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jīng)·邶風·柏舟》原文及賞析
《詩經(jīng)·邶風·柏舟》,全詩五章,每章六句。為古代華夏族詩歌總集《詩經(jīng)》中的一篇,其作者難以考證。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了《詩經(jīng)·邶風·柏舟》原文及賞析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詩經(jīng)·邶風·柏舟》原文及賞析
【原文】
汎彼柏舟(1),亦汎其流(2)。耿耿不寐(3),如有隱憂(4)。
微我無酒(5),以敖以游(6)。
我心匪鑒(7),不可以茹(8)。亦有兄弟,不可以據(jù)(9)。
薄言往愬(10),逢彼之怒。
我心匪石,不可轉(zhuǎn)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威儀棣棣(11),不可選也(12)。
憂心悄悄(13),慍于群小(14)。覯閔閩既多,受侮不少。
靜言思之,寐辟有摽(16)。
日居月諸(17),胡迭而微(18)。心之憂矣,肸如匪肸衣。
靜言思之,不能奮飛。
【賞析】
這是一首情文并茂的好詩。俞平伯認為:“通篇措詞委婉幽抑,取喻起興巧密工細,在樸素的《詩經(jīng)》中是不易多得之作。”(《讀詩札記》)關于此詩的作者和主旨,在歷史上曾有長期爭論。概括起來主要是兩派:一派認為作者是男性仁臣,《毛詩序》說:“言仁而不遇也。衛(wèi)頃公之時,仁人不遇,小人在側。”另一派認為作者是女子,魯詩即以為是衛(wèi)宣夫人所作,說:“貞女不二心以數(shù)變,故有匪石之詩。”(劉向《列女傳·貞順》)現(xiàn)代學者多認為是女子所作。我們觀察整首詩的抒情,有幽怨之音,無激亢之語,確實不像男子的口氣。從詩的內(nèi)容看,是一首女子自傷遭遇不偶,而又苦于無可訴說的怨詩。
全詩共五章三十句。首章以“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起興,以柏舟作比。這兩句是虛寫,為設想之語。用柏木做的舟堅牢結實,但卻漂蕩于水中,無所依傍。這里用以比喻女子飄搖不定的心境。因此,才會“耿耿不寐,如有隱憂”了,筆鋒落實,一個暗夜輾轉(zhuǎn)難眠的女子的身影便顯現(xiàn)出來。飲酒邀游本可替人解憂,獨此“隱憂”非飲酒所能解,亦非遨游所能避,足見憂痛至深而難銷。次章緊承上一章,這無以排解的憂愁如果有人能分擔,那該多好!女子雖然逆來順受,但已是忍無可忍,此時此刻想一吐為快。尋找傾訴的對象,首先想到的便是兄弟,誰料卻是“不可以據(jù)”。勉強前往,又“逢彼之怒”,舊愁未吐,又添新恨。自己的手足之親尚且如此,更何況他人?既不能含茹,又不能傾訴,用宋女詞人李清照的話說,真是“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聲聲慢》詞)。第三章是反躬自省之詞。前四句用比喻來說明自己雖然無以銷愁,但心之堅貞有異石席,不能屈服于人。“威儀棣棣。不可選也”,我雖不容于人,但人不可奪我之志,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尊嚴,決不屈撓退讓。讀詩至此,不由人從同情而至敬佩。那么主人公那如山如水的愁恨又是從何而來呢?詩的第四章作了答復:原來是受制于群小,又無力對付他們。“覯閔既多,受侮不少”是一個對句,傾訴了主人公的遭遇,真是滿腹辛酸。入夜,靜靜地思量這一切,不由地撫心拍胸連聲嘆息,自悲身世。末章作結,前兩句“日居月諸,胡迭而微”,于無可奈何之際,把目標轉(zhuǎn)向日月。日月,是上天的使者,光明的源泉。人窮則反本,“故勞苦倦極,未嘗不呼天也”(司馬遷語),女子怨日月的微晦不明,其實是因為女子的憂痛太深,以至于日月失其光輝。內(nèi)心是那樣渴望自由,但卻是有奮飛之心,無奮飛之力,只能嘆息作罷。出語如泣如訴,一個幽怨悲憤的女子形象便宛然眼前了。那么女主人公是怎樣的人呢?小人又何指呢?各家之說中,認為女主人公是貴族婦人,群小為眾妾的意見似乎比較可取。
全詩緊扣一個“憂”字,憂之深,無以訴,無以瀉,無以解,環(huán)環(huán)相扣。五章一氣呵成,娓娓而下,語言凝重而委婉,感情濃烈而深摯。詩人調(diào)用多種修辭手法,比喻的運用更是生動形象,“我心匪石,不可轉(zhuǎn)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幾句最為精彩,經(jīng)常為后世詩人所引用。
《詩經(jīng)·邶風·柏舟》讀解
舊說多將這首詩與《邶風》中同名之作混為一談,認為是共姜自誓之作?;蛞詾樾l(wèi)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節(ji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作此詩(《毛詩序》);或認為是共伯被弒,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詩(三家詩)。古人稱喪夫為“柏舟之痛”,夫死不嫁為“柏舟之節(jié)”,皆原于舊說。而這些舊說多膠柱鼓瑟,實不可取。
其實詩意一看就很明白:主人公原是一個待嫁的姑娘,她選中的對象是一個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只消看他披著兩髦,尚未加冠就可以知道。姑娘的選擇未能得到母親的同意,所以她滿腔怨恨,發(fā)誓要和母親對抗到底。
這首詩反映了《詩經(jīng)》時代民間婚戀的現(xiàn)實狀況:一方面,人們在政令許可的范圍內(nèi)仍享有一定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亦有傳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況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禮教已通過婚俗和輿論干預生活。所以詩中女子既自行擇歡,卻又受到母親的制約。而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詩中也就表現(xiàn)了青年男女為了爭取婚戀自由而產(chǎn)生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很新很有價值的信息。
這首詩還接觸到一個更為普遍的社會問題:無論古今中外,在擇偶的問題上,母親和女兒的意見往往不能一致。母親相中的,女兒不屑一顧;女兒中意的,母親堅決不準帶回家來。這種事不但古代有,今天還有;不但中國有,外國也有。例如白俄羅斯民歌《媽媽要我出嫁》中,媽媽給女兒挑了好多人家,女兒的表態(tài)都是“媽媽我不嫁給他!”印度尼西亞民歌《哎喲媽媽》中,女兒為自己辯解說:“哎喲媽媽,你不要對我生氣,年輕人就是這樣相愛。”
媽媽也曾年輕過,為什么一旦成了媽媽,就不理解年輕人的心思了呢?這是因為女兒是跟著感覺走,而媽媽多了些歲數(shù),就多了些世故。這是因為媽媽健忘,多了些功利,就少了些熱情;多了些理智,就少了些感覺。老是看家底呀,看文憑呀,看幾大件呀,女兒都煩透了。殊不知“甜蜜的愛情從哪里來?是從那眼睛里到心懷”——與家底無關、與文憑無關、與幾大件也無關。
母女的意見不統(tǒng)一,愛情就發(fā)生了危機。女兒要么放棄己見,要么作堅決的抗爭??磥碓娭信魅斯浅趾笠环N態(tài)度的:至死誓靡它!堅決到這種程度,母親也就難辦了。但要為娘的改變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維護愛情,一面從內(nèi)心發(fā)出沉重的嘆息:娘呀天啊,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這一聲嘆息,使得詩的內(nèi)容變得沉甸甸的。
和《國風》、《小雅》中的多數(shù)篇章一樣,這也是一首歌詞。在形式上屬于典型的兩章疊詠:中心意思在第一章中已經(jīng)說完,但只唱一遍不夠味;所以第二章變易韻腳上的字,將同樣的意思再唱一遍。實際上也就一支曲子,兩段歌詞,結尾處以詠嘆作副歌。這種形式,在當代歌曲中,也還是很常見的。(周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