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地方官職
漢朝是繼秦朝之后的大一統(tǒng)王朝,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大漢地方官職,希望能幫到你。
大漢地方官職
西漢仿秦制,皇帝之下,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是丞相或稱相國,丞相一人或兩人(左右丞相);次于丞相的有太尉與御史大夫,分掌軍政與監(jiān)察。后丞相又改稱大司徒,太尉又稱大司馬,御史又改稱大司空,合稱三公,三公之上有上公(太師、太傅、太保),為榮譽職,不常置。三公之下,分設九卿,總管庶政,又有九卿以外的列卿宮官,與尚書臺。在漢之后的歷代王朝的政治體制演化中都有所體現(xiàn)。漢朝錄用官吏的征辟制度和舉孝廉制度,從根本上改變了先秦時代的世卿世祿制度及其孑遺,開創(chuàng)了中國延綿數(shù)千年的文官治國制度。
西漢在皇帝之下設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體系,分別為丞相率領的外朝官、大司馬、大率領的內朝官、以及處理皇帝與皇族私人事務的宮廷官。
外朝官
西漢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權力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設九卿、列卿等。
一、丞相(相國、大司徒)
丞相,秩萬石,月俸六萬錢,率以列侯出任。漢武帝任命御史大夫公孫弘為丞相,因其無爵,封為平津侯。從此之后,凡平民拜相者必封侯。
蕭何
丞相,又稱相國?!稘h書·百官公卿表》云:“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劉邦為漢王(前206年),即以蕭何為丞相,漢王二年(前205年)派曹參以假左丞相的名義鎮(zhèn)守關中。 《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十一年(前196年),“上已聞淮陰侯誅,使使拜丞相何為相國,益封五千戶,令率五百人一都尉為相國衛(wèi)”。惠帝二年(前193年),蕭何去世,曹參繼任相國。五年(前190年)曹參去世,廢相國而分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前178年),再改丞相為一人。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以劉屈牦為左丞相,分丞相長史為兩府。此舉可能是打算重新設置右丞相,但之后并沒有設置,左丞相一職也恢復為丞相。[1]
丞相是全部外朝官的首長。凡國事,均先上丞相府,由丞相于府中召集六百石以上的官員會議,議定之后再以丞相的名義上奏皇帝裁可;凡大的人事變動、政策調整,也都是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后領銜上奏;皇帝的詔命,都必須下達給丞相,由丞相負責實施。
漢朝,皇帝對丞相禮遇隆重。按照漢朝任免丞相的儀式規(guī)定,皇帝本人親自出席朝會,在京六百石以上的官員必須到會。丞相晉見,皇帝必須在正殿具正式朝服接見。丞相奏事畢,辭出,皇帝要起立、送至殿門。丞相病重,皇帝要親臨問疾,并遣使送藥。丞相死后,尸體從丞相府移私宅,皇帝要親自上門吊祭,并賜棺木、葬地、冥器等。由此可見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丞相對百官有選舉、任官、黜陟、刑賞的權力。漢文帝時,申屠嘉擔任丞相,在一次晉見文帝的時候,文帝的寵臣鄧通舉止傲慢。申屠嘉回到丞相府之后,立即發(fā)出命令,召鄧通詣丞相府。鄧通免冠赤足,頓首謝罪。申屠嘉本打算殺掉鄧通,但是就在嚴辭訓斥鄧通的時候,文帝派使節(jié)召鄧通入宮,鄧通才免于一死。由此可見漢朝丞相的權力是非常大的。
正是由于丞相的權力太大,皇帝不能親自裁決政務,所以像漢武帝這樣以英明神武自詡的皇帝是無法忍受的。自武帝以后,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以大為首的尚書。大臣有罪,由尚書劾奏;選任御史大夫,由尚書品定高下;官吏有功遷升,上報尚書;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則面見尚書。丞相若有過失,反由尚書問狀劾奏。由此,丞相的權力被一步一步的剝奪,只是在禮儀上還是百僚之長。西漢后期干脆廢掉丞相,改為大司徒,與從太尉改過來的大司馬、從御史大夫改過來的大司空并列。
丞相的辦事機關稱丞相府,屬官有長史、司直、掾、屬等。
1.長史
長史,秩千石,為相府諸吏之長,職無不攬。丞相有事,則召長史付諸施行。大概相當于現(xiàn)在德國的府部長或者日本的官房長官吧。
2.司直
司直,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初置,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職在監(jiān)察官吏,位在司隸校尉上。
3.掾
丞相府所設諸曹的長吏,統(tǒng)稱丞相掾,有三百多人??伎儍?yōu)異者可以由丞相直接推薦出任廷臣。
4.屬
丞相府所設諸曹的長吏,位次掾,統(tǒng)稱丞相屬。
5.諸曹
諸曹,為丞相府分曹辦事之所。各置掾屬,而以長史統(tǒng)諸曹事。西曹負責丞相府諸吏的任免;東曹負責二千石長吏的任免;奏曹負責處理奏章;議曹負責大小事務的謀劃;侍曹負責接待丞相的賓客;集曹負責在丞相召集廷議或召開大臣會議的時候記錄;大車屬負責丞相所用的車馬;其他辭訟、決獄、錢谷、盜賊、等事務,也各有曹、屬分領。另有征事、史、少史、主計等。
二、太尉(大司馬)
太尉,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是漢朝的最高武職,不常置。不設置太尉時,則以太尉職歸丞相。按《史記·將相名臣年表》:高帝二年(前205年),始以長安侯盧綰為太尉,五年(前202年)罷,十一年(前196年)以周勃為太尉,旋再廢太尉官?;莸哿?前189年)復太尉官,仍以周勃為之。文帝三年(前177年)再廢,權歸丞相。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以大衛(wèi)青功多,特加號大司馬。后元二年(前87年)以霍光為大司馬大,領尚書事。其后,置大司馬,金印紫綬,秩比丞相。大或置或廢,與武帝時大司馬為加號不同,西漢后期大司馬為實職,而為號。權臣多以大司馬領尚書事,王莽即以此職移漢祚。
周勃
太尉作為最高武職,除了評定全國武官的功績高下、以為升降的依據(jù)外,就是作為皇帝的最高軍事顧問。漢朝軍隊由各、校尉統(tǒng)領,太尉不能直接指揮軍隊。例如周勃平定諸呂之亂時,身為太尉,卻不能進入上呂產所指揮的北軍,只得詐稱帝命方進入北軍營地并取得指揮權。
太尉屬吏有長史、司直、功曹、議曹史、門下史、主簿等。太尉本身固有的屬吏只有長史,其他屬吏只有大司馬領尚書事、開府置官屬后才有。
三、御史大夫(大司空)
御史大夫,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御史大夫有雙重職務,其一為丞相副職,佐丞相統(tǒng)率百官。皇帝下詔時往往說“詔下丞相某、丞相下御史大夫某、御史大夫下諸郡國”;其二,御史大夫統(tǒng)領御史、刺史以監(jiān)察中外百官。御史大夫作為副丞相、最高監(jiān)察官的同時,也有評定天下刑獄的責任,所以也是最高法官。天下郡國上呈的會計帳目,也由御史大夫復核,所以御史大夫也是國家的總審計長。
御史大夫有兩丞,御史丞與御史中丞,領侍御史十五人,另有屬吏御史掾,西曹掾、主簿、少史、御史屬、柱下令等。
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更御史大夫為大司空,秩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復御史大夫官。元壽二年(前1年)再改大司空。秩中二千石。
1.御史丞
御史丞掌副御史大夫,監(jiān)京內朝臣和南北軍、諸校尉營。
2.御史中丞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按章舉劾。”御史中丞又稱御史中執(zhí)法。元壽二年(前1年),改御史中丞為御史長史,為御史臺主官。
3.侍御史
侍御史受公卿奏事,糾察百官,奉詔出監(jiān)地方或專治大獄,監(jiān)三輔者為監(jiān)御史、監(jiān)出征軍隊者為監(jiān)軍御史、武帝時特派繡衣直指治獄、掌圖書的治書侍御史、掌管皇帝符璽的符璽御史等等,隨事而設,廢置不定。
四、九卿
漢承秦制,在中央政府設列卿,分別主管禮儀、刑獄等部分事務。九卿之說,源于周代,但漢代的所謂九卿,既不是從職掌上區(qū)分,也不是從祿秩上區(qū)分,只是沿襲古稱而已,并無實際意義。漢代的九卿,屬于國家行政性質的有主管刑獄的廷尉,主管招待外賓的大鴻臚,主管國家財政的大司農。其余各卿均負責護衛(wèi)、車馬等皇家宮廷事務。
1.太常(奉常)
太常,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常。”王莽時改秩宗。
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yī)六署,各置令丞一人;均官、都水兩署,各置長丞一人;諸廟寢園食官署,署置令、長、丞各一人。太樂令、丞,掌伎樂;太祝令丞,掌讀祝文及迎送神;太宰令丞,掌宰牲及饌具;太史令丞,掌天時星歷;太卜令丞,掌卜筮;太醫(yī)令丞,掌巫醫(yī)。
太常機構龐雜,其屬吏掾史有:太常掾、太常掌故、太史掌故、史書令史、待詔、大典星、治歷、望氣、望氣佐、高廟仆射、廟郎、寢郎、園郎、禮官大夫、曲臺署長、寫書官等多至二千人。
漢朝的諸博士也隸屬太常。
2.光祿勛(郎中令)
光祿勛,按《漢書·百官公卿表》:“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光祿勛。”王莽時改司中。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屬官有大夫、郎、謁者、期門、羽林等。
?、?。大夫
大夫,無定員,職在議論朝政,評定是非等。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等數(shù)十人。朝政多下公卿、大夫、博士集議,法令政策也多由此定。
?、?。郎
郎,無定員,文武兼有。士人出任者為議郎,秩比六百石。其余諸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執(zhí)戟宿衛(wèi)。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多至千人。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
中郎分屬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統(tǒng)領,三中朗將秩皆比二千石。郎中分屬車郎、戶郎、騎郎統(tǒng)領,三郎秩皆比千石。另有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分統(tǒng)虎賁、羽林諸郎,為皇帝私人衛(wèi)隊,多由貴戚子弟充任。
其余比較低級的郎稱外郎,也稱散郎。
郎經歷久者,多出任郡長吏,或出為,是漢朝官吏升遷的重要途徑。
?、邸V]者
謁者,掌賓贊受事,員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主之,秩比千石。謁者除了接待職責外,還有守衛(wèi)宮廷諸門的職責,另外,皇帝常常以謁者為使節(jié)傳達詔命。
④。期門(虎賁郎)
期門,掌執(zhí)兵送從,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置,多至千人,主官稱期門仆射,秩比千石。從官有給事期門等。
?、?。羽林
羽林,也掌送從,位在期門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置。始名建章營騎,后改羽林騎。武帝數(shù)次征伐匈奴、西域,軍中戰(zhàn)死者子弟無依者均入羽林撫養(yǎng),稱羽林孤兒,教以格斗、騎射。
3.衛(wèi)尉
衛(wèi)尉,掌宮門衛(wèi)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大夫令,后元元年(前143年)復為衛(wèi)尉。衛(wèi)尉秩中二千石;設丞一人,秩千石。武帝時李廣為未央衛(wèi)尉,程不識為長樂衛(wèi)尉。西漢只有未央宮常設衛(wèi)尉,其他長樂宮、建章宮、甘泉宮等則不常置。屬官有公車司馬令、丞,掌守司馬門,凡天下奏事,四方貢獻和征召均總領之。衛(wèi)士令、丞,掌守衛(wèi)護從。旅賁令、丞,專供奔走之役。
4.太仆
太仆,王莽時改太御,秩中二千石,丞秩千石,掌乘輿并主馬政,有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北邊、西邊,分養(yǎng)馬三十余萬匹。另有中太仆,掌皇太后輿馬,不常置。屬官有駿馬監(jiān)、平樂監(jiān)、栘中監(jiān)、廄司御和家車吏。
5.廷尉
廷尉,掌刑辟,秩中二千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年)復名廷尉。宣帝地節(jié)三年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再改大理。王莽改作士。廷尉是審判全國疑難案件的最高機構,除個別特難案件上報皇帝裁決外,有終審裁判權。廷尉屬吏有:廷尉史、奏曹掾、奏讞掾、從史、廷尉文學、卒史、書佐等。
6.大鴻臚
大鴻臚,原名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鴻臚,秩中二千石,丞一人副之,秩千石。掌諸王列侯與內附部族之封拜、朝聘、宴饗、郊迎之禮儀與接待地方諸郡上計諸吏。屬官有行人令、丞,譯官令、丞,獄官令、丞及郡邸長、丞。
典屬國,秩二千石,置都尉、丞、侯等官。凡邊疆各族降服于漢,仍保存其國號者,稱為屬國。由典屬國掌管其事。武帝元狩三年匈奴昆邪王降,設安定屬國、天水屬國、上郡屬國、五原屬國、張掖屬國五屬國處之。宣帝神爵二年(前51年)為降羌置金城屬國,王鳳三年(前55年)置西河、北地屬國。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廢典屬國,并其職入大鴻臚。屬官有九澤令,主客,大鴻臚文學,大行治禮,大行卒史等。
7.宗正
宗正,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更名宗伯,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掌序錄王國適庶等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者,先上宗正,由宗正上報后執(zhí)行。屬官有都司空令、丞、內官長、丞。都司空令,掌治宗室罪人;內官長,掌諸公主家令、門尉等。
8.大司農
大司農,本秦官,稱治粟內史,主管財政,凡各地田祖口賦之收入、鹽酒專賣、鼓鑄的統(tǒng)制、平準、均輸與漕運的管理,以及各地物產的調度,國家的開支等,均屬治粟內史管轄,有兩丞。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司農,秩中二千石。兩丞秩千石。平帝元年(公元1年)置大司農部丞,州各一人,勸課農桑。大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諸郡國諸倉農監(jiān)、都水等均隸屬之。
9.少府
少府,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凡皇帝衣食起居,醫(yī)藥供奉,園林游興,器物制作,皆歸少府所領。其屬官甚多,有尚書、符節(jié)、太醫(yī)、太官、陽官、導官、樂府、若盧、考工室、左戈、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東織、西織、東園匠等十六官令丞;胞人,都水、均官三長丞;中書謁者、黃門、鉤盾、尚方、御府、永巷、內者、宦者八官令丞;諸仆射、署長、中黃門等。
武帝以尚書、中書謁者拆閱章奏,受公卿奏事,傳達詔命,所以尚書、中書謁者雖名列少府屬官,實為內朝官。
五、列卿
漢朝十二卿,除前面所說的九卿之外,有列卿三。
1.執(zhí)金吾
執(zhí)金吾,即秦官,掌京師門內屯兵,為京師巡邏以備盜賊,皇帝出巡則為前導。有兩丞、候、司馬等屬吏。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zhí)金吾,秩中二千石,丞千石。屬官有中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
2.將作大匠
將作大匠,本秦將作少府,主治宮室、宗廟、陵園、土木等事,有兩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秩二千石,丞秩六百石。屬官有石庫、東園主章、左校、右校、前校、后校、七令、丞。成帝陽朔三年(前22年)罷中候及左右前后五丞。
3.水衡都尉
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置,掌上林苑,有五丞。秩二千石。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辨銅九官令、丞。
內朝官
中朝官自大以下,至于侍中,常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以及光祿勛所
西漢騎兵服飾
屬,謂之宿衛(wèi)。宿衛(wèi)近在皇帝身邊,頗受皇帝信任。這些中朝官都是沒有實際職掌的加官。加官是武帝發(fā)明的官制,雖無職掌,但因為皇帝所親信,講議朝政,奉詔治事,逐漸獲取了原屬丞相府的決策會議的權力。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大臣、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shù)十人。”
一、侍中
侍中,古官名,相傳黃帝時代即有此官。秦朝丞相置史五人往來奏事殿中,號侍中。漢武帝以此為近臣加官。 《齊職儀》載:“漢侍中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就是說侍中是皇帝近臣,掌管皇帝的車、轎、衣服、器物等,甚至還負責給皇帝端尿盆!
二、左右曹
左右曹, 《 漢官儀》載:“左右曹受尚書事。”沈約《宋書》云:“漢使左右曹諸吏分堂,尚書奏事。”因為尚書是在皇帝左右處理文書的官員,左右曹實際上就是分科辦事的尚書。
三、諸吏
諸吏則是受特別委任有權監(jiān)察、糾舉不法的官員,凡加諸吏者,雖非御史,也有和御史一樣的權力。
四、散騎常侍
散騎常侍,其實是散騎、常侍兩個官名。職務是“騎從乘輿車后,獻可替否”,所任有宦官、也有士人。
五、給事中
給事中,加號,凡加此官者,得出入禁中、顧問應對,位次常侍。
六、領尚書事
因丞相權勢發(fā)展,皇帝收其權于近臣,于是尚書權勢日增。但尚書權重而位卑,不能與外朝官抗衡,故常以大、大司馬以下諸領尚書事,以參決政事。
七、尚書令
尚書令,漢承秦制,置六尚,即尚書、尚冠、尚衣、尚沐、尚席、尚食。尚書掌收受章奏,出宣詔命。六尚均為少府官,但尚書負責處理政務,實際上是中朝官,不受少府節(jié)制。諸臣上書,要另寫一份作為副封先上尚書,尚書審閱副封后,對于文辭不便者可不予上奏。朝廷頒發(fā)詔令,須以副本存尚書。大臣上奏,由尚書讀奏,大臣有罪,由尚書問狀。初以尚書四人分判四曹,常侍尚書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庶人上書事;主客尚書主外國事;成帝時增置三公曹主斷刑獄。
八、中書謁者令
中書謁者令,宦官。漢初為中謁者令。武帝后期以宦官掌尚書,改稱中書謁者令。
九、符節(jié)令
符節(jié)令丞,掌虎符竹符。文帝二年(前178年)頒銅虎符、竹使符與諸郡國。調兵用銅虎符,其余征發(fā)用竹使符,各分其半,左與郡國,右在皇帝。遣使至郡,持半符節(jié)勘合以驗真?zhèn)巍?/p>
十、黃門令
黃門令,宦者,掌省中宦官。有給事黃門,小黃門,皆以宦官任之。職掌傳遞書奏,并關通禁省內外。給事黃門,黃門侍郎,位在郎將、大夫下。
十一、其他內朝官吏
尚書郎、尚書御史、給事尚書、尚符璽郎,太醫(yī)監(jiān)、侍醫(yī)、太官獻食丞、太官獻丞、食監(jiān)、樂府音監(jiān)、樂府游徼、令史、東織室令史、中書仆射、黃門倡、倡監(jiān)、馬監(jiān)、黃門駙馬、狗監(jiān)、給事狗監(jiān)、鈞盾冗從、尚方待詔、掖庭獄丞、掖庭牛官令、掖庭戶衛(wèi)、少內嗇夫、暴室丞、暴室嗇夫、農官、中謁者、中涓、協(xié)律都尉、海丞、果丞等。 這些官員多為處理內廷事務的下級官吏,不能參與政事。
宮官
一、詹事
詹事,《漢書·百官公卿表》云:“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秩二千石。屬官有太子率更(負責計時、太子家刑獄);家令丞(負責太子財政事務);仆(負責太子出行車馬)、中盾(太子內衛(wèi))、衛(wèi)率(太子衛(wèi)隊指揮官)、廚廄長丞(負責太子膳食、廄馬等)。
二、大長秋
大長秋,《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將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是皇后宮官,秩二千石。屬吏有中長秋(副大長秋)、私府令(負責皇后私人財務)、永巷令(負責審理內廷宮女、內命婦)、倉長(皇后私人莊園的倉庫管理員)、廄長(皇后養(yǎng)馬場的主官)、祠祀長(負責內廷內命婦祭祀事務)、食官長(供皇后膳食)等。
三、長信詹事
秩中二千石,掌皇太后宮。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長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更名長樂少府。
四、太子太傅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太子太傅、少傅,古官”,秩二千石,負責教導、輔弼太子,屬官有太子門大夫、庶子、洗馬、舍人、太子中庶子、太子御驂乘、護太子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