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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人物論文“林則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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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則徐在三十余年的為官生涯中,歷官十四個省,擔任過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欽差大臣,官至從一品,也曾因功獲“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無論他身處何處,擔何要職,都心系百姓,心系社稷。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近代史人物論文“林則徐”,希望大家喜歡!

  近代史人物論文“林則徐”篇一

  《試論林則徐的貨幣思想》

  【摘要】鴉片戰(zhàn)爭前后,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導(dǎo)致國內(nèi)出現(xiàn)嚴重的“銀荒”。為了扭轉(zhuǎn)現(xiàn)狀,林則徐提出了自己的貨幣思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對洋錢的態(tài)度,提出自鑄銀錢,對錢票的認識和看法,嚴禁私鑄、收小錢等。雖然他的努力沒有獲得成功,但其思想價值卻不能被忽視。

  【關(guān)鍵詞】林則徐 貨幣改革 自鑄銀錢

  鴉片戰(zhàn)爭前后,中國的白銀大量外流,導(dǎo)致國內(nèi)出現(xiàn)嚴重的“銀荒”,從而造成“錢賤銀昂”“商民交困”的狀況。為了穩(wěn)定貨幣,挽救國家財政,林則徐提出了一系列貨幣改革主張。

  一、聽從民便,稍示限制“洋錢”

  洋錢之入中國久已,因其具有計算簡單、攜帶方便、成色重量準確等優(yōu)點,以致“自閩、廣、江西、浙江、江蘇漸至黃河以南各省,洋錢盛行。凡完納錢糧及商賈交易,無一不用洋錢。”當“銀荒”現(xiàn)象出現(xiàn)時,很多人認為是由“洋錢”導(dǎo)致的,并提出對“洋錢”實行抑價或禁止其流通的建議,以防止白銀的外流。對此,林則徐反對以“驟平洋錢之價”和“驟禁洋錢流通”的辦法解決“銀荒”危機。

  關(guān)于“抑價”問題,林則徐認為,“各處情形不同,時價亦非一定,若不詳加體察,欲使銀價驟平,誠恐法有難行,轉(zhuǎn)滋窒礙”。他以江蘇為例闡明自己的立場:“江蘇商賈輻輳”,洋錢“行使最多”。平價之時,一枚洋錢可換紋銀七錢三分;價昂之時,可至七錢六分七分以上。這一現(xiàn)象在“閭閻市肆久以通行”,“恬不為怪”;若勒令定洋錢之價,“恐民間生計因而日蹙停閉,即抗阻不行,仍屬于公無裨”,“一旦價值虧折,貧民見小,尤恐情有難堪”,故此時抑價多窒礙。關(guān)于禁止“洋錢”流通問題。林則徐認為:“銀錢貴在流通”。他說:洋錢之所以流通廣泛,“蓋民情圖省圖便,尋常交接,應(yīng)用銀一兩者,易用洋錢一枚,自覺節(jié)省,而且毋須彈兌”。眾商民也認為:“百年以前,洋錢尚未盛行,則抑價可也,即嚴禁亦可也”。然“自粵販愈通愈廣,民間用洋錢之處轉(zhuǎn)比用銀為多,其勢斷難驟遏”。故林則徐認為,“今若創(chuàng)立例禁,則于商民買賣,海關(guān)稅務(wù),未免皆有窒礙”。

  當時商品經(jīng)濟發(fā)展迅速,傳統(tǒng)貨幣在使用上極為不便,而洋錢正好可以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但是,林則徐也不同意“洋錢”在我國長期流通,應(yīng)使洋錢“悉照紋銀為準”,“不得浮于足紋之上”。否則,對我國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極為有害。故“拔本塞源,理應(yīng)將洋錢全行禁用”。然洋錢久行“不能驟然阻止”,也只能在聽從民便之中稍示限制,以免“藉端滋擾”。

  二、自鑄銀錢,試造“銀餅”

  既然洋錢不能“抑價”也不能“禁止”,更不能在我國長期流通,于是林則徐提出了自鑄銀錢的建議。

  林則徐認為,“欲抑洋錢,莫如官局先鑄銀錢”。具體辦法是:“每一枚以紋銀五錢為準,輪廓肉好,悉照制錢之式,一面用清文鑄其局名,一面用漢文鑄‘道光通寶’四字”。并“將銀錢先于兵餉搭放,使民間流通使用,即照紋銀時價兌換,而藩庫之耗羨雜款,亦準以此上兌”。在試行時“洋錢并不必禁”,等察看民間是否樂用“新錢”,“再為斟酌定制”,以免“虧折”。盡管林則徐將“鑄銀錢”說成是“推廣制錢之式”,以“期于便民利用”,“并非仿洋錢”。但是,道光帝仍以“改鑄銀錢,太變成法,不成事體”予以駁斥。

  盡管“鑄銀錢”的建議未獲采納,但是林則徐在江蘇上任期間還是試造了“銀餅”。周騰虎在《鑄銀錢說》記有“林文忠公造銀餅,其制渺少,全無法度,后又無法以行之,宜其不行也”。鄭觀應(yīng)《盛世危言》亦記載:“侯官林文忠公巡撫江蘇,見民間洋銀日增,遂鑄七錢三分銀餅以代之。初亦使用,未幾而偽者低者日出,遂使良法美意廢而不行,可為太息。”這些記載對林則徐“鑄銀錢”的結(jié)果或頗有微詞,或惋惜失敗。雖然這次實踐沒有成功,但卻是中國近代幣制改革運動的先聲。

  三、支持使用錢票,然須防其流弊

  當“銀荒”嚴重之時,一些大臣以“錢票”造成“銀價日昂”為由,提出嚴禁使用錢票的建議。道光十八年,寶興上折奏請“嚴禁各錢鋪,不準支吾磨兌,總以現(xiàn)錢交易”。對此,林則徐上書反對禁用錢票的措施,并闡明了自己對錢票的認識和看法。

  首先,林則徐承認錢票有它的弊端。“錢票之流弊,在于行空票而無現(xiàn)錢。”雖然有此弊端,但是林則徐認為“治亦不難”,“但須飭具五家錢鋪,連環(huán)保結(jié),如有一家逋負,責令五家分賠。……并拘拿逃脫之鋪戶,照誆騙財物例計贓從重科罪,自可以遏其流。”其次,林則徐認為錢票與“銀荒”無關(guān)。“錢票之通行,業(yè)已多年,并非始于今日。”“豈能因用票之故,而將銀之僅可兌錢一串者,忽抬至一串六七百文之多?”既然錢票與“銀荒”的現(xiàn)象無關(guān),那么禁用錢票也就沒有依據(jù)了。最后,林則徐指出錢票對貨幣流通的積極作用。錢票之流通,在于“錢重難攜,每以用票為便”。在“銀荒”之時,錢票更不能禁止。因為錢票有利于商業(yè)活動,可以彌補現(xiàn)金的不足,并能減輕“銀荒”的現(xiàn)象。他說:“查近來紋銀之絀,凡錢糧、鹽課、關(guān)稅一切支解,皆已極費經(jīng)營,猶借民間錢票通行,稍可濟民用之不足。若不許其用票,恐捉襟見肘之狀,更有立至者矣。”林則徐從有利于貨幣流通和商品交換的觀點出發(fā),主張在防其流弊的前提下任其使用以發(fā)展商業(yè)貿(mào)易。顯然,這種主張肯定了錢票的積極作用,亦符合商品經(jīng)濟發(fā)展的方向。

  四、嚴禁私鑄、收繳小錢

  關(guān)于私鑄洋錢的問題,林則徐認為:“奸民”私鑄洋錢是為了牟利,但當民間“兌驗洋銀,極為精細”之時,商家自己就會將成色差的“私銀”剔除不用;再加上“仿鑄洋錢”者,皆“照白銀出洋”治罪,則“足以杜其弊”。至于“最為錢法之害”的“私鑄小錢”,林則徐提出由朝廷“設(shè)局收繳小錢”,“每小錢一斤給制錢六十文,鉛錢一斤給制錢二十文。”令各商鋪“隨時收買”,待收繳有成效之時,則“捶碎繳官”,由官府“照例給價”;再加上嚴密查拿,“自可漸期凈盡”。林則徐的這一措施,取得了明顯的效果,“自連年收繳以來,細查各屬舊存小錢,均已繳銷凈盡,現(xiàn)在市廛行用俱系制錢,尚無小錢羼雜,是收繳已著成效。”

  五、結(jié)語

  面對西方的侵略,清政府既拿不出行之有效的舉措,又對改革方案多方掣肘。在此情況下,林則徐提出以自鑄“銀錢”為主要內(nèi)容的貨幣改革思想符合我國貨幣發(fā)展的方向,也是挽救清廷財政危機的一個希望。他既從理論上倡導(dǎo)“鑄銀錢”,又在實踐上進行嘗試,實開近代中國幣制改革之先河。它反映了資本主義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要求,同時亦有抵制“洋錢”,維護本國幣制獨立的積極意義??上В謩t徐的貨幣改革思想被道光帝否決,其實踐活動也因多種原因以失敗而告終,但是這卻不能抹殺他在我國貨幣思想史上的價值。

  近代史人物論文“林則徐”篇二

  《淺談林則徐江蘇治水》

  [摘要]林則徐一生為官三十余年,歷官十四省,在江蘇擔任巡撫長達五年之久,其在江蘇治水功績可以說是他水利建設(shè)中比較重要的。本文著重從林則徐在江蘇治水的情況,以小著大,來體現(xiàn)他在水利方面的貢獻。

  [關(guān)鍵詞]林則徐;江蘇;治水

  林則徐在三十余年的為官生涯中,歷官十四個省,擔任過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欽差大臣,官至從一品,也曾因功獲“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無論他身處何處,擔何要職,都心系百姓,心系社稷。他所到之處,處事雷厲風行,考察災(zāi)情、救濟百姓;興修水利、開墾農(nóng)田;懲惡除弊,改革創(chuàng)新;獲得“林青天”的美譽。

  林則徐禁煙可以說是深入人心,其虎門壯舉可謂響譽世界。但在他一生中,水利建設(shè)的貢獻也是不可忽視的。1811年,林則徐考中進士,第二年他攜眷由福州洪山橋登舟北上,一路上詳細記錄沿途所經(jīng)的河閘名稱及里程航速,此時他已經(jīng)關(guān)注水利問題,后浚西湖、理淮水、治黃河、防江漢、推廣坎兒井,無處不顯現(xiàn)出他治水才能。江蘇是林則徐為官最長的省份,從1823年擔任江蘇按察使,到之后的江蘇布政使、江蘇巡撫、兩江總督,尤其是1832年到1836年,擔任江蘇巡撫,這是林則徐在同一職務(wù)上任職最長時間,也是其水利建設(shè)比較集中、小有成就的一段時間,本文著重探討林公江蘇治水功績,體現(xiàn)林公水利建設(shè)中“民本”思想。

  一、考察水情,初顯治水才能

  1823年初,林則徐任江蘇按察使,成為掌管一省司法大權(quán)官員之時,就認識到江蘇水患之嚴重,也知道水利建設(shè)關(guān)系到朝廷漕運大務(wù)和千萬百姓的生命財產(chǎn),不可不慎重,不可不盡心。

  江蘇的吳淞江、黃浦江和婁江(劉河)總稱三江,經(jīng)常淤塞成災(zāi)。當年夏至初冬,江蘇大水,州紳士建議挖劉河故道以泄上游之水,林則徐接受其提議,很好得解決了江蘇大水問題。1824年7月,林則徐為徹底解決水患問題,向地方督撫提出疏浚三江水道意見,以解決太湖泄水問題,并即向清廷具奏:“竊照三江水道淤塞,上年雨水成災(zāi),積水未消,皆由各河淤塞使然,必須設(shè)法疏浚,俾資宣泄,旱澇有備……”。⑴8月初,江浙大吏孫玉庭奏請林則徐籌浚江浙水道。道光帝批稱:“即聯(lián)特派,非伊而誰?,所請甚是。”⑵可見林則徐凸顯的治水才能已被最高統(tǒng)治者所欣賞。后來,由于林則徐母親病故,按制回榕丁憂,故此項水利僅疏浚黃浦江止。

  1832年,林則徐接任江蘇巡撫,上任不久,江南一帶酷熱逼人,大地龜裂,旱象顯著;而江北洪澤湖附近州縣卻因湖水大漲,村莊田禾被淹,釀成水災(zāi)。而桃源縣的土豪劣紳卻糾合多人聚眾持械,強挖過水,引黃水灌淤地畝,黃河之水急湍洶涌,頓時把決口沖開九十余丈,注入已經(jīng)水滿為害的洪澤湖中。林則徐急往察看,“目擊溜勢奔騰,急湍洶涌”⑶,洪澤湖災(zāi)區(qū)迅速擴大,淮揚一帶一片汪洋。1833年夏秋之際,江、揚、淮、徐一帶大雨滂沱,長江上游又涌來滾滾大潮,水雨交加,沖毀上元、江寧、江浦等縣的長江圩堤。到9月中旬,又連日狂風暴雨,使長江沿岸十分之七八的府縣被淹沒,一片汪洋。10月至12月間又連遭風雨,江蘇全省受災(zāi)共63個州縣,8個衛(wèi)所。接二連三的天災(zāi),使百姓朝不保夕。林則徐寫給友人的信中也提及:“洪澤湖中秋前異漲,不亞去年”“江湖盛漲,江北之被災(zāi)已不待言”⑷。由此可見,水利失修已經(jīng)嚴重影響到了江蘇一帶百姓生活生產(chǎn)。林則徐認識到“水利為農(nóng)田之本”,“水道多一分疏通,即田疇多一分之利賴”⑸。根據(jù)當時災(zāi)情及實際情況,林則徐提議應(yīng)以江南為主,兼顧江北,并制訂“以疏為主”的治水方針,先挑浚劉河和白茆河,再整治江南鎮(zhèn)江段的運河、修建練湖、改建閘壩等等,同時林則徐還提出除了疏浚劉河、白茆河等主干流外,也應(yīng)配套疏浚其下的支流。一旦江南河道疏浚,江北各區(qū)治水緊隨其后,做到急緩有序,環(huán)環(huán)相扣。

  二、多方籌資,力促水利建設(shè)

  江蘇是財賦重地,每年北運京都的漕糧中,有一半來自江蘇。因此水利失修不僅嚴重影響百姓日常生活,更重要是危及清朝統(tǒng)治。但水利工程耗資巨大,且工期長難度大,光憑借朝廷之力恐難以維計,故林則徐在治水中,多方籌措經(jīng)費,除由官府興修外,還采用官民捐資、以工代賑等方式既解決資金不足,又賑濟了災(zāi)民,促進了一方的社會安定。

  1834年春,經(jīng)丈量劉河自吳家墳港口起至白家廠,又鹽鐵老南基起至吳家墳港,又老虎灣至紅橋灣及陶家嘴、錢家嘴等處,長一萬五百余丈,工費估銀十六萬五千余兩;白茆河由支塘東勝橋起至??谥?,長七千八百余丈,工費估銀十一萬兩。⑹林則徐決定劉河由官府借支興辦而白茆河由官民捐資興辦。林則徐向常、昭二縣紳富勸捐疏浚白茆河工費。二縣紳士集議捐輸標準為:“常邑千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一百文,又另捐撫恤錢二十文;百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錢五十文,又另捐撫恤錢一十文。昭邑千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錢一百文,又另捐撫恤錢八十文;百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錢五十文,又另捐撫恤錢四十文。”⑺由于勸捐銀兩仍為不足,林則徐又勸兩縣的典當、場戶、鋪戶等“量力捐輸”,自己還帶頭捐資了一千兩銀子。之后林則徐會同陶澍議修筑練湖蓄水、減水諸壩及修復(fù)涵,改建濟運閘來改善鎮(zhèn)江一帶運河河道的通航之時,也勸諭民間捐修。

  興修江北水利工程時,考慮到江北連年災(zāi)荒,百姓拮據(jù),不可能像江南一樣由民間捐修,故林公提議于司庫蘆課正項銀內(nèi)借款,并按興修后受益民田分年攤征償還。

  由于水患嚴重,許多災(zāi)民食不裹腹,流離失所,林則徐提議讓體壯災(zāi)民參與水利疏浚,并對參與治水的民工大多實行以工代賑,這樣使得民夫踴躍赴工,可賺錢養(yǎng)家糊口,既解決了災(zāi)民生計問題,也解決了水利建設(shè)中大量勞力缺口問題。

  三、督查實地,興水利保民生

  在1834年春,林則徐開始著手劉河和白茆河的挑浚工程。四月九日,白茆河疏浚工程動工,十六日,劉河工程也開工了。林則徐為了防止官吏督辦失責和從中貪污,還親自乘小舟前往工地查勘。他在勘察過程中,對于工段兩岸的情況均記錄,以備日后檢查工程質(zhì)量所用。而在劉河、白茆河相繼浚通河身后,林則徐又前往檢驗。他從吳家墳港登岸,驗查劉河各段挑工,并赴??诮o樁石。當他發(fā)現(xiàn)劉河浚深后,堤岸愈高,愈有崩塌的危險時,便馬上命令逐段挑砌加固。而當發(fā)現(xiàn)??谑瘔?、涵洞的料物準備不足之時,又馬上命令趕緊購運。這些在林公日記中均有記錄“道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晚登舟赴劉河查工……”、“三月二十二日,晨起,肩輿看工,六渡橋早飯,申刻至劉河鎮(zhèn)小坐,又至白家廠看海口攔壩,晚折回,亥時仍抵舟次……”、“三月二十三日,……晨起赴岸上閱工,即回舟,開行,赴白茆港……”、“三月二十四日,辰刻抵白茆河工次,即登岸看工。……赴??谝暢眲?,議筑壩,仍看工。……”,“三十日,……白茆河已完工,接開徐六涇河道。“四月初九,……赴劉河驗收挑工……”、“四月十一日,卯刻登岸驗收各段挑工,晡時抵海口驗樁石……”、“四月十二日,乘小舟一路探量水勢,自四尺至七尺許”……、“四月十四日,登岸驗收挑工……”⑻,由此可見林則徐對于兩河的疏浚工程是何等認真,何等重視。劉河、白茆河的疏通,對江南經(jīng)濟的恢復(fù),起了一定的作用?! ?834年7月,江蘇大雨,劉河、白茆河發(fā)揮了調(diào)節(jié)雨量的成效。林公奏折中亦有提及:“適七月二十三、四、五等日,蘇、松一帶大雨傾盆,太湖附近諸山陡發(fā)蛟水,處處盛漲,拍岸盈堤,當即飛飭太倉、鎮(zhèn)洋兩州縣,將該涵洞全行啟放。據(jù)稟:滔滔東注,兩日之內(nèi)消水二尺有余,而秋汛大潮仍無倒灌。是劉河之容納,與涵洞之宣泄,實已著有成效。”⑼

  在劉河和白茆河竣工后,林則徐又籌劃疏浚徒陽運河和練湖,委李彥章主持。林則徐曾親自到丹陽,與李彥章一起觀察地勢,“舟行二十里至張官渡,復(fù)登岸,行四里許,觀新筑之黃金壩及上練湖木橋,視長、驪二山來源,又于上、下練湖之間,地名盛七家涵者,議建上、下二閘,并挑挖引河,以備濟漕之用。”⑽至1835年4月,此時的練湖蓄水已有一尺四寸,一改過去的淤塞舊貌,向民間調(diào)查其成效,“其土人云:已可灌田十萬畝矣”。⑾

  林則徐的大力倡導(dǎo)規(guī)劃,注重實際,事前籌劃,事后驗查,始終親自過問,減少了偷工減料、徇私舞弊等弊端。使得江蘇的水利工程能夠順利地完成。

  四、江蘇治水體現(xiàn)林公水利建設(shè)中的“民本”思想

  江蘇治水只是林則徐江蘇政績中的一部分,所謂以小知大,通過其治水嚴謹態(tài)度、事必躬親,與民共事,其所體現(xiàn)的“民本”思想?yún)s是他為官之本。水利失修,農(nóng)田被毀,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就是百姓,而百姓受災(zāi),流離失所,必將造成社會動蕩,動搖國之根本。林則徐治水不忘賑災(zāi),看到江蘇百姓受災(zāi),稻田失收,百姓無力承擔稅賦之重,憂心忡忡,“晝見陰霾之象,自省愆尤;是宵聞風之聲,難安寢席。”⑿為舒民困,他不顧道光帝諭旨在前“近來江蘇等省幾于無歲不緩,無年不賑,國家經(jīng)費有常,豈容以展緩曠典,年復(fù)一年,視為相沿成例……該督撫等不肯為國任怨,不以國計為亟,是國家徒有加惠之名,而百姓無受惠之實,無非不堪下吏私充囊橐,大吏只知博取聲譽。”⒀面對朝廷壓力,同僚勸阻,林則徐躊躕再三,仍決定為民冒險上奏,在奏折中他言辭委婉肯切:“竊維盡職之道,原以國計為最先,而國計與民生實相維系,朝廷之度支積貯無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籌國計,所謂民惟邦本也。”⒁他指出民生問題與國家穩(wěn)定息息相關(guān),體恤百姓,減免賦稅,可使民困暫緩,社會穩(wěn)定,則國家亦可安穩(wěn)。

  林則徐的“民本”思想可以說是他為官為政的基礎(chǔ),他認為水利興修,可灌溉農(nóng)田,米谷增收,百姓安居樂業(yè),民安則國富,重民即愛國,他治水、賑災(zāi)、興農(nóng)無一不從百姓利益出發(fā),真正體現(xiàn)了一方父母官之本色。

  注釋:

  ⑴《為籌浚三江水道需費動用銀款請具奏事》,《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52頁

 ?、苼硇孪?,《林則徐年譜新編》,南開大學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131頁

 ?、恰痘磽P水勢已見平緩及督拿挖堤重犯折》,《林則徐全集》第一冊奏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57頁

 ?、取吨律蚓S》,《林則徐全集》第七冊信札,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86-87頁

  ⑸《劉河節(jié)省銀兩撥挑七浦等河折》,《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19頁

 ?、蕳顕鴺E,《林則徐傳》,人民出版社,1995年10月第2版,138頁

 ?、恕对K藩司曉諭紳富捐輸挑浚白茆河道工費》,《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67頁

  ⑻《甲午日記》,《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66-168頁

 ?、汀厄炇談⒑犹艄げ⒊隽θ藛T請獎?wù)邸罚读謩t徐全集》第一冊奏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320頁

  ⑽《甲午日記》,《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183頁

 ?、稀兑椅慈沼洝罚读謩t徐全集》第九冊日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217頁

 ?、孝癣摇督K陰雨連綿田稻歉收情形片》,《林則徐全集》第一冊奏折,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10月版,285、282、283頁

近代史人物論文“林則徐”

林則徐在三十余年的為官生涯中,歷官十四個省,擔任過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欽差大臣,官至從一品,也曾因功獲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無論他身處何處,擔何要職,都心系百姓,心系社稷。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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