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務員培訓心得體會
警察是一份偉大的職業(yè)。以下學習啦小編為你帶來警察公務員培訓心得體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警察公務員培訓心得體會篇1
思想建黨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的基本原則,是我們黨的優(yōu)良傳統和政治優(yōu)勢,也是黨的以來管黨治黨的鮮明特征。中央決定,今年在全黨開展“學黨章黨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這是繼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之后,深化黨內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實踐,也是面向全體黨員從集中性教育活動向經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舉措。做好新形勢下的組織工作,我們首先要把這項重要的政治工作、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要把“兩學一做”落實到理論武裝上,引導黨員干部堅定信仰信念之真。思想理論解決的是旗幟問題、靈魂問題,是一切問題的“總開關”。系列重要講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最新成果,是當代最鮮活的馬克思主義,是廣大黨員干部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有力思想武器。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要把學習系列講話作為理論武裝的重中之重,引導黨員干部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堅定“三個自信”,補足“精神之鈣”,加強“信仰之修”,熔鑄“信念之魂”,培養(yǎng)造就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黨員干部隊伍。
要把“兩學一做”落實到黨性教育上,引導黨員干部永葆黨性黨風之純。黨性是黨員干部立身、立業(yè)、立言、立德的基石。加強黨性教育,是黨員干部教育的核心內容,也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題中應有之義。我們宣誓入黨,就是身心歸黨,以身許黨,要時刻牢記黨員身份、牢記義務責任。各級黨組織要把黨章黨規(guī)和系列講話作為黨性教育的必修課、常修課,引導廣大黨員學深悟透,融會貫通,做到學而信、學而用、學而行。
要把“兩學一做”落實到嚴明紀律上,引導黨員干部固守紀律規(guī)矩之嚴。深入學習黨章黨規(guī),是“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點內容之一。黨章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是黨內的根本大法,黨規(guī)黨紀是對黨章的延伸和細化。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為全面從嚴治黨立德立規(guī),樹起道德高標準,劃清紀律“底線”,做合格共產黨員,就要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擺在首位,要時刻、自覺、堅決向黨中央看齊,把看齊意識扎根于思想上、落實在行動上,確保黨的集中統一、團結一致。
要把“兩學一做”落實到推動發(fā)展上,引導黨員干部走在踐行發(fā)展理念之先。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創(chuàng)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fā)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發(fā)展思路、發(fā)展方向、發(fā)展著力點的集中體現。我們要以此進行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更新、靈魂大革命,努力提高統籌貫徹五大發(fā)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以新的發(fā)展理念引領發(fā)展實踐,爭創(chuàng)落實和踐行五大發(fā)展理念的先行區(qū)、示范區(qū)。全省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都能提振精神區(qū)位,立足崗位奉獻,勇于擔當作為,始終保持干事創(chuàng)業(yè)、開拓進取的精氣神,就能進一步升騰乘勢而上、跨越發(fā)展的發(fā)展氣場;全省380萬共產黨員,都能在各自崗位上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用實際行動踐行發(fā)展理念,必將匯聚成推動發(fā)展的巨大力量。
警察公務員培訓心得體會篇2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
“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是落實黨章關于加強黨員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體黨員深化黨內教育的重要實踐,是推動黨內教育從“關鍵少數”向廣大黨員拓展、從集中性教育向經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部署。要求全體黨員學黨章黨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各地區(qū)各部門要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精神落到實處。
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精神落到基層。基層力量不可忽視,“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中央政策落實到不到位,關鍵看基層。我國基層黨員數量龐大,其影響不可小覷,因此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盡好責、抓到位、見實效。尤其是基層黨委要對所轄黨支部進行全覆蓋、全過程的現場指導,同時,各級黨組織書記要承擔起主體責任,不僅要管好干部、帶好班子,還要管好黨員、帶好隊伍,層層傳導壓力,從嚴從實抓好學習教育。
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精神落實全面。全國的黨員來自不同領域,從事不同的行業(yè),這就需要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精神落實到社會的各個方面??h(市、區(qū)) 黨委和企業(yè)、學校等基層黨委要根據不同領域、不同行業(yè)、不同單位特點,對學習教育的內容安排、組織方式等提出具體要求,因崗制宜,靈活安排,切不可“一刀切”。針對不同群體黨員實際情況,提出黨員發(fā)揮作用的具體要求,教育引導黨員在任何崗位、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銘記黨員身份,積極為黨工作。
讓“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精神落實方式多樣化。充分利用媒體資源,針對黨員多樣化學習需求,利用網站、手機報、電視欄目、微信易信和遠程教育平臺等,開發(fā)制作形象直觀、豐富多樣的學習資源,及時推送學習內容。引導黨員利用網絡自主學習、互動交流,擴大學習教育覆蓋面。
身為黨員,應深知自己的責任和使命,積極響應黨中央號召,自覺加入到“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中來,主動學習黨章黨規(guī)、學習系列講話,爭做合格黨員,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精神真正落到實處。
警察公務員培訓心得體會篇3
在經歷了一個學期的學習之后,我對張老師所教的《警察學》也有了新的認識?!毒鞂W》對我們警察院校來說是一門必修的課程,對我們更加深刻的認識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門很實用的工具。在這一個學期的學習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獲。下面談談我對人民警察的認識。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下,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主義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警察機關中,依法代表社會主義國家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與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過程中,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的重要任務。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意志的維護者和執(zhí)行者。
2、人民警察擁有武裝斗爭的手段。武裝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職權與職責,決定了警察人員同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社會秩序的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必然。因此客觀上導致發(fā)生暴力沖突也是必然的。這種具有暴力性質沖突的對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員除了應具有較高的業(yè)務素質和嚴密的組織紀律外,還必須要具備擁有武裝斗爭的手段。在交通、通訊、警械、武器等物質裝備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應,又能抗擊和鎮(zhèn)壓一切暴力行為的戰(zhàn)斗組織。
3、人民警察是實現社會治安行政管理職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機關是家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在打擊和制裁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還承擔著社會治安行政管理職能,承擔著實現社會治安秩序穩(wěn)定的重要職責。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個人或組織,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或行政處罰。社會治安秩序的穩(wěn)定是國家實現管理、統治階級維護本階級利益的重要保證。在社會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動中,人民警察是實現治安管理活動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風紀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確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為舉止、形象及尊嚴的表現形式。人民警察必須嚴格遵守警察法律規(guī)定,養(yǎng)成遵守紀律,做到著裝整齊、舉止端莊、有禮節(jié)和有修養(yǎng)的良好作風?!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guī)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三)人民警察職責、權利、義務
人民警察的職責,是指警察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權限、管轄范圍內應當承擔或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警察機關的職責,是由警察機關的性質和任務所決定,由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確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責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權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是國家機關警察行為的決策和實施的權力,體現國家警察行為的權力。警察權力屬于國家政治權力的范疇,是國家基本權力的組成部分。狹義的警察權力,是指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警察為保障其任務和職責的實現享有權力的范圍。也就是警察職權。人民警察法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權力,指人民警察職權,指國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而進行的治安管理與懲治犯罪職能活動的國家權力。國人民警察的權力包括:國家機關關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權、決策權和執(zhí)行權,它是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衛(wèi)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的權力。
人民警察義務是指由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警察職責,行使警察權力活動中,必須予以履行和遵守的行為要求?!吨腥A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在其第21條所確定的內容中,對人民警察所應盡的義務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人民警察法要求人民警察必須履行的義務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一)社會救助義務(二)解決糾紛的義務
(三)及時查處報警案件義務(四)搶險救災義務(五)參加社會公益工作義務。
(四)人民警察組織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25條規(guī)定:“人民警察依法實行警銜制度。”警銜是表明警察身份、區(qū)分警察等級的稱號和標志。人民警察實行警銜制度,是適應人民警察性質和任務的要求,對于人民警察正規(guī)化建設,增強人民警察責任心具有重要意義。人民警察法確立我國人民警察警銜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隊伍管理制度,促進人民警察隊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銜等級設置及稱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瞥銜條例》的規(guī)定,在我國人民警察警銜等級的設置為五等十三級,由高到低依次為:總警監(jiān)、副總警監(jiān)、一級警監(jiān)、二級警監(jiān)、三級警監(jiān)、一級警督、二級警督、三級警督、一級警司、二級警司、三級警司、一級警員、二級警員。
3、人民警察警銜的晉升。人民警察警銜晉升應具備規(guī)定的基本素質,德才表現好,貫徹“先培訓,后晉升”的原則。經過相應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訓合格后,方可晉升警銜。
以上就是我對警察學在學習中的了解。希望在張老師警察學的課程完成之后,在未來的學習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夠運用警察學的知識,提高我的學習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讓我能夠成為一個更加符合社會需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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