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是怎樣的呢?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1
一、學校作息時間規(guī)定
上班時間:__
下班時間:__
希望全體教職工認真遵守作息時間,提前到校,按時下班。
二、遲到、早退、曠工的含義
1.所謂遲到是指上午上班時間后、下午第一節(jié)課上課鈴響后到校。
2.所謂早退是指下班時間前離校。
3.所謂曠工是指不請假不到校上班上課或請示沒有得到批準不到校上班以及強行離校的或先斬后奏的(特殊情況除外)。
三、考勤具體辦法
1.學年考勤與年考評直接掛鉤,每月考勤總分為12分。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或提前下課每一次扣0.1分累計超過10次每多一次扣1分,曠課1節(jié)扣1.5分。
3.進修學習不扣分,事例一節(jié)扣0.1分,病假一節(jié)扣0.05分。
4.本人沒課,半天不到校上班,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扣1.5分(記入曠工積分)曠勤一天扣三分。
5.對于經常遲到、早退的給予批評教育,遲到1節(jié)的要自覺向主管領導說明情況,2節(jié)以上的要進行登記,因有事需要外出的要履行請假手續(xù),2節(jié)以上的要進行登記。履行學校規(guī)定的不扣分,未履行規(guī)定的扣1分以上。
6.如果不請假私自離校,學校臨時開會、開展活動、檢查或干其它工作,本人不在責任自負,扣1分(記入曠工積分)。
7.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教師互相換課未出現(xiàn)空堂的不扣分。
8.因有其它緊急特殊情況,學校制定臨時考勤辦法,期滿后仍按本制度執(zhí)行。
9.婚喪事假1周不扣分。
10.例會考勤按本人上課同等對待,例會點名不到者為遲到,例會不準中退、早退。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11.學校組織的臨時會議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不扣分。
12.教師考勤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況,學年末考勤匯總記入考評檔案。
13.舉辦各類活動或會議,主持人要把考勤情況報主管領導,隱瞞事實,責任由主持人承擔,按曠勤處理。
四、請銷假制度
1、教職工有事要請假,在請假期間內有教研、學習、檢查等活動的應先向組織會議或活動的主持人請假,經批準后執(zhí)行,請假結束后要及時銷假。
2、有事需要和別人換課的,自己和別人調換好并將調換的基本情況寫明簽字后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并要有記錄。未經批準私自換課的按曠課論處。
3、一月內累計一天的事假或病假向主管主任請假,累計兩天的事假向主管副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事假或病假向校長請假,中層和副校長向校長請假,校長向教育局請假。
4、建立請假登記本,對各種請假情況(含考勤制度里的規(guī)定)都要進行登記。
5、屬總務、政教主管的教師在請假條上由批準領導簽字后,一律交給主管考勤領導才可執(zhí)行請假;校長所管同志的考勤也一律照此辦理,主管考勤的領導負責統(tǒng)計。
6、請假返校后實行銷假,返校后向主管領導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對于請假期滿后要求續(xù)假的,一律向校長請續(xù)假。
8、超過一周的事假(喪假),要落實代課教師資費由教師本人承擔。病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沒有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超過兩周以上的代課教師資費由本人承擔。
9、各類例會同樣適用于本制度。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2
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周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zhí)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簽。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jié)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周備課,缺一節(jié)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jié)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yè)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yè)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jié),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yè)務學習、每周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衛(wèi)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臥床住院必須出示戶口復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準護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shù))。
(二)經學校和區(qū)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準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guī)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準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并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huán)按規(guī)定休息3天、取環(huán)按規(guī)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y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qū)級以上人民醫(y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y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y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xiàn)轉同等醫(y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養(yǎng)必須出示所住醫(y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yǎng)期間為按醫(yī)院批假天數(shù)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fā)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yī)院的病殘鑒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準3天(有我校醫(y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yī)務室醫(y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y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鉤)。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tǒng)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shù)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計劃外脫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fā)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并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zhí)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后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fā)現(xiàn)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tǒng)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tǒng)計后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tǒng)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周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周教職工大會上公布本周考勤情況并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guī)定時間公布、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guī)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guī)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jié)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
(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
(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出現(xiàn)學生離校出走、出現(xiàn)交通事故、出現(xiàn)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醫(yī)療費、賠償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xiàn)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后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后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3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yè)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xù),安排好工作后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后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xiàn)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zhí)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jù)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yè)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并經學校領導批準,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后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周,由學校安排課時;一周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后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后作缺曠一節(jié)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jié)。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后補手續(xù)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jié)扣發(fā)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jié)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jié)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周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jié)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內,每節(jié)扣活津貼20元;一周以上每節(jié)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jié)、事假超過30節(jié)、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yōu)、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fā)放200員獎金,并作為評優(yōu)評獎的首要依據(jù)。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tǒng)一安排,保證每一節(jié)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jié)10元記發(fā)給代課教師。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4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yī)療單位病假證明。
⒉、到醫(y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⒊、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fā)工資。
二、事假
⒈、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于上班前用電話或委托別人請假,事后說明原因,補辦手續(xù)。
⒉、事假期間不發(fā)給工資。
三、曠工
⒈、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⒉、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⒊、曠工期間停發(fā)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國務院及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榧?、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xù),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續(xù)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5
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填寫統(tǒng)一印制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xù)。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guī)定補辦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并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周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準。
5、請假手續(xù)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tǒng)計。
6、病假憑醫(y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準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衛(wèi)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于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shù)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shù)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著認真負責態(tài)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fā)現(xiàn)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xiàn)象一般采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于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fā)現(xiàn),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 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后應立即補到,并按第2條款內容執(zhí)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qū)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jié)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后果者,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6
1、各學校要建立考勤冊,一律實行簽到制。每星期要將出勤情況總結公布,對一學期內曠工、遲到、早退次數(shù)較多的教師,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每學期內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能當選模范,在職稱崗位評聘中扣分。對出全勤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做為評模和競聘的重要依據(jù)。聯(lián)校檢查教師空堂的,公辦教師罰10元,同時罰中心校長2元。連續(xù)兩次檢查空堂加倍處罰,通報全鎮(zhèn)。
2、聯(lián)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實行全日坐班制。未經聯(lián)校批準,不得擅自停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扣發(fā)工資。
3、嚴格請假制度,教職工請假要嚴格辦理請假手續(xù),一天以內向中心校長請假,兩天以上者向聯(lián)校請假,到期要及時消假,否則按曠工論處。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者或事假較長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號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應續(xù)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視為曠工。婦女產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zhí)行,超假者按前項處理。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七天,假期工資照發(fā)。
4、嚴格會議制度,凡聯(lián)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種活動,教師要按時參加,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更換與會人員,違者按曠工對待(遲到、早退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發(fā)當天工資。
5、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要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按時到校盯崗,上班時間不準空堂,不準外出,不準回家,不準閑談,不準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影響他人工作,不喝酒,對遲到、早退、曠工者按前4條執(zhí)行。如有違犯,給予嚴肅批評。
學校教職工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篇7
為了加強學校的管理,規(guī)范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教師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㈠、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骨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周;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xù)治療且有醫(yī)院證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術的給假兩周。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周。
6、喪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給假一周,如假期滿需繼續(xù)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㈡、批假權限
1、兩天以上(包括兩天)請假由校長批準。連續(xù)請兩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長批準。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長批準。
3、臨時假由教導主任批準。
4、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準。
㈢、請假手續(xù)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準后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xù),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者,可托親屬代為履行請假手續(xù)(電話,過后補辦手續(xù))。
3、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己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
5、請假批準后,必須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請假期間內工作任務或內容安排告知相關領導。假期期滿后,須及時返校銷假。臨時假銷假不及時按告知銷假的時間為準。
6、學校根據(jù)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準假,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份,誤工時間按曠職處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
3、產假、婚假、喪假,不扣款。
4、遲到、早退一次(以簽到、會議點名為準),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簽到者;每次雙方各扣0.5分。
5、會議、活動請假一次,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學校發(fā)放考核資金,當年職稱考評不能評為優(yōu)或良,不能評為先進。
6、學期設全勤獎100元,臨時假不超8次(每次臨時不超1小時,超1小時按2個臨時小假,超了3小時,按半天)。
二、曠職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xù)假手續(xù),但未批準而擅自離校者,按曠職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xù)假手續(xù),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曠職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職工曠會一次,科任老師無故曠課一節(jié)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輔人員工作具有階段性,平時請假按正常對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上班的教職工實行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
2、全體上班教職工須按時簽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職人員,按請假和曠職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的分值。
4、考勤結果實行月匯總制,由教務主任匯總,每月公布一次。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