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學的選修課論文
民主政治制度是"一切權利歸屬人民"的政體,它被看作與專制制度相對立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政治哲學的選修課論文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政治哲學的選修課論文篇一
美國著名學者列奧·施特勞斯認為,"如果人們把獲得美好的生活和健全的社會的知識作為他們的明確目標,政治哲學也就應運而生了。我們把對于這種目的性的追求稱之為政治哲學,意義在于它構成了一個更大的整體的一部分,即哲學的一部分。"①因此,政治哲學最根本的問題在于對"權力"以及"權力"所引發(fā)的政治現象的反思,其中所探討的自由、民主、平等、正義等諸多主題也多由權力而引發(fā)。我國廉政建設建設在政治哲學上的基本訴求是對廉政建設"應然"的指引,中心關切乃是構造和確定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的行為規(guī)范。
一、廉政建設的最高目標在于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fā)展
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zhàn)》中認為,公社的性質"就是帝國的直接對立物。"它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實質上是工人階級的政府,是生產者階級同占有者階級斗爭的結果,是終于發(fā)現的、可以使勞動在經濟上獲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公社的目的是要剝奪剝奪者,將過去用來奴役和剝削勞動者的工具由私人所有變?yōu)榧w所有,通過長期發(fā)展過程,并"經過一系列把環(huán)境和人都完全改變的歷史過程。"最終實現共產主義。
廉政建設是以"人"為根本,把握"人"的思想變化軌跡,考察"人"的行為特征,規(guī)范"人"的公共行為,維護"人"的根本利益。廉政建設把人看作最積極、最能動的要素,教育公職人員正視自己的職責,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利益。廉政建設的目的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因為腐敗危害的最終承擔者是人民群眾,腐敗的損失最終由人民群眾"買單"。廣大的人民群眾,從開始到現在、從現在去將來,都是政治生活的最根本要素。我國的廉政建設就是要立足于人民群眾、回歸到人民群眾,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保證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使人民群眾得到自由而全面的發(fā)展。
然而,目標的實現依賴廉政建設的合理合法進行,為實現這一最高目標,必須透徹認識人的自由而全面發(fā)展,以對其有度邁進。馬克思認為自由是人的"類本質","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它使革命隊伍失掉嚴密的組織和紀律,政策不能貫徹到底,黨的組織和黨所領導的群眾發(fā)生隔離。這是一種嚴重的惡劣傾向"。只有有效地把握自由的"度",才不至于陷入腐敗深淵,才能實現廉政建設。這種類本質,即人的自由的自覺的活動需要廉政建設作為保證。腐敗跨越了自由的度,是一種"泛自由",公職人員利用權力采用非法手段將社會資源占為己有的行為是為所欲為的"泛自由",是在侵犯他人的自由基礎上獲取的,是赤裸裸的掠奪,是"一種腐蝕劑,使團結渙散,關系松懈,工作消極,意見分歧。它使革命隊伍失掉嚴密的組織和紀律,政策不能貫徹到底,黨的組織和黨所領導的群眾發(fā)生隔離。這是一種嚴重的惡劣傾向"。只有有效地把握自由的"度",才不至于陷入腐敗深淵,才能實現廉政建設。廉政建設的自由是法律的自由,自由以法律為前提,自由的限度必須是在法律所規(guī)定的范圍內,法律規(guī)定著自由的"度"。"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②。
二、廉政建設的內容范疇要依靠民主政治制度的健全完善
民主政治制度是"一切權利歸屬人民"的政體,它被看作與專制制度相對立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廉政的制度基礎在于民主政治制度,政府的任何一項權利都是人民所給予的,政治活動的起因與目的都是為了發(fā)展和保障人民的各項權利和利益。將政治活動清正廉潔的展開符合民主的本意、服從民主政治制度的要求。列寧指出:"民主意味著在形式上承認公民一律平等,承認大家都有決定國家制度和管理國家的平等權利。"因而,作為一種公正意義的保障--廉政制度,確保了人民在國家和社會中的主體地位,集中表達了人民的意愿,且服務于人民。廉政的民主政治制度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廉政的民主政治制度保證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把自己的一部分權力讓渡出來而組成的國家權力,國家主權始終為人民所有,國家和政府本身并不擁有權力,因而可以說,廉政的載體公共權力是由人民所賦予的,廉潔奉公即是對人民負責,以人民群眾的需求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簡而言之,凡是有益于人民群眾利益的政治活動都將是廉政所倡導的。馬克思明確指出:"人民的主權不是從國王的主權中派生出來的。相反的,國王的主權倒是以人民的主權為基礎的。"當然,政策的有效實施、國家的快速發(fā)展,需要集中優(yōu)勢力量、統(tǒng)一所需的一切權力,這里的權力很自然的將傾斜為絕對權力,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蘇共滅亡的根源即是缺少了對權力的監(jiān)督和腐化的制約。有效的開展廉政勢必要將權力相互分離與相互制約聯系起來,在保證國家政治事務有效進行的前提下,以一種健康積極的權力相互監(jiān)督中,保證一切國家權力的最終擁有者和最終受益者是廣大的人民。
其次,廉政的民主政治制度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廣大人民群眾不僅是一切權力的來源和歸宿,更應該是一切權力的受益者。人民擁有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人民當家作主是廉政的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通過政治參與,使政治活動像人民所希望的那樣發(fā)生或發(fā)展,使國家的大政方針體現全體人民或大多數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廉政的前提是肯定并尊重個人有選擇、決定并維護自己的行動,承擔自己選擇義務
的能力。為人民群眾對國家和政府活動范圍的限制提供法律保證,民主的社會結構應當是一個小政府,大社會,而大政府政、小社會,自然容易導致權力極端化進而腐敗,如此越俎代庖的結果只能是弱化人民的民主意識,降低人們的民主素質,削弱人們的參政議政、民主管理熱情和積極性。因此,執(zhí)政黨的人民性決定了廉政的人民性。中國共產黨代表著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推進廉政建設是其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
最后,廉政建設的民主政治制度保證人民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利。人民擁有經濟、政治、文化權利,國家和政府只是人民的代理人,自身沒有特殊的利益,是謀求大多數人利益的負責人。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我國法律充分保證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廉政建設為實現人民的民主政治權利提供保障,只有人民的民主政治權利和利益得到保障,人民才能支持和擁護黨和國家的領導,社會也才能夠穩(wěn)定,國家也才能長治久安。
三、廉政建設的根本保障是基于依法治國的貫徹實施
如果一個國家不實行法治,人民就無法有效地保護自己,只能任憑掌權者任意擺布。當一個政府能不經公眾討論就制度或者廢除一項法律時;當一個公民被剝奪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不經審判就可以被投進監(jiān)獄時;當一項法律在執(zhí)行過程中可以根據政治的需要或者個人的喜惡而隨意變化時,專制和暴政就會應運而生。因此,一個國家在進行制度設計時,必須考慮到如何對其行為進行約束,否則就會失去控制。"有約束的權力猶如套上馬具的野馬,野性雖存而無法撒野"③。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實現廉政的根本保障是法治的實施,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用法律約束公共權力,以法律的手段打擊腐敗現象,確保人民的公共權益。
用法律界定公共權力的來源是實現廉政的重要前提。廉政,憲法和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在我國的最高法律中明確規(guī)定公共權力的來源方是人民,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服務的本質和宗旨是為了人民,即公共權力的來源方。在專制和獨裁社會中,國王就是法律,而在廉政的社會中,法律就是國王。
用法律約束公共權力的行為是實現廉政的基本原則。公共權力若沒有任何限制和制約是很容易被濫用的,給人們的弱點以絕大的誘惑,人性并不是完善的,易受利益的驅使。絕對的權力會使權力執(zhí)行者動輒攫取權力,在法律的制定和執(zhí)行過程中滿足自己的私利,使自己免于服從法律。廉政堅決反對絕對的權力,要求任何權力都必須在法律的限制和制約之下,并且接受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防止絕對權力產生的有效途徑就是依法制定權力執(zhí)行者的任期,避免終身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權力賦予機制;并且完善監(jiān)督機制,有效發(fā)揮法制的約束力,制約和監(jiān)督公共權力。
用法律限定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和權力的接受者是實現廉政的關鍵標尺。廉政是不允許任何特權存在的,無論什么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享有法律之外的權力。腐敗是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行為出現了失控,待遇特殊化,缺乏明確的法律限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任何人可以超越于憲法和法律之上,任何組織和個人的腐敗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廉政保證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取締法外特權,限制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的行為。
四、廉政建設的主體價值表現為對公平與正義的不懈追求
平等、公平與正義是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生存、發(fā)展的權利和機會。西方學者認為,政府的成立就是用來保障人民享有與生俱來的、不可侵犯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平等、自由、安全和財產權,而在未有法律之前的自然狀態(tài)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因此,廉政建設從本質上來說就是要防止公共資源的私人占有和公共權力的濫用,恢復和保持直接破壞社會的平等、公平與正義。
廉政建設維護社會政治心理的穩(wěn)定,維護政治制
度和國家政權的穩(wěn)定,增強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的合法性,使決策更加科學化和民主化,有助于促進 政治文明的 發(fā)展。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具有合法性就會擁有政治權威,就會得到公共權力委托者的認同和擁戴。不公平、不正義的政治統(tǒng)治,會激化 社會矛盾,公民不能享受到平等的待遇,階級基礎受到沖擊和瓦解,政治制度和國家政權就會搖搖欲墜。同時,廉政建設保證每個人的收入都是自己勞動所得,使利益分配更加科學合理,社會更加公平。廉政建設能夠更好地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廉政建設不可能與單方面追求 經濟增長,以破壞 環(huán)境和降低公共服務和產品為代價的生產方式所匹配;廉政建設也不可能是一味追求公平,而忽視經濟增長效率。廉政建設是對效率和公平的一種平衡,在公平競爭的前提下講求效率,在保證效率增長的前提下維護社會公平。
馬克思認為,"個人怎樣表現自己的生活,他們自己就是怎樣。既和他們生產什么一致,又和他們怎樣生產一致……而生產本身又是以個體彼此之間的交往為前提的。"廉政和正義都要求是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要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各守其序。官員要平等地對待廣大群眾,而群眾對待官員也要公正。一切判斷明辨,不論高低貴賤,在一視同仁中賞罰分明。要善待好人、懲治惡人,對貪污腐化的官吏要嚴懲不貸、對清正廉潔的官員也要大力褒獎。有張有弛、不失偏頗,方為正義。廉政建設的正義,要求恰如其分的報答;要求公共權力執(zhí)行者顧及全國、全體人民的利益;要求認真負責自己的事業(yè);要求謹慎決策和 管理,不能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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