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貨物運輸合同范文3篇
鐵路運輸合同是一種具體的運輸合同,但是作為一種有名的合同,需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表現(xiàn)在承運人、格式合同、履行順序、責任限制的特殊性,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是運輸合同,歡迎來閱讀。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運輸服務達成如下協(xié)議:
1、 依據甲方提出的發(fā)貨申請,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做好貨物的接收工作;
2、 在短途汽車到廠裝貨時,請務必確認貨物的完好性,如若發(fā)現(xiàn)有包裝破損、貨物自然變形或者呈現(xiàn)明顯傷痕的情況,當場要求停止裝貨,經甲方與廠家確認后再做繼續(xù)裝載或者進行換貨處理;
3、 乙方在運輸貨物時,必須將貨物固定扎實,并不得與其它貨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安全,如發(fā)生貨物丟失、損壞、淋雨等,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7天內予以賠償甲方;
4、 鑒于鐵路運輸的多樣性,乙方需將裝貨要求(件數、噸位要求)以及對應的價格以函的方式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后蓋章回傳,此函方可生效;若在執(zhí)行期間有調整,請?zhí)崆耙恢芨嬷追?
5、 甲方所委托運輸的貨物彩涂鋼板、鍍鋅帶鋼、熱軋帶鋼、鍍鋅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廠運至貨場,未能及時裝火車時,倉儲期間做好一切致使貨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車皮運輸途中亦需要蓋好帆布;
6、 火車離站后,乙方需將車皮號、箱號、以及所對應的貨物卷號明細、離站時間、預計到達時間以電子檔或者傳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貨起,貨發(fā)生損壞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貨物無法按預定時間送抵的務必第一時間知會甲方;
8、 貨物到站后,乙方需聯(lián)系甲方當地分公司,協(xié)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貨;
9、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發(fā)貨的廠家、發(fā)貨量等走貨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托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乙方不投保貨物險,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鐵路費用:雙方以經雙方蓋章確認后的報價函為基準結算;
其他費用:在業(yè)務發(fā)生過程中發(fā)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12、費用結算:
乙方承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運費:
① 費用按車次結算,只有在乙方送貨至指定地點且收貨方確認無貨損后結付運費;
② 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并確認上月的運輸費,并在當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13、因本協(xié)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得采取單方延期送貨或拒不支付運費費用等方式。
本協(xié)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guī),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合作范圍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 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fā)出的《派車單》為準。
3、 甲方將合同區(qū)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tǒng)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 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yǎng)路費、 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yè)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fā)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
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 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xù),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fā)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xiàn)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xiàn)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x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xié)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fā)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 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xié)助卸貨,并在場監(jiān)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xiàn)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xiàn)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xiàn)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lián)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zhí)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qū)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zhí)行。
2、 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zhí)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zhí)、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tǒng)一的《內陸河運輸統(tǒng)一發(fā)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fā)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jié)假日順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tǒng)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xiàn)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xié)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 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 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3
甲方(托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承運人)
工商登記證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在充分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1、托運人是指委托承運人運輸集裝箱貨物或集裝箱,并與承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運人是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yè)性集裝箱道路運輸,并與托運人訂立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貨人是指集裝箱道路運輸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貨物的人或托運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裝箱包括國內標準集裝箱、國際標準集裝箱和非標準集裝箱。
5、集裝箱貨物是指能裝入集裝箱內,進行道路運輸的貨物。集裝箱貨物分為整箱貨物和拼箱貨物。
6、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是指集裝箱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是承運人已經接收貨物的收據。
7、集裝箱貨物裝箱單是指記載集裝箱箱內所裝貨物名稱、數量、尺碼、重量、標志和箱內貨物積載情況等明細內容的單證。
8、承運人的責任期間是指從收到集裝箱整箱或拼箱貨物時起至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止的承運人掌管的全部期間。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災害、戰(zhàn)爭狀態(tài),影響交通工具正常運營的氣象條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執(zhí)法所引起的時間上的耽擱,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無法彌補的貽誤。
第二條 貨物的基本情況:
1、貨物的性質:
□普通貨
□特種貨物
□危險貨物 □貴重貨物 □鮮活貨 □大型特性笨重貨物
2、使用集裝箱的箱型和數量:
國內標準集裝箱:
□1噸箱 □6噸箱 □10噸箱
國際標準集裝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類: □普通箱 □冷藏箱 □開頂箱 □罐式箱 □掛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險品箱 □高箱
3、托運人保證 年內向承運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貨物。
第三條 運輸及相關服務:
1、服務區(qū)域
2、服務內容
□運輸 □裝箱 □拆箱 □裝集裝箱 □卸集裝箱
□其他服務
在雙方約定由承運人提供其他服務的情況下,承運人為代理人。托運人應當提交辦理該項服務的所有文件及委托書。
第四條 運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運費及其他費用按照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承運人的《運價表》(附件一)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運人繕制上月《費用清單》發(fā)給托運人確認,該清單應包括運費、其他費用、代墊費用等。
2、托運人收到《費用清單》后 工作日內,審核后確認發(fā)回承運人,承運人開具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發(fā)票給托運人;
3、托運人按結算期(一個月)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運費。
□油價每上漲或下跌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 %.
□勞動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每上漲或下跌 %, 運費相應上漲或下跌 %.
承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增加數額在《費用清單》中另行列明,托運人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后 工作日內支付。
托運人應當將按照本合同計算得出的運費減少數額書面通知承運人。承運人已收取運費的,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后下一結算期的費用中扣減。
第五條 貨物的保險與保價:
1、保險:□由托運人自行辦理
□由承運人代為辦理
□具體業(yè)務具體協(xié)商選擇并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注明
承運人代為辦理保險的,托運人應當出具書面委托書。所需費用由托運人另行支付給承運人,不計算在運費之中。若發(fā)生保險事故,承運人應提供相應的文件,協(xié)助托運人辦理理賠。
2、保價:□ 否
□ 是?單票貨物總價超過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過 元時,必須保價。保價費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由托運人在貨物啟運前支付。
□ 具體業(yè)務具體協(xié)商選擇并在《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上注明。
第六條 貨物的托運與承運:
托運方委托承運人托運貨物前,應提前 小時遞交《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并提交與貨物及運輸有關的單證。如托運貨物不符合法定或約定運輸條件的,承運人可以在 小時內要求托運人改正;托運人拒絕改正或無法改正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托運人的運輸要求。
第七條 貨物的交接:
(一)拼箱貨
交接貨物時,交接雙方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拼箱)》,核對品名、件數及包裝狀態(tài)和標志標識,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二)整箱貨/空箱
交接雙方對整箱貨物/空箱進行交接時,應當根據《集裝箱道路貨物運單(整箱/空箱)》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狀況,在交接單證上加以記載。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人的義務
1、托運人應當履行如實申報義務,托運的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標志等應當與運輸合同的規(guī)定相符。
2、托運人應當及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的各種手續(xù),并將已辦理各項手續(xù)的單證送交承運人。
3、托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包裝標準包裝貨物,沒有包裝標準的,貨物的包裝應當保證運輸安全和貨物的質量。托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安全儲運要求,按照相關規(guī)定,在貨物外包裝或者表面制作識別標志和儲運指示標志。識別標志和儲運指示標志應當字跡清楚可認、牢固。
4、托運特種貨物的,托運人應當與承運人另行約定運輸條件。托運冷藏貨物,托運人應當提出貨物的冷藏溫度和在一定時間內的保持溫度的要求;托運鮮活貨物,托運人應當提供最長運輸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運大型特型笨重貨物,托運人應當提供貨物性質、重量、外廓、尺寸及對運輸的要求。
托運人對承運人運輸上述特殊貨物時有具體要求的,應當提交《托運人運輸要求說明書》。
5、托運人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guī)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標志和標簽,并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范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6、托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運費、其他費用及償還墊付費用。
7、托運人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給予書面通知,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承運人的義務
1、承運人應當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運輸貨物的車輛應當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證,其從業(yè)人員應當具有從業(yè)資格證,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要求的證書、證照或證明。
2、承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接收貨物,按照約定的路線或合理的路線,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3、承運人應當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干凈無污染物,無殘留物。承運人提供集裝箱的,集裝箱應該適合裝運約定貨物,集裝箱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4、承運人負責裝箱的,在裝箱前應當認真檢查箱體,發(fā)現(xiàn)集裝箱不適合裝運貨物時,應當通知托運人或直接更換合格的集裝箱。承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嚴格按照裝箱積載的要求,并采用合適的方法對貨物進行固定、捆綁、襯墊。在裝箱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貨物包裝破損,應及時做好記錄,并通知托運方,更換合格的包裝后再裝箱。貨物裝箱后,承運人應繕制貨物裝箱單,按有關規(guī)定施加封志,并按貨物特殊要求在箱體外貼上運輸及有關標志。
5、承運人負責拆箱時,拆箱前應當檢查箱體,核對箱號,檢查封志,并制作書面記錄。拆箱時,應做到以合適的方式拆卸,確保集裝箱貨物和集裝箱的安全,檢查貨物的包裝情況,并作書面記錄。
6、承運人應當及時向收貨人發(fā)出到貨通知。承運人發(fā)出到貨通知后,收貨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提取或者承運人無法聯(lián)系到收貨人的,承運人應當通知托運人,托運人應當毫不遲延地在 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
第九條 責任的劃分:
(一)托運人的責任
1、托運人未按合同或運單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而造成車輛延滯的,延滯超過 小時后,以 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托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托運發(fā)生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的損壞、污染或人身傷亡的,由托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1) 在整箱、拼箱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其他違反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定的行為;
(2) 錯報、匿報貨物的重量、規(guī)格、性質;
(3) 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而從外部無法發(fā)現(xiàn);
(4) 錯制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3、托運人錯報、誤填貨物名稱或裝卸地點,造成承運人錯運誤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由托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4、在運輸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時,承運人因行駛托運人指定路線或者必經路線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托運人承擔,但能夠證明該額外費用因承運人責任而導致的除外。
5、托運人不按約定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償還墊付費用的,除上述費用外,并須支付上述費用的 ‰/日的違約金,在 工作日內,托運人仍不支付的,承運人有權留置相應貨物。
6、托運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額提供約定箱量的貨物時,應向承運人支付不足部分運費的 %的違約金。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整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保持箱體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運人原因導致箱內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負責裝、拆箱的除外。
2、拼箱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內,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負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變化;
(3)托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
(4)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 5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承運人的免責的情況。
3、承運人自備集裝箱裝運貨物的,由于集裝箱隱性破損,造成貨物損壞,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4、由于承運人的責任,造成集裝箱或集裝箱貨物未按約定時間運達,承運人負違約責任;逾期運達的,超過 小時后,以 元/小時/箱(車)為標準起算賠償金額,該賠償金額仍不足以彌補其他損失的,承運人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錯運到達地或錯交收貨人,承運人應將集裝箱或貨物無償運到規(guī)定的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承運人未遵守承托雙方商定的運輸條件或特約事項,由此造成托運人損失的,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1、集裝箱貨物起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變更合同,并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fā)生的費用。
2、集裝箱貨物起運后,托運人可以變更貨物的到達地、收貨人,并承擔因變更合同所發(fā)生的費用。
3、任何一方變更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保密事項: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不得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記錄、通訊、信息和交易披露給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機關的要求強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 ,該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的影響。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友好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選擇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劃去前款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續(xù)簽合同。如雙方未就延展期限進行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但若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后仍實際發(fā)生承托業(yè)務關系的,則視為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業(yè)務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條 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執(zhí)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執(zhí)正本 份,副本 份,簽字或蓋章后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職位: 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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