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
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定的書面材料。那么你知道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怎么寫的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希望對你有用!
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經協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本協議書適用于建設單位直接發(fā)包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合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
本協議書的宗旨是:在建設單位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共同負責,為建設單位服務,齊心協力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各項施工任務,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一、建設單位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l、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人員相關證書等,不能將施工項目發(fā)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或個人。
2、審查分包單位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與審批手續(x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將分包單位的上述資料送總承包單位備案。
3、協調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之間發(fā)生的施工配合事項,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總承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承付配合費。
4、如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負責協助分包單位做好搶險、
救人及現場保護等相關工作。
5、檢查分包單位和接受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有關問題,有權對分包單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
二、總承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按時完成建設單位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服從總包方施工管理。
2、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實施統(tǒng)一管理。
3、分包單位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xù),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
4、發(fā)現分包單位施工現場有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隱患時,一是有權立即采取相關措施以免發(fā)生安全事故;二是要以書面形式盡快通知建設單位,促使分包單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三是配合建設單位檢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5、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及相關工作提供幫助。
6、對分包單位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配合應急救援搶險。
7、由于總承包單位或總承包與分包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分包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l、貫徹落實國家及深圳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包施工區(qū)域和分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部責任。
2、服從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指令。
3、對由總承包單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負有全部責任,并按有關標準設臵安全標志。在進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業(yè)前,須以書面形式告之相關單位及人員,要有相關單位人員接收簽字手續(xù)。
4、對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及生活用電負有全部的安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5、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xù),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和“機、電、架設備設施驗收移交單”。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任,并符合深圳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特種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yè)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
業(yè)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登記表,并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8、按照深圳市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qū)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其它事故隱患,應向總承包方及時報告。
9、按照深圳市有關規(guī)定合法使用勞務作業(yè)人員,辦理勞務注冊及相關保險,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10、使用總承包單位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總承包方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并承擔經濟損失。
11、服從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qū)域內的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qū)域消防通道暢通。
12、由分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導致總承包單位和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分包單位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和全部經濟責任。
13、由總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分包單位有義務負責處理善后事宜。
14、由雙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總承包單位報告,由總承包單位及建設單位按照深圳市有關規(guī)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四、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需另行注明事項可在補充條款中說明。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執(zhí)二份,三方蓋章簽字生效。至分包單位工程項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員與作業(yè)人員撤出本施工現場后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總承包單位(蓋章)
項目經理(簽字)
分包單位(蓋章)
(蓋法人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施工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篇2
工程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分包單位與工程承包單位已經簽訂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分包單位基本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有效期:
2、責任范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huán)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 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fā)生事故,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5.2 負責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
5.3 負責對特種作業(yè)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fā)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予以制止。
5.4 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5 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多個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總包、監(jiān)理單位等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分包單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
6.2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3 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填報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嚴禁雇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的作業(yè)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
6.4 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6.5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無證人員嚴禁安排上崗操作。
6.6 負責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6.7 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單位的職工在操作中的違章作業(yè)人員進行督促,及時糾正事故隱患。針對實際工作中的不安全問題,布置交待注意事項,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記錄,定期向甲方報送。沒有安全員在現場管理,不得進行施工作業(yè)。
6.8 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并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yè)環(huán)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xù)加班。
6.9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防滑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并當書面告知作業(yè)人員危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6.10 對施工范圍內本單位的臨時施工用電負有管理責任,所有用電必須符合有關用電標準。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向甲方備案并有具體的施工方案。
6.11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12 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6.13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guī)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4 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fā)生的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9、補充條款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全管理協議書法規(guī)依據篇3
甲方:xxxx投資置業(yè)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西都大廈工程發(fā)包給乙方承建,特訂立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廈及比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甲方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和具體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圍內的甲方相關安全責任條款,按標準撥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現場考評費及獎勵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項目經理是乙方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西都大廈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承擔總承包責任。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廈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保證項目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西都大廈施工全過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3、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人員,明確職責,深入現場監(jiān)督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4、乙方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等專項安全約定,由雙方另訂專項協議或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報審執(zhí)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