道穆官至御史中尉時他仍其舊貫,"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十人",還曾為此躊躇滿志:"自今以后,當?shù)镁x御史矣!"[33] 東魏"中尉崔暹精選御史,皆是世胄,廣獨以才學兼御史,修國史。"[32] 所以史稱:"后魏御史甚重,必以對策高第者補之。"[35] 學者因而指出,北朝沒有像南朝那樣出現(xiàn)御史臺位望下降,御史官遭門閥歧視的情況。[34] 北魏孝文帝定起家“清官”:"上則散騎、秘、著,下逮御史、長兼。"[36] 可見御史正在"省府之中、清華之所"范疇之內(nèi)。與御史相類,廷尉也號稱“清官”。元雍曾打算任用三公曹令史朱暉擔任廷尉評,元順云:"朱暉小子,身為省吏,何合為廷尉清官!"[37] 推知廷尉正監(jiān)平及廷尉均為“清官”,并未因其是"法職"而失其"清"。以上與南朝判然有別的情況,都顯示了北朝對政務、法制的重視,進而顯示了對"清濁"的不同理解。 《魏書》卷八八《良吏明亮傳》:

  延昌中,世宗臨朝堂,親自黜陟,授亮勇武將軍。亮進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臣勇武,其號至濁。且文武又殊,請更改授。"世宗曰:"今依勞行賞,不論清濁,卿何得乃復以清濁為辭!"亮曰:"圣明在上,清濁故分。臣既屬圣明,是以敢啟。"世宗曰:"九流之內(nèi),人咸君子,雖文武號殊,佐治一也。卿何得獨欲乖眾,妄相清濁!所請未可,但依前授。"……亮曰:"請改授平遠將軍。"世宗曰:"運籌用武,然后遠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得平遠也!"亮乃陳謝而退。

  學人往往引證上文,以證明北魏選官"文清武濁"。不過明亮不樂武號,實在與北魏的傳統(tǒng)和現(xiàn)實格格不入。宣武帝駁斥他"獨欲乖眾,妄相清濁",一點兒也沒有委屈他。我頗疑明亮的真意是嫌"勇武將軍"太低,便搬出"清濁"作"請更改授"借口。宣武帝明確宣布"九流之內(nèi),人咸君子,雖文武號殊,佐治一也",否定"文清武濁"之論,這不過是以現(xiàn)實相告而已。北朝勛貴傳記,每有"武藝絕倫,有將帥之略"、"性雄豪,工騎射"、"膂力過人,便習弓馬"語,這與魏晉史傳敘人多"風神夷簡"、"雅有遠韻",南朝史傳敘人多"詞采遒艷"、"善為文章",大相徑庭。在北朝還常能看到這樣的說法:"欲求宦達,當資干世之務","文章之事,不足流于后世,經(jīng)邦致治,庶及古人","男兒當提劍汗馬以取公侯,何能如先生為博士也","書足記姓名而已,安能久事筆硯、為腐儒業(yè)乎!"甚至北朝的漢族士族也難免世風熏染,而把"以武達"和"以文通"同等地視為振興家門之途。

  北魏孝文帝時,工商皂隸"或染清流"一類事情已時時發(fā)生。宣武帝時,"法開清濁,而清濁不平,申滯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懷怨","中正賣望于下里,主按舞筆于上臺。"[38] "蕃落庸鄙"也得以"操銓核之權(quán)"[39] ,宦官、恩倖居然濫廁中正之位,承擔起了"清定門胄,品藻高卑"的莊嚴職責[40] 。北周制度,便已“選無清濁”。[41] "士庶"界限日益含糊不清,"清濁"、"文武"更不足以阻止官位、名號向武人普授。北魏 "以軍功為給事中"、"以軍功除員外散騎常侍"、"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討蓋吳諸賊皆有功,拜散騎常侍"、"以軍功累至書侍御史、通直散騎常侍","累以戰(zhàn)功進至左光祿大夫"、"征伐有功,稍遷中散大夫"、"以軍功累遷金紫光祿大夫"、"以軍功至太中大夫"[42] 等現(xiàn)象,史不絕書;進而到魏末五等大夫、東西省散官向"督將兵吏"們普授、濫授和"雙授",不過是百尺竿頭、再進一步而已。

  三、“門品秩序”和“官品秩序”

  以上辨析顯示,南朝的“清濁”觀念阻礙了文散官向武人的普授、濫授,進而阻礙了文散官的階官化;下面我們再從“雙授”入手,進一步探討這個問題。 魏末、北周之時,以將軍號與五等大夫的"雙授"成了普遍做法。我認為這個事實,對于文散官的階官化曾構(gòu)成重大推動,并把這種作用名之為“拉動”。魏晉以來,將軍號的“散階化”要早得多,其序列化程度也高得多,而文散官的"散階化"則相對遲緩。不過由于魏末的“雙授”泛濫,諸文散官便與軍號建立了密切的對應關(guān)系,令軍階得以把其序列化形式和位階性質(zhì)傳遞給了與之“雙授”的文散官,將之"拉"入了散階序列的境界。這在北周軍號、散官兩個序列的一一對應關(guān)系之中,明白無誤地體現(xiàn)出來了。正是魏末泛濫于時的“雙授”,使軍號得以發(fā)揮強勁的“拉動”之功,北周才得以完成了一次文散階制度的飛躍。[43]

  進一步說,軍號序列先于文散官實現(xiàn)了"散階化",這一事實本身就值得深論。秦漢的將軍本是將領(lǐng)之職,但在漢末它們已有虛銜化的趨勢。世入魏晉,將軍號迅速增殖,不久就演化成了獨立于軍職的軍銜階梯。攻戰(zhàn)殺伐離不開將士們效死用命,論功行賞方能令士氣和戰(zhàn)力常盛不衰;瞬息萬變的戰(zhàn)爭時分,也經(jīng)常需要遷黜其品秩而不致變動事任,或變動事任而仍其品秩。這時候更便于靈活處理功過、權(quán)責矛盾的"品位分等",就更顯示了更大可行性:不必賦予更大權(quán)責,遷其軍號即足以褒功;而在須加責罰、同時又要借重其才略之時,貶其軍號是為良法。現(xiàn)代軍隊依然實行軍銜制一點,也為此提供了有力證明。軍號不僅演化為軍階,而且應用范圍在迅速擴展,還成了地方牧守、領(lǐng)兵都督的位階,中央官僚加軍號者的情況也日益普遍。

  由此便可看到,軍號之發(fā)展為位階,在很大程度上遵循著功績制的原則,它并不是一種保障士族權(quán)益的品位制度。陳蘇鎮(zhèn)先生對梁武帝軍號改革的有關(guān)考察揭示,南朝的軍號面向宗室諸王,更多情況則是武人依賴軍號而發(fā)身遷轉(zhuǎn);梁武帝大通年間的軍號改制,在官品第三至四品之間加置了十六班共160號軍號,其目的就是拉長寒人武將的仕進之途。[44] 日人高橋徹后來也表達了類似看法。[45]

  士族的高貴地位和特權(quán)標志,主要體現(xiàn)于對文職高官和"清華"諸官的獨占,即令他們占有了軍職和軍號,那也只是占有“清官”的"延伸"。

  魏晉南北朝是官職日趨分離、“品位分等”分外發(fā)達的時代。不過由上所論,對此期的官僚等級制,還可進而辨析出兩種不同性質(zhì)的"品位":一種由中正品、清途、清官、清濁觀念和士族門第等等構(gòu)成,另一種則是由將軍號構(gòu)成的軍階序列。盡管它們都體現(xiàn)了"以人為中心"的特色,但不妨借助引喻以示區(qū)分:前者是以人的"門品"為中心的,后者則是以人的"官品"為中心。這里的"官品"一詞不是指九品官品,而是特指因供職服勤而被君主授予的祿位。如前所述,軍階具有更多功績制色彩,要更多地服從于軍政考慮,它正是一種由君主操縱而依功加授的祿位,由此就蘊含著使之整齊劃一、形成序列的更大動力,以便利于中央權(quán)威的高效管理和依功加授。所以軍階的階次清晰、嚴整有序的外在形式,與唐代的文武散階已非常接近了。

  至如"門品",當然是指士族門閥的傳統(tǒng)門第了,它來自士族積久不衰的政治文化權(quán)勢。門第、中正品、文武、清濁與官品、官職間錯綜交織的等級對應,乃是一種基于傳習的秩序。由于它并非出自刻意規(guī)劃,所以只是"散亂"于不同等級、不同機構(gòu)、不同職類之中,而非一個外在的、整齊的位階序列。從"分官設(shè)職"的行政規(guī)律觀之,門品與官職的關(guān)系是雜亂無章、不成系統(tǒng)的;可在士族眼中就不同了:這個局面秩序井然,在其中他們?nèi)玺~得水、冷暖自知,閉著眼睛也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對何等門第(如高門、吏門、役門之類)應獲何等中正品級,對文官與武官、實官與散官、朝官與外官、命官與府官等等何"清"何"濁",該由何起家遷轉(zhuǎn)才算"人門兼美"、"才地俱允",士族了如指掌而輕車熟路。質(zhì)言之,在士族政治之下,士族不但在居官之時,而且甚至在居官之先,事實上就已擁有一種與官職分離的"品位"了,這便是"門品秩序"的本質(zhì)所在。不過對士族門閥來說,他們并無意圖把這種"門品"化為一種"外在"的整齊序列,因為這種更革只能求助于專制權(quán)威才能完成,而且將造成既定權(quán)益格局的重大變動。

  在對"門品秩序"和"官品秩序"加以區(qū)分之后,對篇首所揭疑問──為什么在更富"文治"色彩的江左政權(quán)下,文散官的"散階化"反而比北朝緩慢──就可以有深刻的理解。如前所述,北朝文散官的階官化,直接得益于軍號的強勁"拉動"。正是在這個時候,軍階序列的功績制意味和官僚政治色彩,便通過“拉動”關(guān)系傳遞給了文散官了。確實,魏末以降的文散官普授、濫授以至"雙授",都出于對浴血沙場的將士的褒獎之需。因此北朝文散官的階官化,出于與軍號階官化相近的原因,也具有相近的功績制性質(zhì)。

  與之相對,南朝"文清武濁"的鴻溝,既限制著文散官向?qū)⑹科帐谂c濫授,也限制著文武名號的"雙授"。南朝官僚結(jié)銜,文官例在武職之前;而魏末及北周之"雙授"的結(jié)銜形式,均以"將軍"居"大夫"之前,暗示著武號優(yōu)于文號的情況,從而構(gòu)成對比。南朝的文散官,事實上已被組織為"門品秩序"的內(nèi)在部分,與各種清濁、品位的復雜關(guān)系攪成了一團兒,軍號想"拉動"這個盤根錯節(jié)的局面來,確是力不從心、太過沉重了。假設(shè)江左居然發(fā)展一種類似北周、隋唐那種散階序列的話,它反倒可能是個與士族政治分道揚鑣的東西。北周、隋唐的文武散階,較之漢代的祿秩等級,已浸染了濃重的“品位”色彩;但較之江左"門品秩序",它卻呈現(xiàn)為一個依序晉升的開放性階梯。這些散階每每被用于"泛階",但"泛階"畢竟排除了門第尺度,對文武士庶一視同仁。尤其在依勞、依功而授階的時候,這個序列就已超越了士族政治的束縛,明白無誤地顯現(xiàn)出了官僚政治性質(zhì)。

  至此我們已可做一總結(jié)、收束全文了。比較南北朝雙方文散官的階官化,我們看到南朝一方文散官的階官化相對遲緩。究其原因,首先是南朝政權(quán)直承漢晉,因而保持著較大的制度慣性與惰性,以及維系行政“常態(tài)”和正規(guī)化的更大要求。但另一個至少同樣重要的原因則與士族政治相關(guān)。對于魏晉南朝“品位分等”的發(fā)達,士族政治的影響是雙重的。一方面,士族政治導致了官僚政治的扭曲變態(tài),并無或較少實際職掌、卻更多地用于維系官僚位望權(quán)益的名號、祿位,在職事官之外與日俱增,這就構(gòu)成了“品位分等”得以發(fā)達的溫床和沃土。但另一方面,士族政治直接造成的"品位分等"體現(xiàn)于"門品秩序",它"散漫"地存在于門第、中正品、"清濁"觀念與各種官職、班品的復雜關(guān)系之中,卻并未服從行政需要,“外化”為清晰整齊的散階序列;其所造成的“文武”間的深深鴻溝,使北朝向?qū)⑹科帐?、濫授以及與軍號"雙授"的情況,在南朝不易泛濫開來。

  魏晉以降由將軍號演化而來的軍階,則構(gòu)成了另一種有異于"門品秩序"的"官品秩序",它具有更多功績制性質(zhì)。魏周之際,是在軍號的"拉動"之下文散官才得以進入階官境界的,由此途徑而形成的文散階也具有了嶄新的意義。盡管被納入散階序列的一些文散官昔日也曾是“職閑廩重"的“清官”,但值此時,名位的機柄已掌于專制君主,其予取予奪不再受制于“冢中枯骨”;為有效管理和依功加授之需,它們不久就獲得了階次清晰、嚴整有序的形式。唐代的文武散階,正是繼承北朝這個發(fā)展而來的。此時散階雖然“一切以門蔭結(jié)品”,但卻依勞考進敘,顯已超越了中古士族政治,回歸于官僚政治范疇之內(nèi)了。作為一個平行對比,唐王朝“清官”概念也上承北朝,從而與江左“清官”大相徑庭。[46]

  五朝社會中文化士族占盡要津,十六國北朝則由軍功貴族構(gòu)成政權(quán)的主干。由于部落的尚武傳統(tǒng),北朝少數(shù)族政權(quán)中軍人具有更高地位,軍政得到了更大重視。軍隊的組織原則與專制官僚制度具有天然的親和性,在對集權(quán)制、等級制、法制和功績制的尋求上,二者息息相通。先秦的秦國正是通過軍國主義道路,而成功實現(xiàn)了專制化和官僚制化的。就是在現(xiàn)代世界,由軍人把持的政權(quán)一般也都是獨裁專制政權(quán)。東晉皇權(quán)低落、門閥與皇權(quán)“共天下”的局面,由武裝性的次等士族為其終結(jié)者[47] ;但南朝文化士族盤根錯節(jié),次等士族重振專制皇權(quán)和官僚政治的動量,遠不如北朝軍功貴族集團之大。理解了如上事實,文散官的階官化在南朝停滯不前,在北朝卻因軍號"拉動"而突飛猛進,發(fā)展為官僚政治性質(zhì)的散階制度,就不足為怪了。

  注釋:

  [1] 參看拙作:《論漢代祿秩之從屬于職位》,《北京大學學報》1998第6期。

  [2] 《魏書》卷七五《爾朱世隆傳》。

  [3] 《魏書》卷六九《裴良傳》。

  [4] 《周書》卷三三《趙剛傳》。

  [5] 參看拙作:《西魏北周軍號散官雙授制度述論》,《學人》第13輯,江蘇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

  [6] 《隋書》卷二六《百官上》:"開府儀同三司位次三公,諸將軍、左右光祿大夫優(yōu)者則加之,同三公置官屬。"左右光祿大夫如加"開府"便置官屬?!赌鲜贰肪硎濉陡盗羵鳌?/443有"左光祿大夫府",《南史》卷十九《謝幾卿傳》有"左光祿長史",皆是。

  [7] "袴褶"即軍裝,參見《晉書·輿服志》、王國維《觀堂集林》二二《胡服考》,及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南齊書札記·單衣"條,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236頁。

  [8] 參看拙作:《周齊軍號散階制度異同論》,《歷史研究》1998年第2期。

  [9] 《梁書》卷四九《庾於陵傳》。

  [10] 《陳書》卷三四《文學蔡凝傳》。

  [11] 《南史》卷三一《張裕傳附曾孫張率傳》。

  [12] 《宋書》卷八四《孔覬傳》:"初,晉世散騎常侍選望甚重,與侍中不異,其后職任閑散,用人漸輕。孝建三年,世祖欲重其選,詔曰: 散騎職為近侍,事居規(guī)納,置任之本,實惟親要,而頃選常侍,陵遲未允,宜簡授時良,永置清轍。 ……既而常侍之選復卑。"又《梁書》卷二一《江蒨傳》:"初,天監(jiān)詔以侍中、常侍并侍帷幄,分門下二局入集書,其官品視侍中,而非華胄所悅。"

  [13 ] 《梁書》卷三七《謝舉·何敬榮傳論》。

  [14] 《太平御覽》卷二一五引何法盛《中興書·太原王錄》。

  [15] 《南齊書》卷三二《王僧虔傳》。

  [16] 《梁書》卷四九《鍾嶸傳》,梁天監(jiān)初年鍾嶸語。

  [17] 周一良:《〈南齊書·丘靈鞠傳〉試釋兼論南朝文武官位及清濁》,《周一良學術(shù)論著自選集》,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18] 在此可以參考黃惠賢先生的一個觀點:北魏初期建立了鮮卑拓跋軍事貴族專政,孝文帝結(jié)合胡漢門閥聯(lián)合專政,但任何胡漢大族都不能與皇權(quán)分庭抗禮,因此這不是什么真正的"貴族政治",而只不過是君主政體下變相的"官僚政治"。黃惠賢:《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第4卷(魏晉南北朝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頁。本文所謂"軍功貴族政治",是就"貴族政治現(xiàn)象"而言的,并不認為北朝政體是"貴族政體"。

  [19] 分見《北史》卷三七《皮豹子傳》,《魏書》卷三四《王洛兒傳》,《北史》卷八四《孝行乞伏保傳》,《北史》卷二五《娥清傳》,《北史》卷五四《斛律金傳》。

  [20] 《北史》卷二五《伊香犮傳》。

  [21] 《北史》卷六八《賀若敦傳》。

  [22] 《魏書》卷十九中《任城王元澄傳》:元雍拷殺奉朝請韓元昭、前門下錄事姚敬賢,元澄申言"不宜以三清九流之官杖下便死"。按奉朝請從七品下,門下錄事從八品上,二官品位并不算高,但因其列在九品之內(nèi),便被視為"清流"。同時"九流"之內(nèi)又有"三清"和非"三清"之別?!段簳肪砥咂摺缎列蹅鳌?,魏孝明帝時辛雄"請上等郡縣為第一清,中等為第二清,下等為第三清",是北魏"三清"此前不涉郡守縣令。但《魏書》卷四一《源賀傳》卻說:“其諸州守宰,職任清流。”刺史、郡守及縣令均在“九流”之內(nèi),所以都可以視為“清流”。

  [23] 張旭華:《從孝文帝清定流品看北魏官職之清濁》,《北朝研究》1992年第1期。

  [24] 黃惠賢、聶早英:《〈魏書·官氏志〉載太和三令初探》,武漢大學歷史系編《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11輯。

  [25] 張旭華:《從孝文帝清定流品看北魏官職之清濁》。

  [26] 參看《唐六典》卷二:“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資之官。謂從流外及視品出身者”;“清望官:謂內(nèi)外三品已上官,及中書黃門侍郎、尚書左右丞、諸司侍郎,并太常少卿、秘書少監(jiān)、太子少詹事、左右庶子、左右率及國子司業(yè)”;“四品已下八品以上清官:四品謂太子左右諭德……。”又《舊唐書》卷四二《職官一》:“職事官資,則清濁區(qū)分,以次授補。又以三品已上官,及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尚書左右丞、主司侍郎、太常少卿、太子少詹事、左右庶子、秘書少監(jiān)、國子司業(yè)為清望官。太子左右諭德……為清官。”

  [27] 《北齊書》卷四二《袁聿修傳》。

  [28] 《北齊書》卷四三《許惇傳》。

  [29] 《通典》卷二四《職官六》。

  [30] 北周小膳部下大夫,相當唐代尚書禮部之膳部郎中?!锻ǖ洹肪矶堵毠傥?middot;膳部郎中》:“后周曰膳部大夫一人,亦掌飲食,屬大冢宰。”又北周冬官工部有中大夫、上士、中士及旅下士,相當隋唐工部諸職?!锻ǖ洹肪矶堵毠傥?middot;工部》謂北周工部“掌百工之籍而理其禁令”,“隋乃有工部尚書,統(tǒng)工部、屯田二曹,蓋因后周工部之名,兼前代起部之職。”

  [31] 《魏書》卷八五《文苑溫子升傳》。

  [32] 參看《魏書》卷七七《高道穆傳》。

  [33] 《北齊書》卷四五《文苑李廣傳》。

  [34] 《通典》卷二四《職官六·侍御史》。

  [35] 陳琳國:《北魏北齊監(jiān)察制度的變遷》,《北朝研究》1990年總第3期;邱永明:《中國監(jiān)察制度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98-199頁。

  [36] 《通典》卷十六《選舉四》孝明帝時清河王元懌有言:“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門品高下有恒,若準資蔭,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則散騎、秘、著,下逮御史、長兼,皆條例昭然,文無虧沒。”按《魏書》卷二二《清河王元懌傳》中華書局本??庇浾J為,《通典》此文應出《魏書》原文,而今本《魏書》脫失。 又“長兼”所指不明。按“長兼”為北魏常用任用方式,各種官職都有“長兼”,上至太尉、下至行參軍?!段簳肪砹摺洞搌檪鳌罚?ldquo;二漢以降,太和以前,茍必官須此人,人稱此職,或超騰升陟,數(shù)歲而至公卿,或長兼、試守稱允而遷進者,披卷則人人而是,舉目則朝貴皆然。”《魏書》卷二一上《獻文六王傳》:“長兼之職,位亞正員。”《魏書》卷五十《尉元傳附尉羽傳》:“高祖親考百司,以羽怠惰,降常侍為長兼。”由正員降長兼屬降位一等。

  [37 ] 《魏書》卷十九中《元順傳》。

  [38] 《魏書》卷七八《孫紹傳》。

  [39] 《通典》卷十四《選舉二》。

  [40] 參看《魏書》卷九三《恩倖傳》、卷九四《閹官傳》。

  [41] 《北史》卷三十《盧愷傳》:“自周氏以降,選無清濁。及愷攝吏部,與薛道衡、陸彥師等甄別士流,故涉黨錮之譖,遂及于此。”《隋書》卷七二《孝義陸彥師傳》:“隋承周制,官無清濁。”

  [42] 分見《魏書》卷七二《路雄傳》,《魏書》卷三八《刁雍傳附刁整傳》,《北史》卷二七《寇儁傳》,《北史》卷二八《源賀傳》,《北史》卷三六《薛辯傳附薛英集傳》,《北史》卷三五《鄭道邕傳》,《北史》卷四九《斛斯椿傳》,《北史》卷四九《賈顯度傳》,《北史》卷五三《金祚傳》。

  [43] 參看拙作:《西魏北周軍號散官雙授制度述論》。

  [44] 陳蘇鎮(zhèn):《南朝散號將軍制度考辨》,《史學月刊》1989年第3期。

  [45] 高橋徹:《南北朝の將軍號と唐代武散官》,《山形大史學論集》第15號,1995年2月。

  [46] 毛漢光先生認為,唐代的清官概念體現(xiàn)了中央集權(quán)制的加強,具有客觀性、一貫性及合理性。參看其《科舉前后(公元600年±300)清要官形態(tài)之比較研究》,收入臺灣《中央研究院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1981年版,歷史考古組分冊,上冊。

  [47] 參看田余慶:《東晉門閥政治》,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2版,《劉裕與孫恩──門閥政治的"掘墓人"》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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