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三月三”假期定了
廣西“壯族三月三”假期定了!4月21日—4月23日放假。農歷三月三,亦稱“上巳節(jié)",在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區(qū)——廣西,不僅是壯族傳統(tǒng)節(jié)日,也是漢、瑤、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的盛會。
廣西“壯族三月三”假期定了
3月14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23年“壯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出爐。今年“壯族三月三”,4月21日至23日放假調休,共3天。
今年農歷三月初三為4月22日(星期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少數民族習慣節(jié)日放假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令第98號),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至23日(星期日)放假調休,共3天。
21日至23日放假調休。
通知指出,“壯族三月三”假期期間,各地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wèi)、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fā)事件,要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jié)日假期。
廣西壯族三月三的風俗由來
農歷三月初三,俗稱“三月三”,是壯族人民舉行歌圩的日子。因此,又叫歌婆節(jié)(歌舞節(jié))。
“歌圩”,是外族人給壯族定的漢名,壯語叫“歡龍垌”,意思是到田間去唱的歌;有的地方叫“歡窩敢”,意為出洞外唱的歌。因為過去壯族人很少建寺廟,神像都放在巖洞里。巖洞里是神圣的地方,必須保持肅穆,只有到巖洞外才能放聲自由歌唱。
“如今廣西成歌海,都是三姐親口傳”這句在廣西流傳的山歌歌詞,說明壯族歌圩節(jié)的起源,和歌仙劉三姐有著密切的關系。
據說劉三姐是唐朝人,出生在廣西宜山一個漁民家里。從小愛唱山歌,成年以后容貌美麗,出口成歌。附近有個財主莫懷仁想強搶劉三姐與他成親,劉三姐誓死不從,莫懷仁叫人把劉三姐拋入河中。劉三姐順水漂流到柳州,幸被搭救,生活在魚峰山下。鄉(xiāng)親們聞訊,紛紛趕來學歌。后來她與一青年獵人結為夫婦,就一直在這里傳歌。莫懷仁得知后,又勾結官府,把劉三姐夫婦拋入魚峰山下小龍?zhí)丁0胍?,月明星稀,當鄉(xiāng)親們把他們兩個打撈上來時,忽然一陣清風,只見劉三姐和青年獵人騎在一條魚背上,一邊唱歌一邊騰空而去。自此,人們都說劉三姐成仙去了,便把劉三姐稱為歌仙。后世的人為了紀念這位歌仙,便在每年農歷三月三,劉三姐“成仙”的日子,唱山歌三天三夜,歌圩就此形成。
據記載,歌圩節(jié)已有上千年歷史。宋人著的《太平寰宇記》中,已有壯族“男女盛服……聚會作歌”的記載。宋元以后,壯族山歌的發(fā)展尤為突出,歌會十分盛行。到了清代,形成了數百人以致數千人聚唱的大規(guī)?!案栊妗薄?/p>
每到歌圩期間,青年男女便穿上節(jié)日的盛裝,云集山頭曠野或竹林草坡即興對唱,相互盤答,歌聲此起彼伏。在歌墟中,勤勞智慧的壯族人,創(chuàng)造了豐富多彩的山歌,使這一傳統(tǒng)的民族節(jié)日充滿了迷人的音韻。
壯族三月三主要活動
壯族三月三主要有祭祀祖先、對歌擇偶、聚餐、唱戲、搶花炮、拋繡球、斗蛋等活動。
祭祀祖先
擺祭壇做法事
在祖神廟里擺祭壇, 供豬、牛、羊三牲和彩色糯米飯,請師公班和道公班來做法事,祭祀祖神“婭浦”,祭壇四周高掛各村寨送來的幡旗。師公在祭祀前,首先設神壇或靈堂,點燃香燭,儀式開始,主持祭祀的師公身穿法袍,頭戴法帽,扎法帶,執(zhí)法器(牙笏和鎮(zhèn)壇木),在念咒唱經過程中,邊唱邊舞,開壇請神。儀式中間,有兩童子分別戴紅、黑兩種木面具,持二環(huán)杖(即趕鬼棍)穿插表演雙人棍舞,雙人綢帶舞,接著童子與其他師公共同表演,以祈五谷豐登。最后,全體師公與童子各持樂器(鼓、鑼、鈸、镲)和法器(杖、牙笏、鎮(zhèn)壇木),由主持師公領頭以排隊一字形(少則8-9人、多則十幾人),邊打樂器邊舞蹈,變化多端,節(jié)奏從平緩到急速,從穩(wěn)步行走到轉身跳躍,壯語稱之為“踩罡”或叫“踩燈”(有踩十二燈、三十六燈、七十二燈等),每次跳踩罡時, 都以隊形顯示出“?!暗摗薄皦邸弊謭D樣。
抬祖神“婭浦”巡游
用彩轎拾出“婭浦”,吹奏八音,師公扮“駱垌”(即戴儺面的鳥神和蛇神)跳舞開路,巡游各村寨,驅邪祈福。駱垌舞是師公舞的一種,以打擊樂為伴奏,表演時常常先歌后舞,舞時不歌,鼓舞相隨,行舞定向則以東、西、南、北、中,再就是半蹲勾腳跨腿轉體、點步、矮步、蹲揣為主要舞姿,表現(xiàn)祭祀、行軍、出征、點兵、打仗、籌糧、存糧、養(yǎng)兵、招魂、驅邪趕鬼、喜慶、安民等內容。表達了駱越后人對駱越古國、對“婭浦”的尊敬和懷念。
放河燈
晚上在廖江里放河燈,河燈從小陸圩一直擺放到羅波圩。
演大戲
由還愿的主家出錢請戲班唱戲,一般連唱三晚,如還愿的主家多時可連唱十晚,唱戲時抬祖神“婭浦”的彩轎“唱戲”。
對歌擇偶
對歌擇偶習俗是壯族三月三節(jié)日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壯族婚姻文化的歷史縮影。
對歌擇偶習俗分為四個階段:相見對唱“初戀歌”,唱到愛慕時轉為“贈禮歌”,之后再唱“別情歌”,分手時唱“約會歌”。
“初戀歌”有六個進程:
1.游歌(又稱沿路歌),為引起對方注意而即興唱的一些與趕歌圩有關的山歌。
2.見面歌(初會歌),一般是互相問候,互通姓名、住地,并互相謙恭贊許。
3.求歌,即請求與對方正式對歌。
4.和歌(又稱接歌),被邀請的一方,與“求歌”者唱答。
5.盤歌,即一般的對歌,雙方互相盤問唱答,考察對方的聰明才智,以增進相互了解和初結情誼。
6.相交歌(又稱甜歌),這是男女之間彼此傾心、相互愛慕,為抒發(fā)情懷、披露心聲而唱的甜蜜之歌,是雙方交結情誼的一種標志,有初交歌、深交歌之分。
“贈禮歌"(又稱信歌、定情歌、贈物歌),是男女互贈信物,以表示確定關系、結締姻緣所唱的歌,此時便是定情階段。戀人在定情之后或會情之時,常以各種“思歌”(念情歌、相思歌)抒發(fā)思念的情懷,訴說相思衷腸。
“離別歌”(又稱別情歌、相送歌),是對歌將結束時,男女雙方難分難舍而對唱的歌,情人唱“別情歌”更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約會歌”,是戀人叮囑,下次歌圩再見面的歌,雖然別情難舍,但有一番叮囑在心懷,仍是充滿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