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行業(yè)勞動者的法定工作時間是多少
如果我們勞動者有在非法定工作日加班情況,勞動者可以依法請求獲得加班費,那么你知道餐飲行業(yè)勞動者的法定工作時間是多少嗎?小編就給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一、餐飲行業(yè)勞動者的法定工作時間是多少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餐飲行業(yè)勞動者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加班工資的折算方式為:
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shù),月計薪天數(shù)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
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算出日薪與時薪后,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jié)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用人單位在1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20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如按上述規(guī)定計算出的基數(shù)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如果基本工資為1600/21.75=73.56/8=9。
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
按不低于員工本人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300%。
簡單來說,即根據(jù)勞動部的規(guī)定,如果是標準工時制,按照下列標準計算。工作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1.5。雙休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2.0。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3.0。按照規(guī)定,在工作日或雙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應的補休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補休的,仍然應當按照3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三、公司要求加班但是沒有加班費違法嗎
結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職工加班,需要與職工進行協(xié)商,一般情況下職工是有權利拒絕加班要求。而要是服從了單位的加班安排,那么單位也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支付其加班費,所以單位安排加班但是不支付加班費的行為是違法的。
而加班費的標準,至少應當是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允許公司高于國家規(guī)定標準支付加班費,但是卻不能低于這個標準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費。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jù)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jiān)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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