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設立的意義_國家憲法日為什么是12月4日
2014年我國將“法制宣傳日”變?yōu)椤皣覒椃ㄈ眨m然只是名稱上的變化,但實際上卻是意義非凡,你知道憲法日設立的意義有哪些嗎?今天小編整理了國家憲法日設立的意義_國家憲法日為什么是12月4日,供大家參考!
憲法日設立的意義
每年的12月4號是國家憲法日,意義在于樹立全民法律意識,尊重憲法,建設法治國家。
①有利于在全社會加強憲屬法宣傳教育,使人們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意識。
②有利于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捍衛(wèi)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③有利于更好發(fā)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④有利于在國際社會樹立尊重憲法的良好形象,擴大我國憲法的國際影響力。
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其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設立了紀念憲法的紀念館或憲法節(jié)日 ,旨在弘揚憲法精神,用憲法凝聚社會共識、引領公民意識,彰顯憲法尊嚴。例如,西班牙將公民投票通過民主憲法的日子定為國家憲法節(jié),這一天議會兩院開門納客;丹麥在憲法日懸掛國旗;韓國紀念憲法的活動也相當有特色,在學校和公共場所進行宣傳,讓公民感受憲法的陽光雨露。這一節(jié)慶紀念試圖表明,憲法是人類政治文明的巨大成果,是留給后人的寶貴遺產,是民族精神的體現(xiàn)和國家意志的象征。
有學者指出,弘揚憲法精神、保證憲法的實施,是設立國家憲法日的初衷。無論是落實依憲治國,還是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加強憲法實施,前提都得是全體公民學習憲法、尊重憲法,提高憲法意識。
所以,要以國家憲法日為契機,在全社會加強憲法的宣傳教育。首先讓民眾親身觸摸憲法、感悟憲法,讓憲法精神深深植根于社會、扎根于人心。在此基礎上,營造信仰憲法、守護憲法的氛圍,捍衛(wèi)憲法尊嚴,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更好地保證憲法的實施,從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
國家憲法日設立的意義,可以說絕不單單是一種儀式上的安排,它必將對法治中國、具體到法治城市的實現(xiàn)具有重大深遠的現(xiàn)實意義。
學者于力從公權力的規(guī)制和私權利的保護這兩個方面,對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意義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
其一,喚醒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
憲法學者王人博曾指出,“憲法的核心就是通過分權保持對國家權力的制約,而限權的最終目的則是保障每個老百姓的公民權利”。憲法學者蔡定劍也談到,“其他法律都可以是政府制定用以管理社會和公民的,唯獨憲法是唯一一個人民直接制定用來約束政府的法律?!眱晌粚W者的表述概括起來可以是一句話,即憲法的精髓在于保障公民的權利和限制國家的權力,再精煉點講就是保護私權、限制公權。
深入貫徹憲法這一精神,對于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來講,就是必須清楚手中權力的來源——“國家的權力屬于人民”,對憲法有崇高的敬畏感,一定要在憲法框架內活動,不能有凌駕于憲法法律之上的特權,將憲法的緊箍咒戴在每一個公權力主體的頭上,歸根結底就是要建設法治政府。各級政府在整個社會的憲法意識形成、加快法治進程中,應發(fā)揮積極的引領作用。
其二,堅定公民守法用法的信心。
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是公民權益最強有力的靠山。在成文憲法國家里,憲法對公民的基本權利都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我國也不例外。憲法是母法,是眾法之源。以憲法為基礎,大量的部門法對于公民的權利又做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
通過憲法日的宣傳,公民能夠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憲法、法律的力量。只有這樣,才能堅定公民守法用法的信心,才能對憲法這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給予足夠的關注,才能有耐心弄清楚其他法律中公民的權利都是什么?才能真正將“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準則內化于心,才能秉持“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觀念。
法治進程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除了需要國家機關科學立法、規(guī)范執(zhí)法和公正司法以外,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堅定自己的法律信仰,成為憲法精神的維護者,成為推動國家、城市法治化進程的參與者。
設立國家憲法日:傳遞“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理念。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國家憲法日為什么是12月4日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法律效力。
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以來,我國憲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強大的法制力量,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做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促進了事業(yè)發(fā)展,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活動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現(xiàn)行憲法是對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繼承和發(fā)展。
2001年,我國將每年的12月4日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我國將每年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國際憲法日歷屆主題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發(fā)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
2019年: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