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為什么終身不近女色
林森原名林天波,參加過興中會、同盟會,領導了九江起義、參加反割讓臺灣斗爭等,曾經(jīng)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也是國民黨內(nèi)一位德高望重的元老。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林森為什么終身不近女色,希望你喜歡。
林森終身不近女色原因
林森向來喜愛收藏古董。他的住所里,到處擺設著各種古玩。閑暇之時,常常賞玩再三。在他收藏的眾多古玩中,有一件林森極為珍視的東西:一具白骨骷髏。林森并將它擺在居室的顯要處,十分刺目。據(jù)林森的隨從講,林森對這一具白骨骷髏珍愛異常,視同生命。常獨自對其凝視良久,陷入深深的沉思。據(jù)說,有人偶然來到國府主席的住所,猛然間看到這個白骨骷髏,不禁毛骨悚然,駭然中諾諾而退,竟至驚悸數(shù)日。后來,又有人在國府主席的辦公桌上看到過這具白骨骷髏。于是關于國府主席的傳聞便紛紛揚揚,神秘中夾雜著恐怖。謎團越來越大,那些專事刨根究底的人,便四下打聽,打聽不出結果來。某日,一位稍懂一點解剖知識的人看到了這具骷髏,他一眼便看出這是一個女性的頭骨。消息一經(jīng)傳出,聞者莫不張口結舌。
國府主席有個貼身隨從朱某,跟隨林森多年,對林森的生活隱秘了解較多。據(jù)朱某講,那具白骨骷髏,是國府主席表妹的遺骨。
福建一帶的舊時風俗,小女婿大媳婦很普遍,男子娶妻時年齡一般都很小。林森也不例外。10 幾歲還在美國人辦的教會學校讀書時,便由家中長輩作主,迎娶比他年齡大的鄭氏為妻。婚前他與鄭氏素不相識,從未謀面,故婚后并無感情。而他對自己的表妹卻十分傾慕,一往情深。他與表妹從小性格相投,處處以大哥哥的身份關心愛護著她。兩人雖算不上青梅竹馬,卻心心相印。表妹從小受家庭熏陶,雖然沒有進過洋學堂,卻知書識禮。她自幼溫柔幽嫻,性格內(nèi)向,對林森的愛始終是默默的、深沉的,于不聲不響中蘊含著熾熱的情感。她對林森的這種柔情密意,除了林森以外,誰也沒有覺察。林森娶妻以后,表妹的這種默默的愛沒有絲毫稍減。1893年林森的發(fā)妻鄭氏突然患病,不久不治而亡。這時林森跟表妹的感情更加濃烈,難舍難分。正當他們熱戀的時候,林森表妹的父母突然決定將女兒許配給一個華僑巨商的兒子。婚事是背著表妹悄悄進行的,等到表妹知道時,一切都已成定局,難以改變了。表妹對這門親事竭力反對,拚死不從,然而木已成舟,她的反抗沒有什么效果。在這緊要關頭,她不顧眾人議論和父母的阻攔,大膽地跑到林森的身邊,向他表明了堅貞不渝的愛情,她懇求林森帶她一同私奔,遠赴重洋到國外謀生。滿含熱淚哭訴道:“哪怕過流浪生活,也決無怨言。”表妹的一片癡情,使林森激動萬分。當?shù)弥砻脤⒁藿o一個華僑巨商的兒子時,內(nèi)心十分痛苦。不能讓表妹失望,可是又無法使表妹不失望。帶著表妹一道私奔,這并不是什么難事,當時正好孫中山先生電邀他遠赴他鄉(xiāng),這是一個絕好的機會??墒且幌氲礁锩鼊倓傞_始,常年在外東奔西走,帶著一個女人有諸多不便。再說當時的環(huán)境險惡,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苦思再三,終于沒有答應表妹的懇求。就在表妹婚期到來之前,懷著痛苦與深深的負疚,離開了家鄉(xiāng)。林森的離家出走,使他的表妹悲憤至極,她感到完全絕望了。眼見婚期一天天逼近。在一天凌晨,她躲開家人的注意,悄悄跑到樹林里,吊死在一棵樹上。林森在外得知表妹自殺的消息后,內(nèi)心受到深深的刺激和強烈的譴責。從那以后,發(fā)誓終生不再接近女性。
林森簡介
林森(1868年3月16日-1943年8月1日),原名林天波,字子超,號長仁,自號青芝老人,別署百洞山人、虎洞老樵、嘯余廬主人。福建林森縣(今閩侯縣)人,近代著名政治家。
幼居福州,入英華學堂,因反清被開除,后參加反割讓臺灣斗爭,并加入興中會;中國同盟會成立時率會加盟。辛亥革命中,領導九江起義,并促海軍反正,派兵援鄂、皖,穩(wěn)定革命大局,被舉為民國開國參議院議長。1914年在東京加入中華革命黨。此后又擔任過大元帥府外交,參議院院長兼憲法會議議長等職。
1928年2月,林森被選為國民政府委員,10月當選為立法院副院長,接著又選為中國國民黨中央監(jiān)察委員。1931年12月23日,接替因九一八事變而下野的蔣介石任國民政府主席。1937年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林森于11月20日宣布遷都重慶,并率員于11月底抵達重慶。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國民政府對日宣戰(zhàn)。1943年8月1日因車禍在重慶逝世,葬于重慶歌樂山林園。
林森官大還是蔣介石大
林森與蔣中正同在中國為官多年,各有浮沈,兩人關系只能以一時之靜止狀態(tài)為比較。
林森為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采委員制,國家元首一職由多名國府委員合并執(zhí)行。國權喻於國民政府,置主席一人,但并非凌駕于其他委員之上。以國府名義特任官吏,如五院院長、各部會首長等,須由主席及其他委員署名鈴國民政府印,可知國權不屬於林森一人。
蔣中正曾三任行政院院長及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一文一武。行政院院長官居特任,但仍在國民政府之下。國民政府為國家元首,而院長雖尊,仍不能與元首同日而語。但在實際操作下,因在某種程度上采行內(nèi)閣制,行政院在一般政治問題上之權利較國民政府為突出。
抗戰(zhàn)期間,蔣獲任命為委員長,為全國最高武官,但其法定地位仍在國民政府之下。但因戰(zhàn)亂,國體不全,和平政治體系不能堪荷烽火時之需要,國府特賦予蔣諸多警急權限,所以蔣的地位仍然為高級文武官員中最突出者。
林森的子女后代
他青年喪妻,卻終身不續(xù)娶,無親生子女,沒有什么家產(chǎn),更無三妻四妾,更無國民黨內(nèi)有些權貴那樣奢侈淫逸的作風,這在當時的官場中是十分難能可貴的品質(zhì)。
唯一的養(yǎng)子在30年代即死去,因此有關他的資料較少,也不易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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