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認知語言學的概述
論認知語言學的概述
現(xiàn)代語言學的研究表明,認知與語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但語言的認知研究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卻是20世紀70年代末興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圍擴展到了語言學中的許多領域,包括句法學、語義學、音系學、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國召開的第一次國際認知語言學會議以及l(fā)990年創(chuàng)刊的《認知語言學》雜志,標志著認知語言學的學科地位得以確立。此后,認知語言學的發(fā)展非常迅猛,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從認知的角度來研究語言。
一、認知語言學的基本觀點
(一)認知語言學是認知科學發(fā)展的產(chǎn)物
認知語言學是認知科學的一部分,而認知科學是一門綜合科學,由心理學、語言學、人類學、哲學、計算機科學等多學科組成的交叉學科,從多角度來探索思維的奧秘。人類思維的結晶是語言,語言是人類表達觀念和思想的方式之一,是認知系統(tǒng)的一部分,是人類體驗、文化、社會、風俗、環(huán)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認知語言學一方面運用認知科學的理論和方法來探討語言現(xiàn)象,另一方面又通過語言現(xiàn)象來揭示人的認知能力,把語言認知作為人的整體認知過程的一部分來把握。
(二)認知語言學研究中的范疇理論
“范疇化”(categorization)可以說是人類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種認知活動,是指人類在演化的過程中對外界事物進行分類或歸類,使無序的世界變成有序的、分等級的范疇體系。這個過程(即范疇化的過程)就是認知,或者說是認知的第一個環(huán)節(jié)。范疇化使人類從千差萬別萬事萬物中看到相似性,并據(jù)此將可分辨差異的事物處理為相同的類別,從而形成概念。在此基礎上人類才能完成更復雜的認知活動,包括判斷和推理。認知的發(fā)生和發(fā)展是一個形成概念和范疇的過程,它是一種以主客互動為出發(fā)點對外界事物進行類屬劃分的心智過程[1]。正如Lakoff所言:“沒有范疇化的能力,我們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會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發(fā)揮作用。”[2]
范疇化的現(xiàn)象很早便引起哲學家的注意,亞里士多德在《范疇篇》中系統(tǒng)論述了自己對范疇的觀點,經(jīng)典范疇觀便是在此基礎上形成的。20世紀60年代以來,心理學和人類學研究對傳統(tǒng)的經(jīng)典范疇觀提出了大量的反證。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中提出了“家族相似”[3]的概念。維氏認為, 無法用一種共同的屬性來描述一個范疇中的全體成員,只是在成員與成員之間存在部分的相似性,并以這種相似性的交織聯(lián)結成范疇的整體;范疇的邊界是模糊的、開放的;范疇內(nèi)的各個成員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維氏的“家族相似說”否認范疇的各個成員之間存在任何共同的本質, 向經(jīng)典范疇觀發(fā)起了強有力的挑戰(zhàn)。20世紀70年代起,“家族相似說”被引入語義范疇研究。觸發(fā)了哲學界、心理學界、語言學界對范疇化問題的重新審核。語言學家Labov和Rosch先后發(fā)表了他們對自然范疇的試驗研究結果,把具有“家族相似”的這些自然范疇稱為“原型范疇”[4-6]。一事物是否屬于該范疇, 不是看它是否具備該范疇成員所有的共同特性, 而是看它與其原型之間是否具有足夠的“家族相似性”。范疇化研究的巨大發(fā)展成為認知語言學得以產(chǎn)生和發(fā)展的重要基礎。
(三)認知語言學的哲學基礎
Lakoff和Johnson按照哲學的承諾和信念把認知科學劃分為兩大派: 第一代認知科學和第二代認知科學。第一代認知科學產(chǎn)生于20世紀50年代??陀^主義的認知觀代表了第一代認知科學的基本觀點,可概括為“所有的理性思維牽涉抽象符號的操作,這些符號只有通過與外界事物的規(guī)約才能獲得意義”[7]。思維僅是對抽象符號的機械運作,不受人體感知系統(tǒng)和運動系統(tǒng)的制約。人類的心智就是自然的一面鏡子,是外部世界的內(nèi)部表征, 對自然作出客觀的、鏡像的反映。喬姆斯基的生成語言學是第一代認知科學在語言學領域的典型理論形態(tài)。
第二代認知科學出現(xiàn)于20世紀70年代, 信奉的是所謂非客觀主義的哲學,以體驗哲學為基礎。第二代認知科學堅決反對第一代認知科學的基本觀點,認為客觀主義認知觀忽視了人類認知最重要的一個特征,即人的生理基礎在形成概念和語言的過程中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體驗主義認知觀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8-9]:思維是不能脫離形體的。概念、范疇、心智來自身體經(jīng)驗,那些不是來源于經(jīng)驗的概念是運用隱喻、轉喻和心理意象的結果。認知語言學的基本觀點與第二代認知科學一致。認知語言學家認為,語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認知能力的一部分,其描寫必須參照認知過程。語法、句法都不是獨立的,而是與語義、詞匯密不可分。語義不只是外部世界的客觀反映,還與人的主觀認識息息相關,是通過身體和想象力獲得的,而這種想象力也是不能脫離形體的,因為隱喻、轉喻和心理意象都是以經(jīng)驗為基礎的,這與客觀主義語義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體驗哲學是第一代認知科學與第二代認知科學的分水嶺, 兩者的劃分具有深遠意義, 能使我們更清楚地理解認知科學理論, 不至于將其間的不同流派混為一談。”[10]
二、認知語言學的主要流派
認知語言學不是一種單一的語言理論,而是代表一種研究范式,是多種認知語言理論的統(tǒng)稱,其特點是把人們的日常經(jīng)驗看成是語言使用的基礎,著重闡釋語言和一般認知能力之間密不可分的聯(lián)系。這些語言理論雖不相同,但對語言所持的基本假設都大同小異,都不同程度地認可上一節(jié)提到的基本觀點,只是在討論和關注的具體語言現(xiàn)象上有所差別。認知語言學主要理論方法有:Fillmore的框架語義學 (Frame Semantics),Langacker的認知語法(Cognitive Grammar),Lakoff等人的認知語義學(Cognitive Semantics)。
(一)框架語義學
框架語義學是認知語言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詞義及句法結構意義的一種方法。Fillmore指出:“框架語義學提供觀察詞語的一種特別方式,同時也努力描寫一種語言新詞的產(chǎn)生和已有詞語里新意義的增加,或將一段文章中各部分的意義組合到一起,從而形成整篇文章的意義所需要遵循的原則”[11]。在框架語義學中,詞義是用框架來描寫的,框架是一種概念系統(tǒng)或認知結構,要理解詞語的意義,就必須先具備概念結構即語義框架的知識。“一個“框架”作為在對語言意義的描寫中起作用的一個概念, 是跟一些激活性語境相一致的一個結構化的范疇系統(tǒng)”[11]。以Fillmore著名的“商業(yè)交易”框架為例。這一框架涉及的概念包括: 擁有、給予、交易、錢。這樣一個場景圖式中的元素包括:錢、商品、買方、賣方。其他元素還包括:價格、時間、找錢等。根據(jù)這些概念, 我們就可以對一系列詞語的意義、用法及語法結構進行對比描寫。例如,英語中的buy, sell, spend, cost, charge, price等等。如果我們把商業(yè)交易框架與其他框架進一步結合起來, 那么我們就可以進一步描述和解釋像tip, bribe, fee, honorarium, taxes, tuition這樣的詞語。由此可見, 框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認知結構。語言框架為詞義的存在和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動因。要理解詞義必須將其放置于人們的經(jīng)驗與社會文化的習俗框架中,理解人們的經(jīng)驗與社會習俗。
(二)認知語法
認知語法是Langacker的語言學理論及其研究方法,最初稱為“空間語法”(Space Grammar)。該理論為語法研究提供了一個迄今為止最全面詳盡的認知語言學的理論和描述框架。認知語法對語法和語言意義的本質提出了新的理論[12]:
1.語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認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語言不是一個自足的系統(tǒng),對語言的描寫必須參照人的一般認知規(guī)律;
2.語法結構(或句法)并不構成一個自足的形式表征層次,它在本質上是象征性的,是語義結構的規(guī)約象征化(conventional symbolization);
3.句法不是語言的一個自足的組成部分, 句法(和詞法)在本質上和詞匯一樣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象征系統(tǒng),句法分析不能脫離語義;
4.基本真值的形式邏輯用來描寫語義是不夠的,語義不僅僅是客觀的真值條件,還跟人的主觀認識密切相關。顯然,這些基本假設跟喬姆斯基生成語法的基本假設是針鋒相對的。
認知語法認為語言中只有三類單位:語音單位,語義單位,象征單位。語音單位和語義單位是構成象征單位的兩極,兩極之間的聯(lián)系是象征聯(lián)系。例如,英語單詞cat 作為一個象征單位就是[[CAT]/[cat]],其中大寫字母代表語義極,小寫字母代表語音極。象征單位是一種音義結合體,一定形式代表一定的意義,而且這種代表是約定俗成的。各種語法范疇和語法結構式都是象征單位,只有具體和抽象程度上的差別。語法研究不可能脫離語義。因此認知語法打破了詞匯和詞法、句法的界線,認為詞匯、詞法和句法構成一個連續(xù)體(continuum),可借用象征關系對這一連續(xù)體作窮盡性描述。也就是說象征關系高度概括性使得認知語法能對語言不同層次作出統(tǒng)一性解釋。
(三)認知語義學
認知語義學的主要代表人物有Lakoff & Johnson,Langacker及Talmy等。Lakoff & Johnson著重研究“隱喻”(metaphor)在語義學和認知過程中的重要作用;Talmy集中研究一般認知能力與語言之間的具體聯(lián)系;Lakoff 在1987年出版的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奠定了認知語義學的學科基礎。Wikipedia百科全書對認知語義學的定義為:認知語義學是認知語言學的一部分,它否定傳統(tǒng)形式語言學的語音、句法及語用模式,將語義學視為有意義結構的認知表示法。
根據(jù)Talmy的論述[13],認知語義學研究概念內(nèi)容及其在語言中的組織方式。概念內(nèi)容不但包括意念(ideational)內(nèi)容, 還包括情感、感知等體驗內(nèi)容。意義結構是概念化的,也就是說,某一詞語的意義等于聽話者大腦中被激活的概念,而概念與感知經(jīng)驗和世界經(jīng)驗相關,不同的說話者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對相同的經(jīng)驗進行概念化。意義既不是完全客觀的, 也不是完全主觀的。意義被認為是詞語和大腦之間的一種關系,而不直接是詞語與世界之間的關系。例如,根據(jù)傳統(tǒng)語義學詞典“單身漢”指“未婚成年男子”,但在特定的文化下,人們在大腦中形成的語義概念與此定義并不完全吻合,因為像“和尚”、“道士”等根據(jù)教義規(guī)定是不能結婚的。盡管和尚、道士完全符合單身漢的定義,我們幾乎不把他們稱為“單身漢”。
三、對認知語言學不足之處的思考
任何一門學科都有它的適用范圍,也有它的局限性,像所有語言理論一樣,認知語言學也是如此。認知語言學是傳統(tǒng)語言學、特別是喬姆斯基轉換生成語言學的反動,它彌補了這些學派的一些缺點,提出了許多解釋語言的新思路, 對語言理論做出了重大發(fā)展。同時它也走向另一個極端,拋棄了其他學派的合理的地方,而且我們不能期望它解決語言學中的一切問題。認知語言學存在的不足之處,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
語言世界及其規(guī)律是認知語言學研究的對象,其目的在于揭示認知對語言的影響。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認知與語言的關系。語言認知是人的整體認知過程的一部分,但語言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會影響到人們的認識世界的方式。例如對現(xiàn)實世界認知的不同,會導致不同民族語言的語法范疇也不一樣,那么就會影響語言使用者觀察、認知世界的方式。英語的語法中有單復數(shù)標記,復數(shù)在名詞后加-s,單數(shù)為零標記不加-s。以英語為母語者,他們使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時候,必須符合語法的要求。久而久之,在認知世界時候就會關注事物的數(shù)量特征,因此他們在單復數(shù)的使用上可以完全不犯錯誤,而我們中國學生卻經(jīng)常在這上面犯錯誤,原因是我們的語法中沒有這個數(shù)量范疇,所以在認知世界時,就不會去關注數(shù)量的多少。
在家族相似性上建立起來的原型范疇理論認為: 范疇中有一個中心義項,即原型義項[14],其他非中心義項則是依據(jù)這一中心義項向外延伸而形成的。在一個范疇中,特別是在有多個義項的范疇中,如何確定一個中心義項?應該是概念形成時的最初義項,還是后來語言發(fā)展過程中形成的中心義項?我們不能確定一個中心義項是中心意義、基本意義、或者原始意義,也就說不上其它成員都是以一個原型義項為中心向外延伸而成的。各語言中都有很多同義詞,它們是屬于同一范疇,還是屬于有相同原型義項的不同范疇?另外,在語言中有反義同詞現(xiàn)象例如twilight (曙光;也可意為:暮色),overhear(無意聽到;也可意為:有意偷聽),sanction(批準,授權,支持;也可意為:制裁,禁止船出入港口)。相反的義項一般說來不可能置于同一范疇中,那么在反義同詞語言現(xiàn)象中,相反的義項是屬于同一范疇,還是不同范疇?原型范疇理論似乎對此尚未作出合理的解釋。
四、結語
認知語言學是現(xiàn)代語言學的新興學派,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它提出了一整套自己的理論體系和研究方法,其理論基礎極具挑戰(zhàn)性,并逐漸被世界大多數(shù)語言學者所認同。隨著研究的深人,理論體系的完善,認知語言學對語言規(guī)律的揭示會更加全面,人類語言的奧秘會一點一點地被揭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