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的寫作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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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的寫作要領
導語: 簡歷即對履歷的簡要陳述,又稱履歷表,英文簡稱CV,常用于個人求職、申請,但也可作為非求職者的經歷簡述。以下是履歷表中須具備的項目,可作為社會新鮮人選用或設計履歷表時的參考:
1.個人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是個人的表征,沒有這些資料即使擁有優(yōu)異的條件與豐富的經歷,就像一個面貌模糊的人讓人無法辨識,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年齡、性別、籍貫、通訊住址及聯絡電話,男性須注明兵役狀況等。
2.工作(社團)經驗:
社會新鮮人大都沒有正式的工作經驗,但可提供在學的打工經驗、社團經歷等,做為企業(yè)的參考指針。最好說明與應征工作相關的工讀經驗,或者曾參與的社團、擔任干部及舉辦活等經驗。這些經歷多少可以凸顯個人的一些特質,如志趣、合群性、領導能力、成熟度等,所以倍受企業(yè)所重視。
3.專長:
不論是與所學相關或是個人興趣所發(fā)展出來的專長,只要是與工作相關的才藝都應在履歷表上列出,有助企業(yè)評估應征者所長與應征工作的要求是否相符,或個人專長是否有助于工作的推動。
4.語文能力:
在國際化的趨勢下,外語能力已成為一項必要的工作條件,尤其有意投入國際化或大規(guī)模的公司,具備良好的外語能力更是不可或缺。
5.專業(yè)訓練(技能):
學校所學已不足以應付工作所需,所以如果曾參加校外的訓練課程,特別是與應征工作相關者,也應加以記錄,一方面讓企業(yè)了解個人具備相關工作能力,同時也予人上進的好印象。
6.希望待遇:
如果對應征職務的薪資行情做過調查,對自己的能力又有信心,不妨寫下希望待遇數字,一般則以保守為宜,填寫「依公司(機構、單位)規(guī)定」或者企業(yè)與個人可接受的彈性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