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中家長到底應不應該打孩子(2)
家庭教育中家長到底應不應該打孩子
卡斯特路指出,體罰打著“讓孩子在懲罰中學習”的幌子,實際上是父母在發(fā)泄自己的憤怒,屬于虐待狂的病態(tài)。這些父母通常自己就是體罰的受害者,又把自己的不幸傳遞給下一代。美國青少年心理咨詢師烏戈·烏切稱,打孩子會讓大人失去冷靜,變得越來越暴躁,一錯手就會打傷孩子。
1979年,瑞典成為第一個立法禁止體罰兒童的國家,之后陸續(xù)有30個國家禁止在家庭和學校體罰孩子。有的國家則對體罰兒童進行限制,如英國倫敦規(guī)定父母可以拍打自己的孩子,但不能打到“皮膚發(fā)紅”。美國兒科學會與美國心理學會明確反對家長以任何理由打少年和兒童。
如果父母忍不住打了孩子,過后又感到后悔,該怎么辦?為了幫助孩子理解和接受挨打的事實,美國兒科學會建議:父母應該平靜地向孩子解釋挨打的原因,具體說明孩子的什么行為令他們那樣做,父母當時有多么的憤怒;父母還要為自己的失控向孩子道歉。
取代體罰,試試實施“計時隔離”
一位媽媽從來不贊成打孩子,但終有一天,4歲多的兒子實在太淘氣了,令她忍不住要出手教訓,讓兒子出去找根樹枝回來,好讓她抽他的屁股。兒子出去了好久,最后哭著回來了,說:“媽媽,我找不到樹枝,但找到一塊石頭,你就拿它扔我吧。”媽媽突然意識到,在年幼的兒子眼中,暴力與紀律懲罰是難以區(qū)分的,他只知道媽媽準備傷害他。于是,她與兒子抱頭痛哭。從此以后,她就把這塊石頭放在廚房的架子上,時刻提醒自己:永遠不要使用暴力。
這是瑞典著名兒童文學女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倫遇到過的真實故事。心理學家們建議,如果你為人父母,或者準備要孩子,就要意識到懲罰是為了改變孩子的行為,而不是泄一時之憤,關鍵是學習如何用非暴力的方式取代體罰——
實施“計時隔離”。當孩子不聽話、瞎胡鬧或者和別的小朋友打架時,父母可以把他或她關進房間里獨處一段時間靜思己過。父母守在門口看時間,無論孩子怎么哭鬧也不能放出來。這跟“關小黑屋”有類似之處,但強調(diào)“計時”,時間一到立刻放人,美國心理學專家凱西·塞弗特博士建議,“計時隔離”的時間應為兒童年齡折算成分鐘數(shù),例如9歲的孩子就以9分鐘為宜。隔離結(jié)束后要馬上督促孩子改正缺點,和孩子談以后要怎么做,而不只是關注孩子做錯了什么。
取消孩子的待遇。“如果你不收拾好玩具,明天就沒得玩。”“如果你不聽話,就不許你出去。”要注意懲罰與孩子的過錯相當,不能沒完沒了。如果孩子改正,還可以讓他們獲得額外的待遇。
跟孩子說明利害。“如果吃東西前不洗手,就容易生病。”
令孩子彌補過失。如果孩子打爛了東西,就要讓他修理好,或者花他們的零花錢請人修好。如果孩子對小伙伴或者兄弟姐妹使壞,就要讓孩子為他們做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