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的歷史影響
《馬關條約》是清政府代表李鴻章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的條約,又稱《春帆樓條約》,日本稱《下關條約》。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馬關條約的歷史影響,希望大家喜歡!
馬關條約的歷史影響
中國影響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除割地賠款以外中國給予日本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進程,加深民族危機。
①臺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而且還造成了臺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②巨額賠款,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發(fā)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債,致使列強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
?、弁ㄉ炭诎堕_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④允許在華投資辦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后地在中國開設工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fā)展。同時也反映出列強對華經濟侵略由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傊?,《馬關條約》使中國面臨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亞洲影響
①從中國方面看,第一,《馬關條約》的簽訂(甲午中日戰(zhàn)爭中國失敗)標志著歷時三十余年的洋務運動的失敗,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為烏有,打破了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對民族復興的追求。第二,割地賠款,主權淪喪,便利列強對華大規(guī)模輸出資本,掀起瓜分狂潮,標志著列強侵華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大大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中國的國際地位急劇下降。第三,甲午戰(zhàn)爭及《馬關條約》直接導致中國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運動高漲,資產階級掀起了維新變法運動和民主革命運動,中國人民自發(fā)反抗侵略的斗爭高漲,如義和團運動。
②對日本而言,通過《馬關條約》得到巨額賠款和臺灣等戰(zhàn)略要地,不僅促進了本國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fā)展,而且便利了日本對遠東地區(qū)的進一步侵略,使日本一躍成為亞洲唯一的新興資本主義強國。另外,日本為了對抗俄國,湔雪三國干涉之恥,一方面提出“臥薪嘗膽”的口號,重新開啟十年擴軍計劃;另一方面促成了“英日同盟”的形成,開始了東亞地區(qū)新一輪的爭霸。
?、蹖Τr而言,《馬關條約》從法理上標志著中朝之間上千年的宗藩關系正式終結,東亞傳統(tǒng)的華夷秩序和封貢體制也遭最后一擊而宣告崩潰。朝鮮名義上獲得了獨立,實際上卻被日本控制。之后俄國勢力進入朝鮮,日本和俄國在朝鮮的爭奪日趨激烈,最終引發(fā)了1904年日俄戰(zhàn)爭。
④對遠東局勢來說,《馬關條約》掀起了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狂潮,加劇了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的爭奪,三國干涉還遼事件明顯地反映了列強在侵華問題上既相互勾結又相互爭斗。
馬關條約內容
中國從朝鮮半島撤軍并承認朝鮮的“自主獨立”;中國不再是朝鮮之宗主國;
中國割讓臺灣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給日本;
中國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二萬萬兩);
中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允許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領事官和工廠及輸入各種機器;
彼此的最惠國待遇;
中國不得逮捕為日本軍隊服務的人員;
臺灣澎湖內中國居民,兩年之內任便變賣產業(yè)搬出界外,逾期未遷者,將被視為日本臣民;
條約批準后兩個月內,兩國派員赴臺辦理移交手續(xù)。
由于馬關條約中規(guī)定將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危害了沙俄在東北的權益,故于馬關條約簽署后六天則受俄羅斯、法國及德國的干涉,稱為三國干涉。日本于是被迫同意歸還遼東半島,但清廷須繳付三千萬兩“贖遼費”作為補償。
馬關條約簽署背景
日本明治維新后,向外“開疆拓土”,陸上西進的目標是朝鮮和中國大陸。1876年日本強迫朝鮮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江華條約》,由此日本侵略勢力進入朝鮮。清朝與朝鮮有宗藩關系,日本極力破壞這種關系,在朝鮮造成與中國的尖銳矛盾和多次沖突。1885年3月中日簽訂《天津會議專條》,確立了兩國在朝鮮的對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計劃地大力開展了針對中國的擴軍備戰(zhàn)活動。
1894年春,朝鮮爆發(fā)東學黨農民起義,朝鮮政府請求中國出兵幫助鎮(zhèn)壓。日本政府表示對中國出兵“決無他意”。但當清軍入朝時,日本以保護使館和僑民等為名大軍入朝,于7月25日突襲中國北洋艦隊,挑起中日甲午戰(zhàn)爭。戰(zhàn)爭打響后,兩國海軍進行了黃海大戰(zhàn)。陸上戰(zhàn)斗軍從朝鮮打到奉天(今遼寧)。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東威海。清政府無心抗戰(zhàn),一再求和,最后派直隸總督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前往日本馬關,與日本全權代表、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陸奧宗光議和。
3月20日雙方在春帆樓會見。李鴻章要求議和之前先行停戰(zhàn),日方提出包括占領天津等地在內的4項苛刻條件,迫使李鴻章撤回了停戰(zhàn)要求。24日會議后,李鴻章回使館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傷。日本擔心造成第三國干涉的借口,自動宣布承諾休戰(zhàn),30日雙方簽訂休戰(zhàn)條約,休戰(zhàn)期21天,休戰(zhàn)范圍限于奉天、直隸、山東各地。此時日軍已占領澎湖,造成威脅臺灣之勢,停戰(zhàn)把這個地區(qū)除外,保持了日本在這里的軍事壓力。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議和條款。李鴻章乞求降低條件。10日,日方提出最后修正案,要中方明確表示是否接受,不許再討論。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4月17日,李鴻章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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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馬關條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