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要滿足什么條件?
如果對一審結果不滿,可以上訴。那么上訴要滿足什么條件?換言之,上訴的條件有哪些?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根據(jù)上訴要滿足什么條件這個問題整理了相關的資料,供你參考。
一、上訴要滿足什么條件
1、必須有適格的上訴人。
被告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jīng)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2、必須符合法定的上訴期限。
(1)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nèi)要求撤回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后要求撤回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后決定是否允許撤訴。
(2)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3、需要注意: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自訴人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只有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訴的,第一審刑事部分的判決在上訴期滿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應當送監(jiān)執(zhí)行的第一審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在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結前,可以暫緩送監(jiān)執(zhí)行。
二、上訴的條件有哪些
1、上訴人的范圍:
(1)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jīng)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2)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3)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2、上訴權主體只要不服第一審判決、裁定,并在法定期限內(nèi)依法提出上訴,人民法院就應當受理,并引起第二審程序。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才能提出抗訴。具體表現(xiàn)為:
(1)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
(2)免除刑事處罰或者適用緩刑錯誤的;
(3)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適用刑罰明顯不當?shù)?
(4)有確實、充分證據(jù)證明有罪而判無罪,或者無罪判有罪的;
(5)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嚴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的。
(6)認為罪名不正確,一罪判數(shù)罪、數(shù)罪判一罪,影響量刑或者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的;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上訴要滿足什么條件”以及“上訴的條件有哪些”有了更深的了解。需要注意,在第二審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上訴人有權撤回上訴。上訴人一經(jīng)撤訴,便喪失了上訴權 ,不能再提起上訴 ,并應負擔訴訟費用。所以一旦決定上訴,最好在專業(yè)的刑辯律師的代理下進行,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上訴,慎重撤訴,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以上是學習啦小編分享了上訴要滿足的條件,有幫助到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